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桂林市叠彩区北和路17号
邮编:541001
桂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附近的公交站:
叠彩山、凤北路口(红十字妇女儿童医院)、凤北路口、风北路口、东镇路、翊武路、伏波山、西清湖、东镇路、伏波山、翊武路、铁佛路、宝贤桥、西清湖、乐群路口、桂林医学院(乐群路)。
桂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附近的公交车:
2路、旅游观光一号线、51路、1路、18路、100路、203路、99路、22路、30路、206路、89路、28路等。
(一)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起草相关的政府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餐饮服务许可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调查、监测工作,发布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
(三)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许可和卫生监督管理;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有关审核报批工作。
(四)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
(五)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负责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和核发产品没删证书;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六)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
(七)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依法监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
(八)组织查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
(九)指导县(区)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的监督管理、应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设等业务工作。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唐春洪党组书记、局长,食品安全办主任:
主持局党组全面工作、局行政全面工作和市食品安全办全面工作。
张进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主任)分管药品流通监管科、行政审批办公室、医疗器械监管科、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医改和卫生计生打击“两非”工作。联系兴安县、灌阳县、雁山区。
隋国华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主任)分管药品生产监管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监控与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禁毒和艾滋病防治工作。联系龙胜县、临桂区、叠彩区。
聂平安党组成员、副局长,食品安全办副主任(兼),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兼):
协助局长(主任)分管食品安全办相关工作;分管综合协调科、食品餐饮监管科、稽查科、舆情监控和食品药品应急工作,协调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各项工作。联系灵川县、阳朔县、七星区。
蒋小刚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主任)分管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机关党委、新闻宣传、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机关人口计生、扶贫、共青团、妇委会、离退休、综治、信访和行风评议工作。联系全州县、资源县。
李晓娟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组组长:
协助局长(主任)分管监察室、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检查工作,分管局监察室。联系恭城县、象山区。
李新亮党组成员:
协助局长(主任)分管政策法规科、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投诉举报、工会和基建办工作。联系永福县、平乐县。
石为宁党组成员,食品安全办副主任:
协助局长(主任)分管食品安全办相关工作;分管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安全生产、科技标准和质量兴市工作。联系荔浦县、秀峰区。
凌霄调研员:
协助张进副局长、聂平安副局长工作。
蒋焘副调研员:
协助蒋小刚副局长工作;侧重协助机关党委、机关人口计生、扶贫、共青团、妇委会、离退休、综治、信访和行风评议工作。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统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宣传、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督办查办、综合治理、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组织承办议案、提案工作;负责拟订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新闻发布、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工作。
办公室联系电话:2288113
综合协调科
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考核评价市有关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拟订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方案并协调、监督实施;负责重大食品安全问题调查研究;协调和指导县、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协调、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的监测和管理工作。
综合协调科:2288809
政策法规科
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政策研究;负责起草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听证;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承担本部门行政复议、应诉、赔偿及法律咨询相关工作;指导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法制建设工作。
政策法规科联系电话:2288210
食品生产监管科
掌握分析生产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组织实施全市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质量标准;负责监督实施生产环节食品管理规范;完善监督管理机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食品生产监管科联系电话:2288216
食品流通监管科
掌握分析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及酒类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食品流通监管科联系电话:2288219
食品餐饮监管科
掌握分析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及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监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管理规范。
食品餐饮监管科联系电话:2288115
药品生产监管科
掌握分析药品生产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负责监督实施药品生产、中药饮片生产及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包装材料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依法实施对特殊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负责出具药品出口销售证明。
药品生产监管科联系电话:2288116
药品流通监管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掌握分析药品流通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广告监测;负责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实施互联网药品交易和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负责行政审批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药品流通监管科联系电话:2288118行政审批办公室联系电话:2230891
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
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国家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和技术规范;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管理规范;组织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承担保健食品广告监测
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联系电话:2288126
医疗器械监管科
监督实施国家医疗器械标准;负责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对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负责医疗器械广告监测;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负责出具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
医疗器械监管科联系电话:2288117
稽查科
负责食品和化妆品生产环节、药品、医疗器械的抽验及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组织查处跨区域或重大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案件;负责本系统稽查工作统计汇总;指导和监督全市稽查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稽查科联系电话:2288100
人事科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计划生育和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人事科联系电话:2288112
财务科
拟定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编制预、决算并监督执行;综合管理各类资金、资产、基本建设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监督工作。
财务科联系电话:2288736
机关党组织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机关党组织联系电话:2288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