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
当前位置:首页/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商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名称:商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官方网址:http://www.slsfda.gov.cn/

联系方式

电话:0914-2331967

邮箱:shangluo@sxfda.gov.cn

地址:商洛市州城路西段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楼9楼

地图位置

公交路线

商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附近的公交站:

通江路、联通公司、市检察院、行政中心、长坪路口、名人街、州城路、黄沙桥、黄沙桥、窑土、行政中心、丹鹤楼、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名人街十字、商洛中学、晨光。

商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附近的公交车:

9路、12路、6路、10路、1路、旅游线路、11路、8路等。

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中、省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保健用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受市政府委托,代市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责,承担监管责任。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县区政府负总责的机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开展食品药品市场整治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三)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保健用品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开展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四)落实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用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开展专项整治。

(五)负责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六)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负责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七)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八)指导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九)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督促检查县区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承办市政府以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介绍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夜孟军:主持纪检组工作,分管监察室。

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小宁:分管局肉制品及工业加工食品监管科、医疗器械监管科、调味品添加剂监管科,药品安全与评价中心、基建办。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超锋:分管局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科、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科,投诉举报中心,党委办、物业办。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正泉: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分管局食品安全协调应急科、乳制品及饮品监管科、稽查科,药械服务中心。

副局长张清安:分管局餐饮服务监管科、食用农产品流通监管科。

调研员何 乐:协助局长李育善工作。

副调研员吴德平:协助副局长张小宁工作。

副调研员程光文:协助副局长王超锋工作。

副调研员刘 靖:协助副局长李正泉工作。

组织结构

(一)办公室(财务科)

负责文电、机要、统计、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重要文稿起草、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安全保密、信访维稳、计划生育、后勤保障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本系统专项资金管理及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人事劳资管理、机构编制、食品药品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考评考核、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报考和继续教育、执业药师的注册管理等工作;负责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案件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用品、化妆品监督管理法律制度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听证等工作;拟定食品药品安全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食品安全协调应急科

负责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以及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开展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专项工作督查督办;负责全市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指挥体系建设;负责全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承担食品安全统计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分析预测食品安全总体状况,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

(三)肉制品及工业加工食品监管科

负责肉制品、蜂产品、工业加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领域安全监管。掌握分析肉制品、工业加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负责肉制品、工业加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安全监管及市场准入工作;组织调查处理相关质量安全事故;承担肉制品、工业加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风险监控工作;督促下级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

(四)乳制品及饮品监管科

负责乳制品、饮料、冷冻饮品、咖啡、茶叶及其制品、酒类、调味品的生产、流通领域安全监管。掌握分析乳制品、饮品及调味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负责乳制品、饮品及调味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及市场准入工作;组织调查处理相关质量安全事故;承担乳制品、饮品及调味品的风险监控工作;督促下级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

(五)餐饮服务监管科

负责餐饮服务业(包括食品摊贩、食品现场制售)的监督管理、餐饮单位餐饮场所卫生监督。掌握分析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及市场准入工作,承办餐饮服务行政许可审批工作;监督指导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调查处理餐饮服务业食品安全事故;监督检查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工作;督促下级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

(六)食用农产品流通监管科

负责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实施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规范;开展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组织调查处理相关质量安全事故;监督、指导县区食用农产品流通环节的日常监管。

(七)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科

负责药品、化妆品生产、医疗机构制剂和特殊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掌握分析药品化妆品安全形势,负责安全状况评估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药品标准,监督实施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产品目录、药用要求及标准,负责药品再注册现场检查;监督实施药品生产、药物非临床研究、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组织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药品委托生产行政许可和药品、化妆品生产及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等许可的检查验收及监督工作;核发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运输证明;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再评价工作。

(八)药品化妆品市场监管科

负责药品、化妆品经营使用及保健食品生产、流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承担组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工作,负责药品经营企业市场准入和认证;监督、指导中药材市场、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医药物流企业的日常监管;承担药品流通领域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材、中药饮片规范管理;负责组织流通环节化妆品市场日常监管工作。承担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保健食品标准和技术规范;承担保健食品风险监控工作;监督、指导县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的日常监管。

(九)医疗器械及保健用品监管科

负责监督实施医疗器械国家标准;实施卫生材料、制药机械、医药包装材料、药用中间体和辅料等监管;负责辖区内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工作;负责第一类医疗器械注册审批;监督实施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再评价工作。承担保健用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保健用品标准和技术规范;监督、指导县区保健用品生产、经营的日常监管。

(十)稽查科

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用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并对其监督抽验;组织全市重大食品、药品、保健用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指导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用品、化妆品稽查执法、产品召回和案件查处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承担全市药品安全应急处置指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全市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机关党的组织机构按党章规定设置。

纪检组、监察室按有关规定设置。

直属单位

食品药品监察支队

食品药品检验所

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商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话、商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地图等信息均来源相关网站,如有不准确之处,麻烦发邮件到tuiguang@tuliu.com
基础信息 公交线路 主要职能 领导信息 组织机构 直属单位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