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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资产

       农村集体资产是指归乡(镇街)、村集体全体成员(社员)集体所有的资源性资产、非资源性资产。包括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集体所有的流动资产、长期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它资产。 农村集体资产的载体是村集体经济组织 ,是指在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下,集体所有、合作经营、民主管理、服务社员的社区性村经济合作社、股份经济合作社等。属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资产归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属组(队)集体所有的资产仍归该组(队)成员集体所有。集体资产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村集体所有财产。

发布时间:2017-12-04 09:33:57 文章热度:1599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农业部通报,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三年来,多项权能仍未在法律上破题。今年起,将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最全面、规模最大的一次清产核资。我国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工作自2014年启动,29个试点县在保障集体成员权利、发展农民股份合作、完善资产股份权能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既完成了规定动作,又拓展了改革内容,试点取得明显成效。但农业部副部长叶贞琴坦言,从制度层面看,农村集体资产股份的多项权能还没有破题,“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还不完善,占有权和收益权已经实现,但有偿退出、抵押、担保、继承四项权能法律上仍是空白,还没有破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律缺失,其法人地位也是...[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19 12:10:09 文章热度:1336
        日前,郑州市政府公布《郑州市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里面对农村集体资产产权改革政策作出了新的要求,并计划2021年基本完成改革。下面我们具体来了解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全面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及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作为其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各区(开发区)有经营性资产的村(组)要全部开展,各县(市)首先选择新型农村社区和有经营性资产的行政村进行试点,再由点及面展开。探索有集体经营性资产的乡镇(办)开展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8-04 09:02:23 文章热度:1385
        农村集体资产是指归乡(镇街)、村集体全体成员(社员)集体所有的资源性资产、非资源性资产。包括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集体所有的流动资产、长期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它资产。在我国,大量农村集体资产要么处于“沉睡”,要么处于“混乱”。集体资产去了哪里?属于谁?怎么分?这些都成为了不容忽视的问题。政策内容新推出的《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规定,集体经营性资产将实行股份合作制,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都将占有一定的股份共享集体收益。这将给不断改革的农村带来什么样的变化?对农民的生活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农民可以从中获得哪些好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1-30 12:06:37 文章热度:826
        集体资产折股确权到户村民乐享分红“以前觉得集体资产不关咱们平头百姓的事,现在不一样了。我们当了股东,家里除了土地流转、打工收入、养老保险和农业补贴之外,又多了一项分红收入。”11月29日,安徽省天长市张铺镇平安社区的村民陈继文说。2015年5月,经中央深改组、国务院同意,全国29个县(市、区)作为试点开展了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记者日前采访了解到,一年多来,试点地区采取了一系列有力度、有特色的举措推进改革,普遍实现了集体经济变强、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多头并进。据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各试点地区已全面或在试点范围内设置并科学管理集体资产股权。普遍开展集体成员身份确认...[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1-28 09:04:05 文章热度:682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的要求,2015年5月,经中央深改组审议和国务院同意,我国在29个县(市、区)推进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一年多来,各地按照试点方案要求,采取一系列有力度、有特色的改革举措,综合施策,稳步推进,取得了积极进展。集体成员身份“应确尽确”外嫁女、入赘男“不能多头占有、不能两头落空”确定集体成员身份,是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的基础,是保障集体成员财产权利的依据。黑龙江方正县、安徽天长市、贵州湄潭县等20个试点县市区出台了集...[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1-11 14:39:58 文章热度:731
        重庆市政府网获悉,《重庆市进一步深化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工作方案》已正式公布(以下简称“方案”),重庆将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改革、促进城乡要素合理流动、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人口合理分布、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城乡区域生态补偿机制等六大方面进一步深化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大力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在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方面,方案提出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完善财税、信贷保险、用地用电、项目支持等政策,构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体系。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巩固家庭经营的基础地位,大力扶持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林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1-01 09:58:48 文章热度:771
        为加快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确保完成今年试点任务,2016年10月25日至26日,省委农工办、省农委在旌德县召开全省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工作现场推进会。省委农工办主任、省农委主任孙正东同志参加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农委副主任王华同志主持会议。 孙正东同志指出,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是中央的部署,是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是当前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任务。今年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农业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当前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工作,还存在着总体进展不快、工作质量不高、程序履行不严等...[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7-12 14:16:13 文章热度:1904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保护集体资产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活动。本条例所称农村集体资产,是指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资产。乡镇人民政府改为街道办事处或者村民委员会改为居民委员会后,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资产的管理,依照本条例执行。第三条农村集体资产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本组织全体成员行使所有权,并以本组织的名义依法自主经营管理。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指导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农村集...[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6-22 10:12:27 文章热度:1099
