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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宜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官方网址:http://www.hbycfda.gov.cn/

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绿萝路39号

电话:0717-12331

传真:0717-6448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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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和地方性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负主体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三)承担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督促市直相关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四)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

(五)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注册的初审和部分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落实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承担执业药师注册工作。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做好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和淘汰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六)建立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工作。

(七)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八)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食品药品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九)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十)指导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检验检测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介绍

党组书记、局长覃绪华:主持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升华:主管人事、教育、食品药品稽查执法等工作,协助管理纪律检查工作,分管人事科、稽查分局。代管监察室。

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军:主管食品流通监管、食品消费监管、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工作,分管食品流通监管科、食品消费监管科、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科。

党组成员、食安办专职副主任、副局长张志国:主持食安办日常工作,主管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新闻宣传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重大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分管综合科(市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指挥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郭慧:主管法制、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审批工作,分管政策法规与产业发展科(认证中心)、医疗器械监管科、行政审批科。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贵际:主管机关综合事务、财务、综治维稳、保密、安全生产、党建、机关工青妇、食品生产加工监管等工作,分管办公室、食品生产监管科、直属机关党委。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周宗善:主管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产品注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分管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科、产品注册科、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联系三峡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组织结构

监察室

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会同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政纪教育;监督、检查部门及所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督促、协调部门研究制定本系统、本行业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受理对检查、监察对象的控告及其申诉,调查处理检查、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及时承办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交办的事项。

行政审批科

对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的行政许可事项,按照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的要求,实行统一受理、全程协调服务和跟踪督办,对其中一般性的行政审批事项及“即办件”直接办理审批手续。

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科

拟订全市药品、化妆品流通环节监督管理的政策、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监督实施。监督实施药品、化妆品流通环节的管理工作。负责药品广告备案管理及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检查工作。

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科

拟订全市药品、化妆品生产环节监督管理的政策、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药品、化妆品生产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药品、化妆品问题产品召回的监督。

食品消费监管科

拟订全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开展食品消费环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食品流通监管科

拟订全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溯源体系运行管理。配合开展食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食品生产监管科

拟订全市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开展生产环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负责不安全食品召回的监督。

综合科

承担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市直相关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分析预测食品安全总体状况,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参与制定全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重大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

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政务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检查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财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以及信访、新闻信息发布、宣传、统计、国有资产管理、文明创建、离退休干部等工作。组织实施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重大科技和信息化项目,承担全市食品药品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网格化设施建设。负责市局网站、信息系统的开发与管理。

电话:6851383

食品安全协调与监察科

1、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拟定食品安全管理的工作规划;

3、依法行使食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职责;

4、根据市政府授权,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活动;

5、负责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的检测与评价工作,指导、协调食品安全检测与评价体系建设;

6、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部门分析、预测安全形势,评估和预防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风险;

7、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

8、负责组织拟订食品重大安全事故的各种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电话:6453370

政策法规与产业发展科

负责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政策研究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拟订全市食品药品安全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产业发展规划,负责产业发展及认证等相关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电话:6851603

餐饮服务监管科

1、负责餐饮消费、服务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监督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

3、承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工作,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并发布与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日常监督管理信息;

4、负责餐饮服务环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处置,组织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负责对餐饮消费环节以及政府明确的其他餐饮服务行为的日常监管。

电话:6851317

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

1、负责保健食品许可、化妆品卫生许可及监督管理工作;

2、监督实施保健食品标准和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化妆品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广告审查与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

4、发布与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

5、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

电话:6855562

产品注册科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由国家、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注册的初审和部分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监督实施药物非临床研究、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负责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监督管理。

电话:6469726

医疗器械监管科

拟订全市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政策、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监督实施。按照规定权限承担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及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医疗器械问题产品召回的监督。

电话:6853215

药品安全监管科

1、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和中药材生产、药品生产以及医疗机构制剂等质量管理规范;

2、组织实施药品生产分类管理制度;

3、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源性兴奋剂等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药品生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和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的监督管理;

5、监督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生产环节的实施;

6、负责药品(包括药品、中药饮片、药用辅料、医用氧、医院制剂等)生产单位的日常监管;7、负责全市药品、医疗器械产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技术工作;

8、指导全市药品、医疗器械产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

9、承办全市药品、医疗器械产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网络建设与维护工作;

10、组织药品、医疗器械产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咨询委员会的工作;

11、组织开展全市药品、医疗器械产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的研究、专业宣传、教育培训。

电话:6855458

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指导食品、药品行业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和教育培训工作。落实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承担执业药师注册工作。负责社团的指导工作。负责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电话:6469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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