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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镇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官方网址:http://www.jszjfda.gov.cn/

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东吴路69号

邮编:212050

地图位置

主要职能

(一)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餐饮服务环节的许可和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发布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信息。

(三)负责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和监督管理,监督实施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发布保健食品安全监管有关信息。

(四)负责化妆品卫生许可、卫生监督管理和有关化妆品的审核工作。

(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及医疗机构制剂生产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负责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

(六)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监测,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七)监督实施中药质量标准及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

(八)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

(九)查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在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监督核查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健食品广告。

(十)贯彻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协助做好执业(从业)药师继续教育、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领导信息介绍

局长:张红娣

党组书记:张纪成

党组成员、副局长:陈黎

党组成员、副局长:吴福平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徐刚

党组成员、食品药品安全总监:戴宏斌

党组成员、副调研员:谢刚

副调研员:乔广庆


组织结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行政事务;负责文秘、机要、档案、信访、信息、统计、督办和新闻宣传等日常政务工作;负责后勤保障、资产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监督实施药品监督管理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核与备案;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和听证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应诉和赔偿等工作;指导全系统法制建设;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

(三)餐饮安全与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

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与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执行情况;负责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发布与餐饮服务环节、保健食品、化妆品有关的安全监管信息;组织餐饮服务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四)药品安全监管处

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源性兴奋剂;监督实施药品生产、中药材生产、医疗机构制剂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产品目录、药用要求及标准;监督实施中药保护品种制度;处置药品生产环节发生的药品安全突发事件。

(五)药品流通监管处

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流通领域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负责药品流通和使用环节的日常监管;承担中药材市场监管工作;监管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行为;参与药品(含基本药物)招标监管。

(六)医疗器械监管处

负责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标准、产品分类管理和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办理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登记变更,核发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七)药品稽查处(挂“市药品监督稽查支队”牌子)

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稽查制度;组织查处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拟订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抽样计划;指导协调药品稽查执法、应急管理、产品召回和案件查处工作;受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案件的举报和投诉;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监督。

(八)人事教育处

负责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拟订实施机关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协助省局负责执业药师注册、继续教育工作。

(九)财务处

拟订实施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非税收入票据监管和非税收入网上执收系统管理。

(十)行政服务处

负责药品、医疗器械、餐饮服务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等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告知、登记、核查、审批、备案;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收费、移送、公示和许可证发放等工作。负责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管理工作。

按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机关党委。


直属单位

镇江市餐饮安全监督所

镇江市餐饮安全监督所组建于2010年7月,为副处级建制。主要职责是:在镇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下承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设办公室、餐饮安全监督科、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科、稽查科四个科室,另设新区分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镇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下,镇江市餐饮安全监督所主要开展以下工作:1、依法对市属的餐饮单位(含集体食堂)实施餐饮服务许可,对市属及新区范围内的餐饮单位(含集体食堂)开展日常监管,查处餐饮单位(含集体食堂)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2、依法对全市范围内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日常监管、违法行为查处;3、依法对市区范围内的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进行日常监管、违法行为查处。


镇江市药品检验所

镇江市药品检验所始建于1959年,隶属于镇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依法设置的法定药品监督检验机构,承担着辖市区内的药品监督检验工作,同时担负着《中国药典》、国家药品标准中部分药品检验项目的修订、起草和科研工作。共设有业务管理室、办公室、计划财务室、药理室、化学室、中药室和质保室等7个科室。2007年11月获得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在药品、洁净区(室)性能、医疗器械、药品包装材料、食品、化妆品6个领域共151项检测参数实施检测的能力得到国家认可委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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