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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宜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官方网址:http://www.yibin.gov.cn/ybsspypjdglj/index.html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1-2223000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南岸利民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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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电大、南岸火车站、中山生态园、七星小区、宜宾海关、航天路口、宜宾肿瘤医院、宜宾港、龙凤苑、市政广场、市政广场、图书馆、南客站、宜都花园、市政府、市政广场。

宜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附近的公交车:

2路、4路、5路、24路、14路、9路、303路、18路、3路、301路、23路等。

打车去宜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多少钱:

北京市出租车的起步价是13.0元、起步距离3.0公里、每公里2.3元、燃油附加费1.0元(不超过3.0公里不收),请参考。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订全市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划,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和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负责全市食品行政许可的监督实施。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订全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三、监督实施全市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等管理规范;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推行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贯彻实施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四、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查处或组织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监督实施问题食品药品召回和处置制度。依法监测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广告内容。

五、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六、负责制订市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七、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八、指导和督促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九、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县(区)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承办市政府以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介绍

曾兴中,男,汉族,中共党员,1966年8月生,研究生学历,现任宜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分工:主持市局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全面工作。

蔡锦霞,女,汉族,中共党员,1962年11月生,大学学历,现任宜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组长。

分工:分管驻市局纪检、监察工作,对应科室为驻市局监察室。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依法治市、环境兴市工作。联系兴文县局。

张斌,男,汉族,中共党员,1965年5月生,大学学历,现任宜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分管药品、化妆品生产,流通及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工作。对应科室为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科、药品化妆品市场监管科、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依法治市、党风廉政建设、环境兴市工作。牵头负责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联系翠屏区局、临港开发区社事局。

方杰,男,汉族,中共党员,1964年1月生,大学学历,现任宜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分工:分管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监管工作,对应科室为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餐饮服务监管科。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依法治市、党风廉政建设、环境兴市工作,牵头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联系高县局。

胡龙,男,汉族,中共党员,1969年7月生,大学学历,现任宜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分管医疗器械监管,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工作,对应科室为医疗器械监管科、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依法治市、党风廉政建设、环境兴市工作,牵头负责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工作。联系江安县局。

刘卫红,女,汉族,中共党员,1968年4月生,大学学历,现任宜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分管人事工作,对应科室为人事科。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依法治市、党风廉政建设、环境兴市工作。联系长宁县局。

王子光,男,汉族,中共党员,1966年2月生,大学学历,现任宜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药品安全总监。

分工:分管政策法规、行政审批、安全和应急管理与风险监测工作,对应科室为政策法规(行政审批)科、应急管理与食品风险监测科。负责分管领域的依法治市、环境兴市工作,牵头负责“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工作。联系宜宾县局、珙县局。

李庆波,男,汉族,中共党员,1975年9月生,大学学历,现任宜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分工:分管机关党建、办公室、规划财务工作,对应科室为局办公室、规划财务科。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牵头负责对口扶贫、依法治市、党风廉政建设、环境兴市工作。联系屏山县局。

黄宇,男,汉族,中共党员,1968年12月生,大学学历,现任宜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食品安全总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分工:分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科技与宣传工作,对应科室为综合协调科和科技与宣传科(投诉举报中心)。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依法治市、党风廉政建设、环境兴市工作。牵头负责创建质量强市、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联系南溪区局、筠连县局。

组织结构

(一)办公室岗位职责。

1.负责局机关相关政务工作规章制度建设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局重大工作计划、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局和局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电、函等。

2.负责局机关全市性重要会议的计划管理和组织实施;组织承办局综合性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职工会的组织、会议记录和纪要整理工作。

3.负责局领导联络服务工作,组织起草市委、市政府领导、局主要负责人讲话和重要文稿,协调局领导公务活动。

4.负责局机关效能建设,负责督办领导批示的落实情况;负责局党组会、局务会议、议定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党务、政务督查督办工作。

5.负责局机关文电、文秘等公文处理以及机要、印章管理;指导局直属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组织办理人大、政协的议案和提案。负责全局大事记编纂、局史志年鉴编撰以及档案管理。

