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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平顶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官方网址:http://www.pdsfda.gov.cn/

联系方式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凌云路北段长升大厦五楼

电话:0375-2212331

地图位置

公交路线

平顶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附近的公交站:

三环佳苑小区、金山广场(西市场)、西市场西盛苑超市等。

平顶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附近的公交车:

68路空调、89路、668路夜班、33路、38路、7路等。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规划和地方性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和监督程序、操作规程等规范性文件。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各级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依法组织实施食品行政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建立并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三)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质量安全监管。负责第三类医疗器械行政许可。负责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

(四)负责制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

(五)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六)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七)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国内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八)指导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九)承担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各县(市、区)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承办市政府及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介绍

杨天成

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主持全面工作。

耿国钦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分管办公室、食品安全监管科、餐饮食品监管科和市食品安全监督所。

赵国强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分管医疗器械监管科、人事科、机关党总支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李松波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纪检组长、党组成员,分管纪检监察室。

王帆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长、党组成员,分管药品化妆品监管科、食品药品(化妆品)稽查大队和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周卫东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分管食品安全协调督查科(应急管理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财务装备科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

组织结构

(一)办公室

拟订机关有关政务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和文秘、宣传报道、档案、督办查办、机要保密等工作,协调处理来信来访、综合治理、值班值守、安全保卫等工作。拟订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

联系电话:0375-22212331

传真电话:0375-22212332

(二)食品安全协调督查科(应急管理科)

承担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以及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相关制度。指导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组织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计工作衔接机制,承担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拟订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和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负责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下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联系电话:0375-2291106

(三)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

负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和赔偿等工作。组织贯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相关方针政策,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性调研,起草重要文稿,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负责行政审批综合服务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

联系电话:0375-2291137

(四)食品安全监管科

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掌握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意见。负责食品抽验计划的制定和监督实施。负责食品生产行政许可,食品流通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办理保健食品注册初审并承担相应责任。监督实施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负责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监督食品生产、流通过程中重大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监督实施食品问题产品召回处置制度。

联系电话:0375-2291155

(五)餐饮食品监管科

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掌握分析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意见。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抽验计划的制定和监督实施。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组织开展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监督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管理规范。参与制定和组织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联系电话:0375-2291138

(六)药品化妆品监管科

负责药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掌握分析药品和化妆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意见。监督实施药品生产、经营和中药材生产、医疗机构制剂等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实施药品零售企业的行政许可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药品分类管理制度以及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医疗机构药房规范管理工作,指导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中药材专业市场监管和农村药品监督网、供应网建设管理工作。依法承担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及特种药械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等监管工作。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再评价、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监督抽验及安全风险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联系电话:0375-2291157

(七)医疗器械监管科

负责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工作,掌握分析医疗器械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意见。监督实施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负责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监督抽验及安全风险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处理措施。组织监督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重大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联系电话:0375-2291163

(八)人事科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联系电话:0375-2291117

(九)财务装备科

组织拟订食品药品监管科研规划和计划以及监管系统基础设施、装备条件等专项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有关监管执法和检验检测装备等科技条件建设工作,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制定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

联系电话:0375-2291116

直属单位

平顶山市食品安全监督所

平顶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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