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望王路东段4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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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划,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负责全市食品行政许可的监督实施。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三)监督实施全市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等管理规范。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参与制定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参与制定我市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四)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建立问题食品药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依法审核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广告内容。
(五)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六)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监测预警信息平台、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和指挥处置系统,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七)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落实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制度。
(八)指导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九)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县(区)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医药产业有关方针政策,牵头组织实施全市巴药产业发展规划,督促检查市级相关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履职情况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一)承办市政府以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张家生(党组书记、局长,市食安办主任)
程平(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宾(党组成员、副局长)
余涛(党组成员、副局长)
罗世科(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先恩(党组成员、纪检书记)
鲜奉章(党组成员、食品安全总监)
王彬(党组成员、药品安全总监)
李立志(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唐教均(工委主任)
孙汉(调研员)
熊召荣(副调研员)
杨文涛(副调研员)
孙继华(副调研员)
办公室(信访与群众工作科)
承担机关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政务信息、会议组织、文秘、机要、档案、安全保卫、信访、保密、防邪、维稳、综治、计生、史志和行政后勤管理、绩效考核管理等工作。
综合协调科(产业发展科)
承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职责,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起草重要文稿;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产业发展有关方针政策;牵头实施巴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承担对市级相关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巴药产业发展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职责。
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
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有关备案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承担行政执法监督、案件复核、执法证件管理、行政复议、听证、应诉等有关工作,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有关的行政审批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食品生产监管科
拟订全市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掌握分析生产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改进工作和解决问题的措施建议;承担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及时发现、纠正、查处违法和不当行为。
食品流通监管科
拟订全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掌握分析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改进工作和解决问题的措施建议;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及时发现、纠正、查处违法和不当行为。
餐饮服务食品监管科
拟订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调查,掌握分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改进工作和解决问题的措施建议;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及时发现、纠正、查处违法和不当行为。
医疗器械监管科
监督实施国家医疗器械标准和分类管理;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和产品注册;负责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监督实施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指导评价性质量抽查检验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掌握分析医疗器械安全形势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改进工作和解决问题的措施建议;负责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工作,及时发现、纠正、查处违法和不当行为。
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科
监督实施国家药品、药用辅料标准、直接接触药品的包材料和容器产品标准;组织实施合理用药工作;监督实施药品生产、中药材生产、化妆品生产、医疗机构制剂等质量管理规范;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掌握分析药品、化妆品生产环节安全形势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负责药品、化妆品生产和医疗机构制剂的日常监管工作,及时发现、纠正、查处违法和不当行为。
药品化妆品市场监管科
贯彻实施药品、化妆品流通环节法律、法规;监督实施药品、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管中药材集贸市场的药品质量;监督执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负责互联网药品、化妆品交易服务行为和信息的监督工作;掌握分析药品、化妆品流通环节安全形势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负责药品、化妆品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及时发现、纠正、查处违法和不当行为。
风险监测与应急管理科
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统计与数据分析;参与制定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开展食品药品风险安全预警和风险交流;组织编制食品药品安全年鉴、食品药品安全状况报告及形势分析报告;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承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协调县(区)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不安全食品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召回的监督管理;组织查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科技与宣传科
推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科技项目实施和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国家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参与制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拟订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牵头负责诚信体系建设,落实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制度;承担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内容审核备案工作,定期发布有关违法广告公告和相关质量公告;负责组织实施行政许可及审批事项现场检查员的管理和抽派工作;拟订食品药品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财务科
拟订食品药品安全基本建设和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各项专项资金和经费管理、财政资金绩效考评及内部审计工作职责;承担机关政府采购及直属单位的政府采购监管工作;按照国家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
人事教育科
承办党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拟订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负责因公出国(境)人员政审报批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