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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河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官方网址:http://www.hcfda.gov.cn/

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金城江区江南东路71号

联系电话:0778-2568918

邮编:54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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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市人民政府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系列方针政策。

(二)负责起草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规划,拟定工作方案,推动建立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三)负责全市食品行政许可的监督实施。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四)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配合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和监督管理。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和执业药师注册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化妆品监督管理。

(五)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

(六)负责制定全市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

(七)负责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建立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八)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九)指导县(市、区)、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十)负责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十一)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和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介绍

胡美英

女,壮族,1961年12月出生,籍贯广西都安,1989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学历,统计师职称。现任河池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局党组和机关行政全面工作,直管市食品药品监督所。

联系南丹县、天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韦毅

男,壮族,1962年6月出生,籍贯广西大化,199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学历,主管医师职称。现任河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食品生产监管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负责质量兴桂,宜州市祥贝乡福六村、中路村脱贫攻坚、核桃产业、“美丽河池”乡村建设活动。

联系宜州区、罗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韦礼科

男,壮族,1974年11月出生,籍贯广西东兰,2000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河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建、意识形态、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新闻宣传、精神文明建设、信息化建设、机关后勤工作。

肖明

女,壮族,1968年6月出生,籍贯广西忻城,200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3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主管药师职称。现任河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行政审批办(政务大厅)、规划财务科、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与监控中心、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负责绩效考评、工会、统战、信访、妇联工作。

联系都安县、大化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谭凤波

男,毛南族,1968年9月出生,籍贯广西环江,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主管药师职称。现任河池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协助主任(局长)分管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食品安全综合科、食品流通监管科。负责创建自治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信用体系建设、追溯体系建设、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机构建设、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规范化建设工作。

联系金城江区、环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姚思聪

男,汉族,1962年1月出生,籍贯广西河池,199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医学学士,主管中药师职称。现任河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

协助局长分管人事科、药品流通监管科、药品医疗器械综合监管科、食品药品认证审评中心、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负责卫生计生、防艾、医改、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联系东兰县、巴马县、凤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张首枰

男,汉族,1962年7月出生,籍贯广西东兰,198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8年12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学历,经济师职称。现任河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

协助局长分管政策法规科、稽查科。负责食品药品监督抽验工作。

张肇峰

男,汉族,1964年2月出生,籍贯广西贵港,199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管理医师职称。现任河池市食品药品监督所所长。

主持市食品药品监督所全面工作。协助局长分管食品餐饮监管科。负责创建卫生城市工作。

协助局长联系南丹县、天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组织结构

财务科

配合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订食品药品安全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部门基础设施、装备计划的编制工作。拟定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编制预决算并监督执行;综合管理各类资金、资产、基本建设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和局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监督工作。

人事科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系统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承担局机关计划生育、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党务工作。承担机关、直属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制定纪检监察工作制度。

稽查科

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全市食品、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跨区域或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和监督全市稽查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协调与公安机关联合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相关工作;组织开展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抽验工作,负责发布相关产品质量公告;承担相关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实施和监督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承担保健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广告的监测和检查工作;承担市重大活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任务。

食品流通监管科

掌握分析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负责全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措施、办法;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及相关市场准入制度;负责流通环节经营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等食品的质量安全监管;承担酒类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食品生产监管科

掌握分析生产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督检查、风险监测工作;组织实施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拟订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制度;监督管理以食品生产加工为主、生产地与销售地相分离的生产加工点

药品流通监管科

掌握分析药品流通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和药品召回制度;承担药品经营监管工作;承担药品广告监测工作;承担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的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及招标行为的监督;承担特殊药品、反兴奋剂条例包含药品经营监管工作;负责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监管和指导药房规范化管理;负责农村药品监督网、供应网建设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综合科

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以及市有关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负责拟订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方案并协调、监督实施;负责重大食品安全问题调查研究;协调和指导县(市、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相关工作;协调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的监测。

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编制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组织开展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协调各县(市、区)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重大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的监控和处理。

组织实施食品监督管理重大科技项目,推动食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监督实施食品安全标准。负责食品生产、流通、消费服务环节的监测评价,承担食品安全总体状况的统计、分析、评价和预测,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预警,落实食品安全监测计划。参与、指导和推进食品科技现代化工作的开展;指导全市食品药品检验机构的业务工作;组织协调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

药品、医疗器械综合监管科

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配合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药品再注册和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的核准工作;承担一类医疗器械的注册管理工作;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实施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和民族药(壮药、瑶药)标准;负责组织和管理医疗机构制剂调剂工作;掌握分析药品生产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负责药品生产、中药材生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等质量管理规范的监督实施;承担特殊药品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药品、中药饮片、医用氧和药用辅料生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医疗机构放射性药品使用的监管工作;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承担出口药品的审核工作;配合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药品委托生产的审核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动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

监督实施国家医疗器械标准;承担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医疗器械使用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工作;配合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医疗器械开展再评价和淘汰工作;承担医疗器械广告的监测工作

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

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管;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国家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承担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强制检验;承担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受理审查保健食品和特殊用途化妆品注册的初审工作;承担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工作;督促下级行政机关履行监督管理责任,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

食品餐饮监管科

掌握分析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负责餐饮服务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管理规范,组织实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

负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起草、修改和审核,并监督实施;提出立法规划建议;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听证,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承担本部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赔偿及法律咨询相关工作;指导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法制建设工作。负责食品生产许可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许可管理工作;承担药品零售(含零售连锁)经营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许可管理工作;负责第一类医疗器械注册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的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统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督办查办、综合治理、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拟订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新闻发布、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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