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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鹤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官方网址:http://yjj.hebi.gov.cn/

联系方式

地址: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黎阳路231号

联系电话:0392-3327855

联系邮箱:hbfdaxw@163.com

邮政编码:458030

地图位置

公交路线

鹤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附近的公交站:

淇滨法院、之江大厦、淇滨法院、半坡店、邮电局、建设花园、半坡店、淇滨商贸城、市第一人民医院、站前小学、鹿鸣花园、工行、管委会、佳和商场、枫岭医药公司、国税局。

鹤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附近的公交车:

22路、4路、16路、21路、18路等。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酒类,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组织拟定相关地方性规范文件并监督实施。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各级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依法组织实施食品行政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建立并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制度,公布全市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全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工作。

(三)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备案并监督检查。依法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组织开展药品监督抽验工作。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做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法规组织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

(四)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

(五)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六)负责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七)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八)指导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九)承担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各县区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承办市政府及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介绍

局长、党组书记、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张山灿同志:负责市局、市政府食安办全面工作。

副局长、党组副书记孟庆峰同志:分管人事科、综合与应急管理科、食品生产监管科、科技装备与标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河南省肉类产品监督检验中心、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联系淇滨区分局、开发区分局工作。

纪检组长、党组成员臧梅艳同志:协助张山灿同志负责党风政风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分管驻局纪检监察室。联系鹤山区分局工作。

副局长、党组成员、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苏丽萍同志:分管办公室、新闻宣传科、食品安全协调督查科、规划财务科、机关党委、信息和举报投诉中心。联系淇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作。

党组成员、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支队长陈怀礼同志:分管餐饮食品监管科、药品化妆品监管科、医疗器械监管科、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中心。联系药品稽查大队、食品稽查大队,联系浚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山城区分局工作。

副调研员孙玉华同志: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政策法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等方面工作。分管政策法规科、食品流通监管科。联系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工作。

组织结构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负责所辖区域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开展隐患排查,推进落实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食品药品快速检测工作;收集、汇总、分析和报告食品药品安全信息;负责所辖区域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信息收集、上报工作;组织指导所辖区域内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开展工作;在所辖区域内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保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常态化;承办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食品药品稽查支队

负责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稽查和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组织协调查处跨区域或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案件;负责对各县区食品药品稽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施和监督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工作;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负责对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法律法规、专业技能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对食品药品及相关行业各类人员进行岗位培训;负责调查处理各类食品药品举报、投诉和咨询;依法查处国家、省、市有关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质量公告发布的不合格产品;负责外省市涉本市有关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协查工作;负责食品药品监督抽验和评价性抽验计划的实施;组织—11—开展互联网违法食品药品信息监测和查处工作;负责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广告监测工作;负责属于市本级管理的行政相对人的监督管理工作;承办市局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服务科

依法受理、审查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的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和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有关行政许可和备案工作,负责许可证书的统一发放,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行政审批项目的统计分析报告等。承办市局和市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规划财务科

拟定全市食品药品安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食品药品相关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拟定局机关、二级机构和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局机关、二级机构和直属单位编制预决算并监督执行。综合管理各类资金、资产、基本建设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局机关、二级机构和直属单位财务的内部审计监督工作。

人事科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资福利、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科技装备与标准科

组织拟订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科研规划和计划以及监管系统基础设施、装备条件等专项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有关监管执法和检验检测装备等科技条件建设工作。组织实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科技项目和引进先进技术,推动—9—科研、管理与生产经营单位技术协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组织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监督实施国家食品药品标准和技术规范。

医疗器械监管科

负责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工作,掌握分析医疗器械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意见。监督实施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制定医疗器械抽验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及安全风险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处理措施。监督实施医疗器械问题产品召回处置制度。

药品化妆品监管科

负责药品、化妆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掌握分析药品和化妆品生产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意见。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和药品生产、医疗机构制剂等质量管理规范及化妆品监督管理法规,承担相应责任。负责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企业以及化妆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工作。依法承担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及特种药械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等监管工—8—作。制定药品、化妆品生产环节抽验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再评价、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及安全风险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处理措施。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化妆品问题产品召回处置制度。负责药品、化妆品流通安全监管工作,掌握分析药品、化妆品流通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意见。贯彻实施国家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的法律法规,依法规范药品、化妆品购销行为。落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分类管理制度以及化妆品监督管理法规。指导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农村药品监督网、供应网建设管理工作。制定药品、化妆品流通环节抽验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药品、化妆品流通领域其他监督管理工作。

餐饮食品监管科

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掌握分析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意见。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抽验计划的制定和监督实施。组织开展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监督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管理规范。参与制定和组织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食品流通监管科

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掌握分析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意见。负责流通环节食品抽验计划的制定和监督实施。参与制定和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食品生产监管科

负责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7—掌握分析生产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意见。负责生产环节食品抽验计划的制定和监督实施。监督实施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参与制定和组织实施生产环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处置制度。

综合与应急管理科

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统计工作,分析预测食品药品安全总体状况和形势,定期编制食品药品安全总体状况报告和统计年鉴。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计工作衔接机制。组织推进食品药品法治、德治、自治“三位一体”建设。承担食品药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食品药品行业协会协调服务工作。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交流与合作。组织拟订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和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负责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下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食品安全协调督查科

承担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以及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相关制度。指导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

办公室

贯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相关方针政策,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性调研,起草重要文稿。拟订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拟订机关有关政务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会议组织和文秘、档案、督办查办、机要保密等工作,协调处理来信来访、综合治理、值班值守、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工作。

监察室

联系电话:3308580

1.负责监督系统内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执行情况和遵纪守法情况,对局党组及其成员和其它领导干部实行监督;

2.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会同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

3.监督检查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研究制定本系统预防和惩治腐败的措施;

4.受理对检查、监督对象的控告及其申诉,查处违反党纪、政纪案件;

5.承办局党组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机关党委

联系电话:0392—3308560

工作职责:

1、负责拟定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2、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负责局党组会议的会务安排、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的整理工作。

4、指导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培训。

5、指导局机关、直属单位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定期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及时向局党组反映的情况。

6、负责所属支部的换届选举、党员发展、党员管理、党费收缴、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检查指导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工作。

7、负责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的归口管理工作。

8、主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的日常工作。

9、负责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精神文明建设。

10、负责承办局党组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策法规科

负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食品药品违法案件的法制审核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和赔偿等工作。拟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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