6.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及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绩效考核管理工作,配合综合协调科做好县(区)政府和市食安委成员单位食品药品安全绩效考核工作。

7.负责局机关门户网站及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建设、维护和日常管理。

8.负责局机关政务接待、信访、维稳、安全、计生、精神文明建设、后勤管理及政务信息转报及审校工作。

9.负责实施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和值守工作。

10.负责局机关保密管理,指导直属单位保密工作。

11.指导县(区)局办公室业务工作。

12.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主任:王庆红;联系电话:0831-2223062

主要工作人员:钟林;联系电话:0831-2223062;主要负责:后勤、机关安全、绿化管理、物业管理、机关工会等工作。

主要工作人员:陶智;联系电话:0831-2223765;主要负责:文秘、环境兴市、依法治市、党建、信访、综治维稳等工作。

主要工作人员:周艳梅;联系电话:0831-2223000;主要负责:机要、保密、计生等工作。

(二)综合协调科岗位职责。

1.负责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运行的具体工作。负责承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会议。负责起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相关文件、领导讲话。

2.负责组织拟订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任务分工并督促落实。

3.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召开安全形势分析会,健全完善并组织实施部门间、地区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联动机制。协调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名义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的食品安全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监督检查县(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对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考核通报。

5.负责探索发挥市场机制、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的有效途径,推动形成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社会共治格局。

6.负责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相关建议。

7.负责牵头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8.负责牵头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和评价考核工作。

9.负责综合性统计工作,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监督数据库。

10.指导县(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11.完成局领导(市食安委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科长:苏理江;联系电话:0831-2223824

主要工作人员:谢刚;联系电话:0831-2223824;主要负责: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运行的具体工作。承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会议。负责起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相关文件、领导讲话;组织拟订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任务分工并督促落实;承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召开安全形势分析会,健全完善并组织实施部门间、地区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联动机制。协调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名义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的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监督检查县(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对县(区)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考核通报;探索发挥市场机制、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的有效途径,推动形成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社会共治格局;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相关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负责综合性统计工作。

(三)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岗位职责。

1.负责拟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地方规范性文件年度制定计划,对局机关科(室、队)起草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及有关备案工作。

2.负责组织局机关科(室、队)对有关部门起草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中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事项提出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适用有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解答。负责组织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开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制度理论研究。

3.负责推进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拟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系统法治建设;负责开展法律知识的培训教育工作,配合省局组织全市系统执法人员专业法律资格培训考试,配合市法制办组织全市系统执法人员公共法律资格培训考试,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全市系统开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行政执法检查等执法监督并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负责组织局机关落实重大行政行为报告及备案制度。负责组织局机关并指导县(区)局开展案件复核、案卷评查、重大复杂案例集体讨论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纠正措施和建议。承担局案审委员会具体工作。

5.负责组织开展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听证,负责指导县、区局行政应诉工作。

6.负责建立并组织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工作制度;按照局行政授权,负责组织开展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行政审批现场核查,及时完成相关行政审批工作。

7.负责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承担市级食品药品安全“两法衔接”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

8.负责填报法制工作统计报表。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科长:杨泉;联系电话:0831-2223053

主要工作人员:谭磊;联系电话:0831-2223053负责工作:负责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承担行政执法证申领及年审工作,组织新进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建立并及时更新行政执法证台账;负责案件复核、案卷评查工作,负责制作送签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记录,督查落实重大行政行为报告及备案制度;负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组织“12.4”等法制宣传活动并及时报送总结,负责在本局网站公示新颁法律法规;负责“大调解”月报表、矛盾纠纷排渣统计表、行政复议案件统计报表、行政应诉案件统计表等法制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参与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协助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负责依法治市、依法行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主要工作人员:刘燕;联系电话:0831-5108795负责工作:负责本局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及GSP认证、购买特殊药品及其标准品、对照品审批和特殊药品运输、邮寄证明核发等的受理、审查、复核、制证和发证工作;依据法律规定和审批标准,组织具备资格人员开展药品行政审批的现场核查;负责药品行政审批有关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登记和归档工作。负责建立药品行政审批台账,按时填报药品行政许可报表;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负责药品行政许可事项的公示工作;负责药品行政审批信息化管理,按照信息化管理要求做好有关药品行政审批信息录入更新工作。

