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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拟订全州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地方性规章制度,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县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负责监督并实施食品行政许可的实施办法。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州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风险监测工作。
(三)负责公布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度。制定我州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四)制定全州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
(五)负责全州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六)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七)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八)指导各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九)承担玉树州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各县人民政府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承办玉树州人民政府以及省、州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