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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洛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官方网址:http://www.luoyangfda.gov.cn/

联系方式

举报电话:0379-63936110

局办电话:0379-63910350

监察电话:0379-63932107

传真:0379-63963913

办公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政和路18号

邮编:471023

地图位置

公交路线

乘坐29路、70/K70路、到政和路市府西街口下车步行28米

乘坐29路、70/K70路、到市政府西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下车步行71米

乘坐75/K75路、K26路到市委西门(市府西街政和路口北)下车步行143米

乘坐29路到永泰街政和路口下车步行167米

乘坐70/K70路到政和路永泰街口下车步行226米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规划和地方性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和监管程序、操作规程等规范性文件。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各级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依法组织实施食品行政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建立并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工作。

(三)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组织开展药品监督抽验工作。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

(四)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

(五)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六)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七)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八)指导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辖区、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洛阳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九)承担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各县(市、区)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承办市政府及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介绍

罗宏伟洛阳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

王洋副局长

分管食品安全协调督查、应急管理、药品安全监管、药品稽查工作。

尤东坡副局长

分管法制、食品生产监管、食品流通监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食品稽查、药品流通监管工作。

王聚坡纪检组长

分管纪检监察工作。

杨光灿副局长

分管餐饮食品监管工作。

郭少朕稽查大队长

分管人事教育、食品药品检验工作,负责药品稽查工作。

王志党组成员

分管办公室、财务、机关党委、老干部工作。

许明副县级干部

分管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负责扶贫帮扶工作。

组织结构

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和文电、文秘、档案、督办查办、机要保密等工作,协调处理来信来访、综合治理、值班值守、安全保卫等工作。拟订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

综合科(合作交流科)

组织贯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相关方针政策,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性调研,起草重要文稿。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统计工作,分析预测食品药品安全总体状况和形势,定期编制食品药品安全总体状况报告和统计年鉴。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计工作衔接机制。承担食品药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交流与合作。

政策法规科

负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综合服务工作,承担行政处罚的审核、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和赔偿等工作。负责执法证件管理工作。拟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食品安全协调督查科

承担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以及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相关制度。指导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

食品生产监管科

负责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掌握分析生产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意见。负责生产环节食品抽验计划的制定和监督实施。监督实施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参与制定和组织实施生产环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食品流通监管科

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掌握分析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意见。负责流通环节食品抽验计划的制定和监督实施。参与制定和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餐饮食品监管科

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掌握分析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意见。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抽验计划的制定和监督实施。组织开展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参与制定和组织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科

负责药品、化妆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掌握分析药品和化妆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意见。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和药品生产、医疗机构制剂等质量管理规范,以及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承担相应责任。负责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直接接触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企业以及化妆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工作;依法承担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及特种药械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等监管工作;制定药品、化妆品生产环节抽验计划并监督实施,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处理措施。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实施药品、化妆品问题产品召回处置制度。

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科

负责药品、化妆品流通安全监管工作,掌握分析药品化妆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意见。贯彻实施国家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的法律法规,依法规范药品、化妆品购销行为;负责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以及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指导医疗机构药房规范管理工作,指导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农村药品监督网、供应网建设管理工作;制定药品、化妆品流通环节抽验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药品、化妆品流通领域其他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药品广告监测工作。

医疗器械监管科

负责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工作,掌握分析医疗器械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意见。监督实施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制定医疗器械抽验计划并监督实施,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处理措施。实施医疗器械问题产品召回处置制度。负责医疗器械广告监测工作。

应急管理科

组织拟订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和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负责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下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行政审批科

负责药品、医疗器械、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生产、流通、使用消费环节依法设置的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全市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评审评价科

负责实施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保健食品注册初审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及安全风险评估。

财务科(装备科)

制定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组织拟订食品药品监管科研规划和计划以及监管系统基础设施、装备条件等专项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有关监管执法和检验检测装备等科技条件建设工作。组织实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科技项目和引进先进技术,推动科研、管理与生产经营单位技术协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监督实施国家食品药品标准和技术规范。

人事科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科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纪检监察室

负责纪检监察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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