(四)食品生产监管科岗位职责

1.贯彻落实食品(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下同)生产环节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的实施,监督实施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

2.负责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掌握分析食品生产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3.负责参与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现场审查,监督并管理审查员和检验机构,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年审;委托加工备案等管理工作。

4.负责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承担食品生产环节直管单位日常监管;组织开展生产环节食品专项整治工作。

5.负责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相关统计和分析工作。承担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化相关工作。

6.负责组织开展生产环节食品抽样检验检测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监督管理的科研工作。

7.负责监督生产环节食品企业实施不安全食品召回。

8.负责推进食品生产者诚信体系建设。

9.负责落实食品药品相互协作监管机制。

10.指导县(区)局食品生产许可及食品生产环节监管等相关业务工作。

11.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科长:张浩;联系电话:0831-2223078

副科长:高果;联系电话:0831-2223050分管工作:协助科长开展食品生产监管科工作、参与市场准入相关工作;负责组织食品、食品添加剂的监督抽查等工作计划的拟定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指导基层局开展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负责质量约谈、后处理工作的落实;负责督促监督检验工作的落实,完成相关食品安全质量工作情况的分析报告并及时上报;协助、参与调查处理相关质量安全事故工作;负责相关培训、宣贯工作的组织实施;

主要工作人员:苏林珍;联系电话:0831-2223050负责工作:参与日常监管和市场准入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食品企业档案管理工作;协助开展质量约谈、后处理等相关工作;负责食品生产许可年审、注销及委托加工备案工作;负责相关报表、资料、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协助培训、宣贯工作的召集、准备等相关工作。

(五)食品流通监管科岗位职责

1.贯彻落实食品(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下同)流通环节法律、法规、规章。

2.负责拟草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监督实施;拟订进入流通环节的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监督实施;拟订流通环节婴幼儿配方奶粉、酒类等重点食品品种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措施并监督实施。

3.负责监督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掌握流通环节安全状况,分析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4.负责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承担食品流通环节直管单位日常监管;组织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食品(含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查和快速检测工作。

5.负责组织开展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市场清查工作。

6.负责开展食品互联网销售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推进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体系建设。

8.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统计和分析工作。

9.负责落实食品药品相互协作监管机制;并与农业、畜牧、水产等部门建立食用农产品监管衔接工作机制。

10.指导县(区)局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11.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科长:魏在林,联系电话:0831-2223004

副科长:周萍,联系电话:0831-2223066分管工作:各项专项整治行动的安排、部署和资料的收集、上报;科室内的文件收发、归档和各类物资的管理;南岸区域的市级监管食品经营者的监管,并参与专项审批科的现场核查。

(六)餐饮服务监管科岗位职责。

1.贯彻食品(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下同)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负责全市餐饮服务、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掌握分析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3.负责拟订监督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并监督实施。

4.负责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组织开展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治理工作,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

5.负责拟定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组织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抽检工作。

6.负责市直管单位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参与餐饮服务环节市直管单位行政审批事项的现场验收、审核。

7.负责餐饮服务市直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8.负责推进餐饮服务环节经营者诚信自律体系建设。

9.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统计和分析工作。

10.负责落实食品药品相互协作监管机制。

11.指导县(区)局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相关业务工作。

12.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科长:朱彦;联系电话:0831-2221966

副科长:李先治;联系电话:0831-2220626分管工作:

南岸片区餐饮服务监管和许可的现场审核工作。

主要工作人员:王孝志;联系电话:0831-2220626负责工作:监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对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调查和监测;按照规定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主要工作人员:吴中华;联系电话:0831-2223018负责工作:监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对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调查和监测;按照规定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主要工作人员:陈璐;联系电话:0831-2223018负责工作:监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对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调查和监测;按照规定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七)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科岗位职责。

1.贯彻药品化妆品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负责全市药品、化妆品生产和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的日常监管工作;制定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药品、化妆品生产环节专项整治,承担药品化妆品生产环节日常监管;拟订辖区内药品化妆品生产企业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牵头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和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制度,承担生产环节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和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工作;监督实施药品生产环节电子监管工作。

