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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官方网址:http://www.lnjzfda.gov.cn/

联系方式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4段-1号

邮编:121000     


地图位置

公交路线

乘坐111路115路3路到市委下车步行31米

乘坐115路到海员钟表店(百货)下车步行40米

乘坐124路128路132路201路204路205路206路216路3路4路到百货下车步行44米

乘坐116路118路1路208路到金百合下车步行156米

乘坐124路1路208路区间到交通银行凌安支行下车步行168米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参与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负责实施和监督食品行政许可;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参与制定全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督方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市内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工作;指导协调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三)负责实施和监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许可;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及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管理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监督实施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依法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组织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负责监督实施执业药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有关工作,负责监督食品药品等从业人员法定健康检查和人员培训实施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抽样检验工作;建立药品和化妆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督和处置工作。

(四)负责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

(五)依法监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广告内容。

(六)负责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指导、监督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七)负责建立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安全信息公布制度和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发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

(八)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九)负责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发展规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组织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十)指导和监督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县(市)区级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二)承办市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介绍

刘占禄(局长、党组书记兼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主持市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吕延峰(副局长、党组成员)分管办公室、规划财务处、食品监管协调处、食品生产监管处、锦州市食品监督执法支队、锦州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李玉吉(副局长、党组成员)分管药品注册与生产监管处、药品流通监管处、稽查处、投诉举报处。

李英杰(纪检组长、党组成员)分管综合审批处、组织编制人事处、监察处、机关党委。

许长江(副局长、党组成员)分管法规处、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医疗器械监管处、锦州市药品检验所。

周雨彤(副局长、党组成员)...

孙宝来(副局长、党组成员)分管食品流通监管处、食品餐饮监管处、科技信息与宣传应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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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结构

办公室(规划财务处)

政策法规处

食品监管协调处

食品生产监管处

食品流通监管处

食品餐饮监管处

药品注册与生产监管处

药品流通监管处

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

医疗器械监管处

稽查处

科技信息与宣传应急处

综合审批处

投诉举报处

组织编制人事处

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食品监督执法支队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机关党委

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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