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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官方网址:http://sfda.qingdao.gov.cn/

联系方式

地址:青岛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

邮编:266071
电话:0532-85916820

传真:0532-85916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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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食品(含保健食品、酒类,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相关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区(市)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组织实施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 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负责实施和监督食品行政许可 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 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工作 参与全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机制。


(三)负责实施和监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许可 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标准及分类管理制度 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 负责青岛口岸药品进口备案工作 组织开展药品监督抽样检验工作 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工作 贯彻执行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 参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组织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


(四)负责制定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五)负责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六)负责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七)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组织实施执法人员业务培训 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八)掌握分析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和存在问题,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指导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九)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督促检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督促检查、考核评价各区(市)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情况。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以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介绍

孙利国:党组书记、局长、食安办主任
主持全面工作。

鲍国春:巡视员
分管药品生产监管处、药学会。

李治荣:党组成员、副局长、食安办副主任兼卫生局副局长
分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处、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稽查支队。

柏建超:党组成员、副局长、食安办副主任
分管药品注册管理处、药品市场监管处、医疗器械监管处。

白友喜:党组成员、副局长、食安办副主任
分管食品安全协调督查处、人事处、机关党委。

赵树民:党组成员、副局长、食安办副主任
分管办公室、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应急管理处。

栾杰: 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组长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冯寿青:党组成员、副局长、食安办副主任

分管科技处、食品生产监管处、食品流通监管处。

史日安:副巡视员
分管政策法规处、财务处。

张传增:副巡视员、高新区分局局长
分管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组织结构

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局机关日常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食品药品安全规划;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食品药品安全新闻宣传、政务公开工作;承担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统计、督查督办、考核、安全保密、信访等工作。

财务装备处
负责食品药品相关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和监督管理工作。

人事处
贯彻执行干部人事政策法规;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教育培训、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政策法规处(挂行政审批处牌子)
组织协调、参与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法规、规章草案和综合性政策;承担局机关及其所属单位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统一承担本部门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监督服务事项的办理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及监管制度建设等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应诉及其他法律事务;规划、指导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科技处
组织实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科技项目;负责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监督实施检验检测标准和技术规范。

食品安全协调督查处
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落实督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重要决策事项;负责对有关部门和区(市)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提出完善市政府相关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衔接、协调的建议,推动健全协调联。

食品生产监管处
承担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生产环节(含委托加工)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工作;组织查处食品生产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指导小作坊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食品流通监管处
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工作;组织查处食品流通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指导小摊贩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餐饮服务食品监管处
承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工作;指导协调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查处食品餐饮服务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督实施餐饮服务场所控制吸烟工作;监督指导小餐饮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
承担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工作;组织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指导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广告监测工作。

药品注册管理处
承担药品研制、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药物非临床研究、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药品、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标准以及医疗机构制剂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负责青岛口岸进口药品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组织查处药品研制、使用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

药品生产监管处
承担特殊药品和生产(制剂配制)环节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药物生产有关质量管理规范和标准;承担特殊药品和生产(制剂配制)环节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药物生产有关质量管理规范和标准;组织开展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承担药品出口的有关监管组织工作;组织查处药品生产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

药品市场监管处
承担药品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市药品市场整顿治理。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承担互联网药品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查处药品经营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指导药品的广告监测工作;监督实施药品批发、零售经营场所控制吸烟工作。

医疗器械监管处
承担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标准;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组织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指导医疗器械的广告监测工作。

应急管理处
承担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直报和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分析预测食品药品安全总体状况;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全市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组织开展风险预警;组织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直属单位

青岛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承担青岛市辖区食品药品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药品质量的技术监督检验工作,代表国家对进出口药品实施法定检验。    

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支队
稽查支队主要负责拟定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稽查工作制度,依法查处相关领域重大、跨区域的违法违规案件,调查处理重大安全事故;承担大型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承担相关领域广告及互联网药品交易行为的监测工作;受理、查办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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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 公交线路 主要职能 领导信息 组织机构 直属单位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