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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白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官方网址:http://baishan.jlfda.gov.cn/CL0539/index.html

联系方式

地址:白山市浑江大街148号 

邮编:134300
电话:0439-3293309 

E-mail:baishan@jida.gov.cn

地图位置

公交路线

白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附近的公交站:

市政府、三江、保健院、五交化、合兴、师范附小、贸易城、三江大厦、合兴、贸易城、前道大厦、局高中、贸易城、后道大厦、建设局、市宾馆。

白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附近的公交车:

1路、1路小客、3路、8路、2路小客、4路、5路、7路、11路、6路、12路等。


主要职能

(一)组织实施国家和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参与制订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政策、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消费环节食品卫生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三)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许可及监督管理;监督执行国家保健食品市场准入标准;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安全检测和评价工作;定期向社会发布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安全信息。

(四)监督实施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开展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与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

(五)组织实施国家和省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质量标准,依法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六)组织实施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有关国家标准,组织实施国家医疗器械产品行业标准、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负责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审查批准;负责对辖区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七)监督执行国家药品标准;贯彻落实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协助省局开展药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及医疗单位制剂注册初审(形式审查)工作。

(八)监督实施国家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

(九)监督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

(十)依法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及特种药械。

(十一)指导全市食品药品有关方面的监督管理、稽查工作。

(十二)开展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的交流与合作。

(十三)编制预算、决算报告;负责国有资产、物资装备、行政经费管理;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十四)管理辖区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介绍

党组书记、局长:葛秀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马宏平

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大鹏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监察专员:柳新华

调研员:于秀香

副调研员:王宪青

副调研员:曾俊锟


组织结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以及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来信来访等工作;承担统计、综合信息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消费环节食品和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管理方面的外事行政工作;承担有关新闻宣传及发布等工作。

(二) 法规科  (行政审批科)。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药品监督管理和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组织有关部门起草保健食品、化妆品、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方面的综合监督政策;参与辖区内大案要案的审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和听证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应诉和赔偿等工作;负责开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制定食品药品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根据国家关于药品监管以及保健食品、化妆品、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涉及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方面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现场审查、论证、检验、检测、鉴定、审核、上报等相关工作;负责核发行政许可证书、证件;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应诉;负责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三)食品许可科。

拟订保健食品、化妆品、消费环节食品卫生许可有关规范、程序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消费环节食品卫生许可工作的督导;负责消费环节食品和化妆品卫生许可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食品安全监管科。

负责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拟订消费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安全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依法承担保健食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安全性评价工作;承担消费环节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与监管有关的工作信息;负责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五)药品安全监管和注册科。

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分类管理制度;贯彻实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贯彻实施国家中药材生产、药品生产、经营以及医疗机构制剂等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管工作;依法监管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及特种药械;贯彻执行国家保健品生产企业许可标准。

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产品标准;负责医疗单位制剂品种注册申请的受理、资料的形式审查和现场考核及再注册的形式审查工作;协助省局开展对药品、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产品注册的现场考核及抽样工作;负责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工作,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指导全市药品检验机构的业务工作;监督实施国家保健品市场准入标准。

(六)医疗器械监管科。

负责全市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国家医疗器械标准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执行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管理目录;负责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核发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七)稽查科。

贯彻执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稽查制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组织实施全市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验,发布全市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公告;监管全市中药材市场;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内容监测和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交易行为的监督工作;监督指导全市食品药品有关方面的稽查执法、应急管理、产品召回和案件查处工作;组织查处上级机关交办的案件。

(八)人事科。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及劳动工资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审查及申报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九)财务审计科。

负责拟订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机关和直属单位各类经费预算、决算;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直属单位财务经费和资产;负责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国家投资项目的审核、申报及实施中的监督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直属单位

白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分局    

白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品化妆品监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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