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城市化的进程不断加快,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的问题逐渐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很多人想知道,城镇户籍的子女是否可以继承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呢?
为了维护农村土地制度的稳定性和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需求,我国政策规定了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采取“地随房走”的原则。根据我国的土地管理制度,农村宅基地是不能被单独继承的。虽然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但是地上的房屋可依据继承法和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合法继承。所以城镇户籍的子女可以继承父母宅基地上的房屋使用权!
相关法律参考:
1、《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2、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4、第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由此可见,根据我国的土地管理制度,农村宅基地是不能被单独继承的。虽然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但是地上的房屋可依据继承法和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合法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