4.负责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安排的药品、化妆品生产环节的行政审批事项的现场验收、审核;负责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安排的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工作。

5.负责牵头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及合理用药宣传工作,收集、汇总、上报相关数据,承办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化妆品群体不良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指导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工作。

6.负责药物滥用监测工作。按照国家药物滥用监测报告的内容,配合开展宣传和警示教育工作。

7.负责监督实施中药材、药品生产、化妆品生产、医疗机构制剂等质量管理规范。

8.负责监管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特种器械;负责对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

9.负责掌握分析药品、化妆品生产环节安全形势,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承担药品、化妆品生产环节统计和分析工作。指导药品、化妆品生产环节抽样检验工作。

10.落实食品药品相互协作监管机制。

11.指导县(区)局药品化妆品生产环节监管业务工作。

12.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科长:陆俊清;联系电话:0831-2223056

食品药品稽查专员(正科级):贺琳;联系电话:0831-2223055分管工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特种器械;对八县二区特殊药品监管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组织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全市合理用药工作;依法开展对兴奋剂、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实行特殊管理品种的监管;负责化妆品生产的日常监管、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现场验收、审核和抽样检验工作。

主要工作人员:郑达;联系电话:0831-2223055负责工作:负责全市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站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全市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督促、指导全市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工作;负责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全市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技术工作;负责对辖区内药品不良反应群体不良事件、死亡病例的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受省局委派参与辖区内药品注册等行政审批事项的现场验收、审核工作;收集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相关信息、资料,掌握、分析其安全形势并提出完善制定机制和改进工作建议。

(八)药品化妆品市场监管科岗位职责。

1.贯彻药品化妆品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负责药品、化妆品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管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药品、化妆品流通、使用环节市场监督计划,组织开展专项治理。组织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对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

3.负责药品、化妆品流通、使用环节市直管单位日常监管;负责参与药品、化妆品经营环节行政审批事项的现场验收、审核。

4.负责实施药品流通环节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和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药品流通环节电子监管工作。

5.负责互联网药品、化妆品交易服务行为和信息的监督工作。

6.负责指导和实施农村药品供应网、监督网建设。

7.负责监督直管中药材集贸市场的药品质量;指导和监督下级机关对中药材专业市场药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掌握分析药品、化妆品流通、使用环节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9.负责组织开展药品、化妆品流通、使用环节抽样检验工作。

10.负责落实药品、化妆品监管协作机制。

11.指导县(区)局药品化妆品流通、使用环节监督管理业务工作。

12.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科长:郭强;联系电话:0831-2223061

副科长:刘智;联系电话:0831-2223058分管工作:

药品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药品化妆品经营环节的行政审批事项和现场验收、审核;完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数据库,负责社保定点药店的审查推荐;辖区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行为和信息的监督工作;负责药品电子监管;指导和实施农村药品供应网、监督网建设;组织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及流通环节基本药物监管;具体负责药品流通使用环节抽样检验工作;指导区县局药品流通使用环节监管工作;掌握分析药品流通使用环节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建议报告,完成信息工作任务。

主要工作人员:赵戎;联系电话:0831-2223061负责

工作:参与对药品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管及专项检查;参与药品化妆品经营环节的行政审批事项和现场验收、审核;指导区县局药品化妆品市场监督工作;指导区县局农村药品供应网、监督网建设;指导区县局开展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参与开展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及流通环节基本药物监管;参与开展社保定点药店的审查推荐;参与开展药品化妆品流通使用环节抽样检验工作;掌握分析药品、化妆品流通环节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协助完成科内信息工作。

主要工作人员:潘杨;联系电话:0831-2223058负责工作:参与药品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参与药品化妆品经营环节的行政审批事项和现场验收、审核;具体负责化妆品流通使用环节抽样检验工作;负责辖区互联网化妆品交易服务行为和信息的监督工作;建立完善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数据库,指导区县局化妆品市场监督工作;掌握分析化妆品流通使用环节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建议报告,完成信息工作任务;负责科内文件及资料的签收、登记、发送、归档管理工作。

