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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官方网址:http://sz.ada.gov.cn/

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磬云北路508号

电话:0557-3020083

邮政编码:234000

E-MAIL:szspyp@163.com


地图位置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政策并负责监督实施;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规范性文件、政策草案;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划,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负责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管理;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重大食品安全监管整治方案并负责组织落实;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工作。


(三)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标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监督实施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监督实施医疗单位制剂生产(配制)的质量管理规范;落实中药品种保护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化妆品监督管理。


(四)依法开展食品生产、流通、消费以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等方面的行政许可工作,承担上级下放和委托的有关审批事项;推进落实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行政审批的组织协调;做好药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后的跟踪检查。


(五)负责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和报告工作。


(六)负责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全市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七)负责建立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制度,依法公布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信息和有关重大信息;推进食品药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食品药品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八)负责组织食品药品检验机构开展工作,实施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技术监督;落实、督促食品药品抽检计划。


(九)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处理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咨询、投诉、举报;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


(十)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与交流合作;协助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执业药师制度,协助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指导相关行业协会、专业学会的工作。


(十一)指导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监督检查等执法行为。


(十二)承担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三)承办市政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介绍

党组书记、局长黄家宏:


负责全面工作。


电话:0557-3056110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钦亮:协助分管纪检监察工作,联系纪检监察室。


电话:0557-3021637


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景军:协助分管办公室、应急管理与新闻宣传、机关党委工作,联系办公室、应急管理与新闻宣传科、机关党委。


电话:0557-3032939


党组成员、副局长朱曙文:协助分管财务装备、行政审批、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联系财务装备科、行政审批科、综合协调科。


电话:0557-3021506


副局长王芳:协助分管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监管工作,联系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餐饮服务监管科。


电话:0557-3021251


党组成员、副局长缪成贵(挂职):协助管理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医疗器械监管和招商引资工作,协助联系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科、医疗器械监管科。


电话:0557-3060355


调研员高健:协助分管医疗器械监管、食品药品稽查及直属分局工作,联系医疗器械监管科、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局直属分局。


电话:0557-3023497


副调研员张永玲:协助分管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食品药品检验工作,联系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科、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科、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电话:0557-3318102


组织结构


1.办公室办公室。承担综合协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政务工


办公室办公室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督办等日常工作以及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安全保密、来信来访、固定资产管理、机关后勤保障和起草重要文稿等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日常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拟定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并指导实施。归口管理食品药品专业资格考评认定和注册的相关工作,指导食品药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


2.综合协调科综合协调科。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综合协调科综合协调科健全协调联动机制;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以及市直部门和县级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


3.财务装备科财务装备科。负责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基本建设、财务装备科财务装备科财务装备、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承担机关财务管理、部门内部审计、国有资产管理和食品药品监管专项经费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4.政策法规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组织开展食品)、药品、


政策法规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方面政策研究;负责起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地方性规范性文件的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等法律事务以及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负责指导监督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制建设、行政执法监督等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组织对市有关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推动食品药品安全体制机制建设。承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方面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有关工作。负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日常管理工作。


5.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生产监管科。分析生产环节食品(保健食品,下同)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生产监管科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承担全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制度建设,指导和监督实施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参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6.食品流通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分析流通环节食品(保健食品,下同)食品流通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承担全市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制度建设,指导和监督实施食品流通环节的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参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7.餐饮服务监管科餐饮服务监管科。分析餐饮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


餐饮服务监管科餐饮服务监管科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承担全市食品餐饮服务环节监管制度建设,指导和监督实施食品餐饮服务环节的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协调落实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任务,参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8.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科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科。监督实施中药材、药品、化妆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科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科品生产以及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等质量管理规范;承担药品、化妆品生产及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许可的监督管理;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蛋白同评价工作。评估分析药品、化妆品生产环节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参与实施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实施药品化妆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参与重大药品化妆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9.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科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科。监督实施药品、化妆品经营质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科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科量管理规范;承担药品、化妆品经营许可和药品使用环节质量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流通领域药品分类管理制度。负责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中药材专业市场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掌握分析药品、化妆品流通环节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指导和监督实施药品化妆品流通环节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参与重大药品化妆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10.医疗器械监管科医疗器械监管科。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标准;承担医疗器医疗器械监管科医疗器械监管科械注册、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承担医疗器械注册、生产、流通许可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再评价和淘汰工作;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监督检查、互联网销售监管和问题产品召回、处置等制度。掌握分析医疗器械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指导和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注册、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参与重大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11.应急管理与新闻宣传科应急管理与新闻宣传科。推动食品、药品、化妆品、医应急管理与新闻宣传科应急管理与新闻宣传科疗器械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牵头组织重大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协调县(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开展应急处置。协调建立重大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和报告工作。承担全市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统计工作,参与制定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风险监测方案并开展风险监测、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通报监测结果并配合依法处置相关问题。协调建立与农业、卫生、质监、检验检疫等部门有关食品、食品相关产品和进出口食品安全信息衔接机制。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和新闻报道,拟订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并承担相关信息发布,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工作。


直属单位

宿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宿州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办公室电话(传真):0557-3022893



宿州市食品监督所 (宿州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

办公室电话: 0557-3022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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