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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宝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官方网址:http://www.baojifda.gov.cn/

联系方式

电话:0917-3851818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高新大道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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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用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受市政府委托,代市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承担监管责任。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县(区)政府负总责的机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三)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落实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落实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布制度。贯彻落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四)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保健用品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贯彻执行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及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承担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推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五)落实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用品监督管理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对上述品种进行专项整治。

(六)负责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拟订市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七)掌握分析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八)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负责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九)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十)指导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十一)承担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督促检查县区政府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二)承办市政府以及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介绍

吕千军: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市局全盘工作。

任爱军: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药械生产监管科和稽查科工作。

张云昉: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食品安全协调应急科和食品生产监管科工作。

肖宝强: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信息中心和政策法规科工作。

牛志哲: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分管监察室工作。

王玉川:党组成员、调研员,分管药械市场监管科工作。

曹宝玉:党组成员、调研员,分管食品流通监管科工作。

薛浩:副调研员,分管餐饮服务监管科工作。

朱胜利:副调研员,分管办公室工作。

组织结构

1.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工作;负责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全体会议、中心组(扩大)学习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文电、机要、档案、信访、保密、计划生育、精神文明、综合治理、平安建设、考勤和值班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目标责任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协调“招商季”活动和争取中省资金工作;协调办公大楼后勤服务工作和机关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深化改革、创新城市建设工作;负责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牵头办理;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考核、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工会日常工作;负责局直单位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信息中心

负责局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的互联共享;负责智慧城市衔接落实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综合业务系统的衔接和运行工作;负责食品药品追溯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宣传工作,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媒体宣传;建立并落实新闻发言人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制度;建立和完善舆论引导机制,负责舆情收集分析与应对;负责市局网站及自媒体的建设运行及维护工作;负责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收集、统计、分析、发布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政策法规科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有关备案工作;负责市级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备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听证及国家赔偿等工作;落实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法规政策,组织开展“两随机一公开”工作;负责组织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教育;负责行政执法事项的公开;负责权力清单、负面清单的编制与公开;负责依法治市、普法工作;负责诚信体系建设、金融生态环境工作及优化投资环境保障、第三产业发展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工作;负责市政务中心业务衔接工作;负责社会监督员管理工作;负责药学初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继续教育及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食品安全协调应急科

负责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负责食品药品示范建设,基层监管所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健康城市创建、质量强市建设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负责全市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风险情况交流;编制食品安全状况报告及形势分析报告;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食品生产监管科

负责全市食品生产环节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督导落实食品生产环节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负责市级食品生产行政许可,督导县区监管理部门履行食品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和食品生产行政许可;负责食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置和风险监控工作;牵头负责“三小”综合整治工作;配合做好食品生产环节的抽检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6.食品流通监管科

负责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工作,督导落实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督导县区监管部门严格依法履行食品流通监督管理责任;负责食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置和风险监控工作;配合做好食品流通环节的抽检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7.餐饮服务监管科

负责餐饮服务(包括饮食摊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承担市级以上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指导县区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协调抓好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协调大气污染防治、夜间经济、美食城市等相关工作;负责餐饮服务环节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置和风险监控工作;配合做好餐饮服务环节的抽检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8.药械生产监管科

负责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用品生产、医疗机构配制制剂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实施相关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负责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工作;落实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用品生产环节的抽检工作;配合做好中医药产业发展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9.药械市场监管科

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用品经营的行政许可及县区行政许可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相关质量管理规范;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使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药品“三统一”及“两票制”相关工作;负责药械、化妆品、保健用品的广告监测;组织协调药品化妆品目标考核工作;落实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用品经营环节的抽检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0.稽查科

负责督导稽查执法、产品召回和案件查处工作;组织查处重大食品药品违法案件;组织实施“红黑榜”发布;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相关产品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用品、化妆品监督抽检及不合格产品处置、核查、信息发布工作;负责飞行检查实施工作;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负责全市药品安全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全市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投诉举报处理、12331的受理及处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1.监察室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行政监察职责;调查处置违反党纪政纪的控告、检举;立案调查违纪案件,提出处理意见建议;受理纪检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理的申诉;协助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直属单位

宝鸡市药品安全监测与评价中心

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宝鸡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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