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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铜陵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官方网址:http://tda.tl.gov.cn/

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北路45号鑫冠大厦8楼

电话:0562-2819972

邮政编码:244000

举报投诉电话: 12331

电子邮箱:tljck@163.com


地图位置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

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拟订工作规划,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县 (区)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组织实施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开展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负责监督实施食品行政许可。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参与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负责建立全市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依法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三)负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等相关行政许可工作。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提高技术支撑保障能力。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四)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五)负责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全市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六)负责开展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交流与合作。

(七)指导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八)承担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督查考核。

(九)承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市委、市政府、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介绍

局长:

电话:0562-2806633


党组书记:董志耕

电话:0562-2861980


调研员:余伏生

电话:0562-2836343


党组成员、副局长:徐光耀

电话:0562-2835580


党组成员、副局长:虞舜来

电话:0562-2831190


纪检组长、党组成员:吴细明

电话:0562-2817729


副调研员:江云

电话:0562-2822919


副调研员:周志龙

电话:0562-2820905


市食安办专职副主任:王勇

电话:0562-2820347


组织结构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财务科)

承担综合协调机关政务、行政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机关安全保卫、后勤、保密、统计管理、应急管理、信息及新闻发布、督查督办等日常工作以及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起草重要文稿。

拟订全市食品药品安全规划、重大项目并组织实施。牵头协调、监督实施食品药品抽验、重大整顿治理、示范创建、诚信体系建设等全局综合性业务。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交流与合作。

负责机关日常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国有资产管理和食品药品监管专项经费的监管使用工作。指导监督下属单位的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

2、人事教育科。

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管理、劳资管理、人员招录、人事档案、人事及工资统计、目标管理与考核、文明创建、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拟定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食品药品专业资格考评有关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及双拥等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交流与合作。

3、政策法规科(行政许可服务科)。

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方面政策研究;负责起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地方性规范性文件的草案;负责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等法律事务以及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负责政务信息公开、信访、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有关食品药品政策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负责指导监督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制建设、行政执法监督等依法行政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承担与市政务服务中心业务对接及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日常管理工作,承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行政审批、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从业人员培训与发证工作,组织相关检查员开展现场检查。

4、食品生产监管科。

承担全市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建设,负责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监督实施食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指导和监督实施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执法,参与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5、食品流通监管科。

承担全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建设,监督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负责保健食品广告审批。发布流通环节食品和保健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信息,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参与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6、食品消费监管科。

承担全市消费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建设,监督消费环节的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工作,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分析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发布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信息。参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7、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科(中药材产业化办公室)。

承担全市药品、化妆品生产质量监管制度建设,监督实施药品、化妆品生产以及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等质量管理规范以及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质量管理规范及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参与中药材产业发展工作;监督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以及医疗毒性药品收购、经营(企业)审批以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运输证明核发工作;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工作;指导和监督县区实施药品、化妆品生产环节监管工作,参与药品、化妆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协调市药学会工作。

8、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科。

承担全市药品、化妆品经营质量监管制度建设,监督实施药品、化妆品流通、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药品流通领域药品分类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县区实施药品、化妆品经营监管工作,参与药品、化妆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负责执业药师管理等工作。

9、医疗器械监管科。

承担医疗器械的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的国家和行业标准;监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指导和监督县区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参与重大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食品药品执法监察员负责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监管工作的执法监督与检查。

(二)挂靠机构

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1、承担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

2、组织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省、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调查研究;

3、组织拟订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并协调实施;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4、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组织开展三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5、规范指导食品安全信息工作,组织协调食品安全宣传,受理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的奖励审核工作;

6、指导县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7、承办省、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直属单位

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


联系电话:0562-2825115 2818591 2819386


支队长:周高翔

 


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办公室主任:王  鸽


联系电话:0562-2831621

 


市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心


主任:陈志勇


联系电话283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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