(九)医疗器械监管科岗位职责。

1.贯彻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负责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协助开展第三类医疗器械不改变产品内在质量的变更申请许可,监督实施国家医疗器械标准、行业标准和分类管理。

3.负责指导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开展临床试验工作,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和临床试验、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体外诊断试剂以及一般医疗器械质量体系考核;协助开展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临床试验真实性核查。

4.负责制定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管理监管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并组织实施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工作,承担医疗器械市直管单位日常监管;组织实施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和上市后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再评价工作;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调查处置工作;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

5.负责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审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并指导区、县局开展医疗器械监管培训工作。

6.负责参与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行政审批事项的现场验收审核,配合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行政审批事项的现场验收审核。

7.负责组织开展医疗器械评价性质量抽查检验。

8.负责医疗器械监管统计和分析工作。

9.负责落实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协作机制。

10.指导县(区)局医疗器械监管业务工作。

11.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科长:杨小兰;联系电话:0831-2223030

食品药品稽查专员(正科级):曾国军;联系电话:

0831-2223060分管工作:医疗器械日常监督检查。

主要工作人员:吴丽萍;联系电话:0831-2223060负

责工作:参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工作;指导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开展临床试验工作,监督实施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协助科长制定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实施监督管理的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和督促下级行政机关实施日常监管工作;参与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日常监督检查及专项检查;参与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审评标准;参加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行政审批事项的现场检查;参与全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验工作;负责上市后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指导督促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收集、上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指导督促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建立产品召回和处理制度并监督其实施;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质量体系考核,监督指导下级行政机关开展质量管理规范和质量管理体系监督检查;参加现场检查;监督实施医疗器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分类管理;负责本科室文件资料的收集、建档工作及各类报表的上报工作;负责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档案管理工作。

(十)应急管理与食品风险监测科岗位职责。

1.负责拟订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推动应急体系建设和能力建设,负责市局信息化平台建设管理维护工作。

2.负责组织拟订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编制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

3.负责开展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指导问题食品药品召回。

4.负责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分析和重大事故案例研究,指导协调核查、应对工作。

5.负责核查领导批示、媒体披露和公众举报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及时报告或协调回应。

6.协调建立重大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重大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7.负责牵头组织查处突发重大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违法行为。

8.负责食品安全总体状况分析和形势研判,编制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报告及形势分析报告。

9.负责拟订全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工作制度和技术规范,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通报监测结果并配合依法处置相关问题;负责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抽验、风险排查、风险预警和交流;负责承担与市卫生局有关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衔接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统计、数据库建立和数据分析;负责组织编制食品安全年鉴。

11.指导县(区)局开展相关监测和突发事件处置等相关业务工作。

12.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科长:罗家武;联系电话:0831-2220625

主要工作人员:王明炜;联系电话:2223242负责工作:做好应急预案的编制,以及演练的协调工作、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县(区)做好县(区)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编制食品安全年鉴、食品安全状况报告及形势分析报告;参与相关科室、部门对重大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参与制定食品、保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保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风险交流;做好参与市局信息化平台建设管理维护工作;做好食品药品重大信息报送工作,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的监测分析工作。

(十一)科技与宣传科岗位职责。

1.负责组织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解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制度、措施。

2.负责组织实施食品药品监管和食品药品行业科技需求的项目申报及其相关工作,组织引进相关先进技术,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及创新体系建设。

3.负责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4.负责指导监督全市食品检验机构贯彻落实国家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

5.负责指导地方食品药品科技和标准管理工作。参与拟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配合省局开展食品药品标准数据库建设。

6.负责拟订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发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

7.负责拟订市局新闻宣传工作规章制度,规范协调市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政务信息采编、初审、报批、总结和市局网站录用工作。

8.负责拟订食品药品安全新闻宣传的年度和专题报道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局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主题宣传活动,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舆论引导机制、科普宣传工作机制。负责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报刊、图书、影视、音像等宣传业务管理。

