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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焦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官方网址:http://www.jzfda.gov.cn/

联系方式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工业路1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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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商厦(焦作老凤祥银楼)、贸易大厦、新亚商厦、民族幼儿园、新华街口、大厦西口、新华街、新华街口(同济妇科医院)、新亚商厦、新亚商厦、蓝十字大药房、学生路西口、新亚商厦、市五官医院、百货楼、大厦西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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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路、26路、30路、18路、20路、24路、36路、27路、21路、28路、38路、9路、17路、11路等。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起草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各级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依法组织实施食品行政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并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制度,公布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三)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做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

(四)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违法行为;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

(五)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六)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七)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八)指导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九)承担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县(市)、区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承办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十一)承办市政府及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介绍

焦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孙志友

分管办公室(新闻宣传科)、行政事项服务科(政策法规科)、科技装备与标准科、机关党委

焦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胜利

主持市局全面工作。分管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科、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科、医疗器械监管科、规划财务科、基建办。

焦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兼稽查大队队长:董红军

分管稽查大队、餐饮食品监管科、人事科(离退休干部科)。

焦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兼稽查大队队长:董红军

分管稽查大队、餐饮食品监管科、人事科(离退休干部科)。

组织结构

(一)办公室(新闻宣传科)。拟订机关有关政务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和文秘、档案、督办查办、机要保密等工作;协调处理来信来访、综合治理、值班值守、安全保卫等工作;拟订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

(二)综合科。组织贯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相关方针政策;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性调研,起草重要文稿;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统计工作,分析预测食品药品安全总体状况和形势,定期编制食品药品安全总体状况报告和统计年鉴;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计工作衔接机制;承担食品药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交流与合作。

(三)食品安全协调督查科。承担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实施对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相关制度;指导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

(四)食品生产监管科。负责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掌握分析生产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开展食品监督抽验及整改后的处理等工作;监督实施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参与制定和组织实施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

(五)食品流通监管科。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掌握分析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参与制定和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

(六)餐饮食品监管科。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掌握分析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意见;组织开展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监督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管理规范;参与制定和组织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风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

(七)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科。负责生产环节药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掌握分析药品、化妆品生产环节安全形势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意见;监督实施药品、化妆品、药用辅料标准、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产品标准;负责药品、化妆品生产和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药品生产、中药材生产、化妆品生产、医疗机构制剂等质量管理规范;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组织开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检测、监督抽验及安全风险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八)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科。负责流通环节药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贯彻实施药品、化妆品流通环节法律、法规;掌握分析药品、化妆品流通环节安全形势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意见;负责药品零售企业行政许可工作;负责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工作;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药品分类管理制度以及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监督实施医疗机构药房规范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中药材专业市场;指导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农村药品监督网、供应网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行为和信息的监督工作。

(九)医疗器械监管科。负责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工作;掌握分析医疗器械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意见;监督实施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监督抽验及安全风险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十)应急管理科。组织拟订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和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负责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县(市)、区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十一)科技装备与标准科。组织拟订食品药品监管科研规划和计划以及监管系统基础设施、装备条件等专项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有关监管执法和检验检测装备等科技条件建设工作;组织实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重大科技项目和引进技术,推动科研、管理与生产经营单位技术协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参与拟订食品安全标准,监督实施国家食品药品标准和技术规划。

(十二)人事科(离退休干部科)。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十三)规划财务科。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规划;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收支预决算、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

(十四)行政事项服务科(政策法规科)。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工作;负责对行政相对人办理事项材料的一次性告知工作;负责制定窗口工作制度;负责事项资料的归档工作;负责事项的增、减变化备案工作。负责起草食品药品监管规范性文件;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和赔偿等工作;拟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直属单位

焦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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