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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白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官方网址:http://baicheng.jlfda.gov.cn/CL0098/

联系方式

地址:白城市海明西路30号 

邮编:137000 

电话:0436-3353305

地图位置

公交路线

乘坐15路1路20路到瑞光商贸城下车步行233米

乘坐23路8路上行8路下行到整骨医院下车步行303米

乘坐1路到石油公司下车步行363米

乘坐107路到一中下车步行433米

乘坐23路6路到灯塔下车步行436米


主要职能

(一)组织实施国家和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参与制定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消费环节食品卫生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三)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许可及监督管理;监督执行国家保健食品市场准入标准;承担保健食品的初审工作;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安全检测和评价工作;拟订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办法并监督实施,定期向社会发布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安全信息。

(四)监督实施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开展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与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

(五)组织实施国家和省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质量标准,依法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和药品行政保护制度。

(六)组织实施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有关国家标准,组织实施国家医疗器械产品行业标准、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负责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审查批准;负责对辖区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七)监督执行国家药品标准;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贯彻落实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负责药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及医疗单位制剂注册初审(形式审查)工作。

(八)监督实施国家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

(九)监督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发布全市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公报;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

(十)依法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及特种药械。

(十一)指导全市食品药品有关方面的监督管理、稽查工作。

(十二)开展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的交流与合作。

(十三)编制预算、决算报告;负责国有资产、物资装备、行政经费管理;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十四)管理辖区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机构编制、人事、工资福利等工作;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介绍

韩国君(局长、党组书记)负责全面工作。分管食品药品稽查专员办公室、药品稽查分局、食品化妆品稽查分局。

刘莉莉(副局长、党组成员)分管稽查科、行政审批办公室、医疗器械科、食品安全监管科、食品许可科。

孙国新(纪检组长、党组成员)分管监察室、党委办公室、法规科。

宋皓(副局长、党组成员)分管人事科、办公室

张健(副局长、党组成员)分管药品安全监管和注册科、财审科、食品药品检验所。


组织结构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以及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来信来访、行政后勤等工作;承担统计、综合信息管理工作;负责领导批示和重要政务的督办;负责应急管理的组织协调;指导本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消费环节食品和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管理方面的外事行政工作;承担有关新闻宣传及发布等工作;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法规科

负责贯彻、监督执行国家和省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和消费环节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研究提出保健食品、化妆品、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方面的综合监督措施和建议;参与辖区内大案要案的审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和听证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应诉和赔偿等工作;负责在全系统开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设。

食品许可科

负责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卫生许可工作的指导;拟订保健食品、化妆品、消费环节餐饮服务许可有关规范、程序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消费环节餐饮服务许可工作的现场勘查。负责监督保健食品生产企业GMP的实施;负责承担保健食品、化妆品、餐饮服务环节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组织餐饮服务环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

食品监管

负责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拟订消费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安全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依法承担保健食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安全性评价工作;承担消费环节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与监管有关的工作信息;负责餐饮服务业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药品监管

贯彻实施国家中药材生产、药品生产、经营和医疗机构制剂等质量管理规范;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分类管理制度;贯彻实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负责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管工作;依法监管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及特种药械;贯彻执行国家保健品生产企业许可标准。

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产品标准;负责医疗单位制剂品种注册申请的受理、资料的形式审查和现场考核及再注册的形式审查工作;协助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对药品、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产品注册的现场考核及抽样工作;协助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开办药品、中药饮片、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及容器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申报、初审工作;负责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工作,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指导全市药品检验机构的业务工作;监督实施国家保健品市场准入标准;负责组织药品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

医疗器械科

负责全市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国家医疗器械标准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承担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执行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管理目录;负责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核发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负责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秩序的整顿和规范工作。负责组织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人员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

稽查科

贯彻执行国家及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查处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的违法行为;组织实施全市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验;发布全市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公告;监管全市中药材市场;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内容审查、监测和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交易行为的监督工作;监督指导全市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等相关方面稽查执法、应急管理、产品召回和案件查处工作;组织查处上级机关交办的案件。

行政审批

根据国家关于药品、医疗器械监管以及保健食品、化妆品、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涉及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方面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现场勘查、论证、检验、检测、鉴定、审核、上报等相关工作;负责核发行政许可证书、证件及有关许可文本的制作和送达;负责本级行政许可结果的公示和行政许可资料的统一归档;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应诉;负责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及工资福利工作;负责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职工考核、奖惩工作;拟定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培训、申报、初审、聘任等工作;协助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做好本地区执业药师资格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财务审计

负责拟订财务、会计、固定资产和基本建设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和管理监督;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市局机关、直属单位人员经费、业务经费、装备经费、基础设施经费及食品药品检验经费预算、决算;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直属单位财务经费和资产;负责系统内部财务审计工作;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国家投资项目的审核、申报及实施中的监督管理工作。

监察室。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行政监察工作。

党委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直属单位

白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洮北分局

白城市食品化妆品稽查分局

白城市药品稽查分局

食品安全信息举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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