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新藏大路
联系电话:0891 - 6323701
邮政编码:850000
拉萨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附近的公交站:
市卫生局站、市卫生局站、市政小区站、市医院生活区站、市民服务中心、市民服务中心站、市医院站、市医院生活区站、市供电所站、市歌舞团站、市交警支队站、东郊电信站、东郊电信、市供电所站、热木其小区站、冲赛康站。
拉萨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附近的公交车:
9路、10路、27路、15路、18路、7路、25路、23路、24路、20路、8路、22路、1路、3路、4路等。
(一)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起草拉萨市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草案,拟订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卫生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三)负责监督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
(四)负责化妆品卫生许可、卫生监督管理和有关化妆品的审核报批工作。
(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 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及认证制度。核发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六)承担药品、医疗器械的注册和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 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的再评价和淘汰的初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 药分类管理制度。
(七)组织中药、藏药监督管理规范的实施,监督中药、藏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中药、藏药饮片炮制规范的实施。组织中药、藏药品种保护制度的实施。
(八)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并发布相关安全信息。
(九)组织查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
(十)指导县(区)食品关方面的监督管理、应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
(十二)负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三)承办拉萨市人民政府及拉萨市卫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