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咸阳市秦都区古渡街道经电路十字西北角
联系电话:029-33558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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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推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县市区政府负总责的机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食品药品重大信息报送制度,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落实省、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以及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食品安全标准。
(三)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保健用品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执行国家药典等药品标准、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及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注册管理。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负责执业药师注册和管理等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四)落实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用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对上述品种进行专项整治。
(五)负责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拟订市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情况。
(六)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负责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七)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监测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产品的广告内容。
(八)指导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应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九)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督促检查县级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依据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务信息。
(十一)承办市政府以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骆兴放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面工作,分管秘书科工作。
办公电话:33568096
张云锋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乳制品及饮品监管科、添加剂和调味品监管办、人事教育办、
机关党委、扶贫工作、联系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电话:33558016
鲁新瑞
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机关党委书记
分管监察室
办公电话:33558021
王美玲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肉制品和工业加工食品监管科、投诉举报办、机关工会、财务工作,联系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
办公电话:33558067
槐子玺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综合与信息化科、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科、餐饮服务监管科和项目工程工作。
办公电话:33558071
吴君尚
局党组成员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队长
分管行政许可科、主持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工作
办公电话:33558553
张光照
局党组成员总药剂师
分管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科、医疗器械监管科、联系市药品安全监测与评价中心、市医药协会、药学会。
办公电话:33558072
程志海
食安办副主任
分管食品安全协调应急科、食品监督科。
办公电话:33559023
南俊涛
副调研员
协助分管食用农产品流通监管科
办公电话:33559025
王根运
原副局长
协助槐子玺同志分管市检验检测中心基建项目。
办公电话:33176588
秘书科
承担局机关党务、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承办局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局机关文秘、办公自动化、机要保密及档案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局系统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承担局系统干部职工思想教育、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局系统安全保卫、信访稳定及应急管理等工作。
联系电话:33558301
人事管理办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工作;负责局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局系统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承担局系统党务、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工作;负责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负责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
联系电话:33559396
食品安全协调应急科
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规划;负责对市级有关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开展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专项工作督查督办;负责全市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事件)应急处置、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治活动和联合检查行动;组织协调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联系电话:33559048
综合与信息化科
负责综合性重要文稿起草、信息公开和食品药品监管的相关统计工作;负责拟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重大科技项目;负责局机关对外宣传(含食品药品安全对外宣传)、信息发布以及精神文明建设;推广应用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检验的新方法、新技术、新设备;负责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舆情监测。
联系电话:33559037
行政许可服务科
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行政许可的受理、审核、发证等工作,制定并实施行政许可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则;督促指导下级机关严格依法实施行政许可;负责局系统政策法规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听证等工作,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负责质量兴市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33559259
投诉举报中心
指导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用品、化妆品的稽查执法、产品召回和案件查处等工作;负责“12331”专线投诉举报电话,受理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和药品、保健用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的研制、生产、流通、食用环节的投诉举报;负责药品的监督抽检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广告内容的监测工作。
联系电话:12331
肉制品及工业加工食品监管科
调查、分析掌握肉制品及工业加工食品生产、流通环节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和改进的意见建议;制定肉制品及工业加工食品安全监管措施;组织开展相关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负责肉制品及工业加工食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及市场准入工作;负责调查处理相关质量安全事故;承担肉制品及工业加工食品风险监控工作。
联系电话:33559343
乳制品及饮品监管科
调查、分析掌握乳制品及饮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和改进的意见建议;制定乳制品及饮品安全监管措施并督促落实;组织开展相关专项检查和整治;负责乳制品及饮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及市场准入工作;负责调查处理相关质量安全事故;承担乳制品及饮品风险监控工作;督促指导下级机关、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
联系电话:33558523
食品添加剂和调味品监管办
调查、分析掌握食品添加剂和调味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和改进的意见建议;制定食品添加剂和调味品安全监管措施并督促落实;组织开展相关专项检查和整治;负责食品添加剂和调味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及市场准入工作;负责调查处理相关质量安全事故;承担食品添加剂和调味品风险监控工作;督促指导下级机关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
联系电话:33558501
餐饮服务监管科
调查、分析掌握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和改进的意见建议;制定餐饮服务安全监管措施并督促落实;组织开展相关专项检查和整治;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及市场准入工作;监督指导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调查处理相关质量安全事故;督促指导下级机关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
联系电话:33559392
食用农产品流通监管科
负责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定食用农产品流通环节安全监管措施并督促落实;组织开展相关专项检查和整治;负责拟订和实施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开展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组织调查处理相关质量安全事故;监督、指导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对食用农产品流通环节的日常监管。
联系电话:33559072
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科
组织实施国家药品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药品生产和医疗机构制剂等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再注册的初审工作;掌握分析药品化妆品安全形势,开展安全状况评估;组织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药品、化妆品生产及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等日常监管;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再评价工作。
联系电话:33558338
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科
负责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和实施;负责制定药品经营企业行政许可标准;负责中药材市场、药品使用单位、药品经营及医药物流企业的日常监管;承担药品流通领域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规范管理;负责化妆品市场日常监管。
联系电话:33558353
医疗器械监管科
负责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及注册、经营许可标准的制订等工作;监督实施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再评价工作。
联系电话:33559087
食品监督科
拟定食品抽检工作方案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各类食品(含保健食品)监督抽检及后处理工作;综合分析和运用抽检结果,依法报告和发布抽检信息,对食品抽检不合格报告按规定上报、转办、交办和转送;承办食品抽检信息汇总、处理、分析、上报等工作。
联系电话:33559332
监察室
负责局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和党的基层组织日常工作;负责检查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党组织及其成员和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实行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协助党组织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制度、体制、机制建设;对本系统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和法律教育;对局机关及直属机构的国家公务员和其他工作人员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决定、命令情况实施行政监察;受理对本系统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章、党的纪律和其他工作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控告、检举;查处本系统管理的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章、党的纪律和其他工作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案件;受理党员、被监察人员不服党纪、行政处分的申诉。
联系电话:33558580
其他事项
涉及对各科室的专项行动或专项业务,由上级单位安排专项行动或专项业务的处室(局)所对应的科室,或者由局领导根据工作需要指定的科室,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