9.负责组织推进与食品药品监管有关的诚信体系建设。

10.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内容的监测、报送工作。

11.指导县(区)局开展食品药品监管新闻宣传等相关业务工作。

12.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科长:邓寿龙;联系电话:0831-2220587

副科长:周虹利;联系电话:0831-2223028;分管工作: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负责拟订食品药品安全新闻宣传的年度和专题报道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局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主题宣传活动,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舆论引导机制、科普宣传工作机制。负责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报刊、图书、影视、音像等宣传业务管理;负责组织推进与食品药品监管有关的诚信体系建设;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内容的监测、报送工作;负责局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相关事宜;指导县(区)局开展食品药品监管新闻宣传等相关业务工作。

食品药品稽查专员(副科级):胡霓翰;联系电话:0831-2223028;分管工作: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负责拟订食品药品安全新闻宣传的年度和专题报道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局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主题宣传活动,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舆论引导机制、科普宣传工作机制。负责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报刊、图书、影视、音像等宣传业务管理;负责组织推进与食品药品监管有关的诚信体系建设;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内容的监测、报送工作;负责局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相关事宜;指导县(区)局开展食品药品监管新闻宣传等相关业务工作。

(十二)规划财务科岗位职责。

1.负责牵头编制全市系统食品药品安全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规划执行情况的评估和考核。参与国家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区域性规划以及食品药品行业发展规划编制相关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全市系统资源调查,统筹规划和协调资源配置。

3.负责拟定本单位基础设施、装备条件等专项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编报本单位办公业务用房建设、装备条件、车辆配置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政府采购计划申报及直属单位的政府采购监管工作。

4.负责拟定本单位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直属单位的审计和财务监督。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清产核资、产权登记、资产评估等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

5.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日常监管及项目效益评价工作。

6.负责本单位年度部门预算、决算工作,本部门预算资金的申请和拨付,负责预算执行及监督。负责局机关经费日常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

7.负责本单位和直属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和罚没物资监督管理和财政资金绩效考评及内部审计工作,负责非税收入票据的领购、缴销等工作。

8.负责与财政部门分解下达中央补助地方专项资金和省财政专项资金,配合财政部门做好专项资金的绩效考评工作。

9.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组织参与继续教育及业务培训。

10.指导县区局、直属单位的国债项目建设、灾后重建项目建设、中央、省、市专项建设资金使用管理、政府采购监管及相关业务工作。

11.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科长:魏正斌;联系电话:0831-2223019

(十三)人事科岗位职责。

1.贯彻干部人事工资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负责拟订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管理、干部监督制度和人事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食品药品监管队伍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拟订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全市性表彰工作。

3.负责局机关公务员及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调配、任免、考核、奖励等干部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录用、聘用、晋职、晋级审核上报和军转安置、干部挂职锻炼等相关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县(区)局领导干部协助管理工作。

4.负责局机关机构改革工作。收集、了解、协调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体制改革相关事项。指导、组织直属单位开展分类改革工作、人事制度改革及岗位管理、人员聘用等工作。审核上报直属单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报考及高层次专家的选拔、推荐工作。

5.负责贯彻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执业药师资格报名、考试工作,监督执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工作;牵头实施全市食品药品行业职业技能教育有关工作;督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相关专业领域从业资格准入工作。

6.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管理、干部信息、人事、工资统计工作。指导、组织直属单位开展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资统计相关工作。

7.负责局机关工资及津贴补贴调整、管理等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工资总额及绩效管理、收入分配管理及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工作。

8.拟订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9.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开展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10.指导县(区)局和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技术支撑机构建设、队伍建设等相关业务工作。

11.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科长:彭友琼;联系电话:0831-2223038

副科长:石园园;联系电话:0831-2223038;分管工作:负责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制度,拟订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贯彻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执业药师资格报名、考试工作,监督执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工作;负责牵头实施全市食品药品行业职业技能教育有关工作。督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相关专业领域从业资格准入工作;负责指导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技术支撑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工作。指导、组织直属单位开展分类改革相关工作、人事制度改革及岗位管理、人员聘用等工作。审核上报直属单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报考及高层次专家的选拔、推荐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管理、干部信息、人事、工资统计工作。指导、组织直属单位开展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资统计相关工作。承担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全市性表彰工作;负责机关工资及津贴补贴调整、管理等工作。指导直属单位收入分配管理及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工作,承担直属单位工资总额及绩效分配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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