        为全面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创新农村经营体制和分配制度,赋予农民群众更多财产权利,增强农村发展活力,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牢固树立发展新理念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意见》(川委发〔2016〕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扩大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一)总体思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动摇,以理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关系为主线,以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为核心,以明晰和保障农村集体资产的产权主体为重点,建立起“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12 08:49:36 文章热度:3397
        《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已于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2016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巩固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该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该省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农村集体资产,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资产,包括资源性、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产。本条例所称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是指《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规定的村经济合作社及其社员,以及村...[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0-07-08 14:17:55 文章热度:563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是把农村闲置资源运用起来,增加农民收入,所以目前全国各村各县都在开展农村资源改革。那农村集体改革分钱吗?不同资产怎么改革呢?一、农村集体改革分钱吗?不分钱,农村集体改革全称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不分钱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针对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归属不清晰、权责不明确、保护不严格等问题日益突出,侵蚀了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基础,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故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势在必行。二、农村集体改革怎么分?1、从范围上划分农村集体资产是指归乡(镇街)、村集体全体成员集体所有的资源性资产、非资源性资产。其中有集体所有的山岭、草地、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还有其他的流动资产、长...[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12-05 09:40:53 文章热度:1372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石家庄市农村集体资产流转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石家庄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石家庄市农村集体资产流转交易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2018年11月8日(此件公开发布)石家庄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培育和发展全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行为,保障交易主体的合法行为,发挥市场配置农村资源作用,推动农村生产要素有序流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3-09 17:12:11 文章热度:1448
        关于进一步规范涉农资金(惠农补“一卡通”)及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的通知加强农村涉农资金及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工作是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涉农资金及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明确涉农资金及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的范围和职责(一)工作原则坚持涉农资金及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监督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五权”不变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占、截留和挪用涉农资金和农村集体“三资”。(二)监管范围涉农补贴资金主要包括:农资综合补贴;种粮直补;农作物良种补...[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2-27 09:25:59 文章热度:5656
        近日,广东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以保障农民权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管好用好农村集体资产为重点,从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健全完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体制机制、强化保障举措等方面就我省如何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出意见。《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广东省到2018年底基本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到2020年基本完成土地等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确权登记颁证;力争2021年底基本完成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改革重点是将集体经营性资产量化到本集体成员根据中央的部署安排,本次农村...[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2-26 14:17:19 文章热度:4092
        汝政办发〔2018〕1号汝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汝城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省市驻汝各单位:《汝城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汝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月2日汝城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1-09 09:25:24 文章热度:910
        尉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尉氏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代理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尉政办[2017]21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尉氏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代理服务实施办法》已经县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7年4月25日尉氏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代理服务实施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基层廉政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乡(镇)各村(居委会)组集...[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1-02 14:15:06 文章热度:3046
        江门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执行本办法。村民委员会改制为居民委员会后的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适用本办法。国家法律、法规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农村集体资金指农村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农村集体资产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除货币资金以...[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29 11:06:00 文章热度:2484
        为切实维护集体及农民权益,积极稳妥推进宁国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以下简称“三变”)改革试点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政府办公厅的通知》(皖办发〔2015〕48号)和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农工组〔2016〕7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0-07-13 10:54:09 文章热度:1084
        最新数据显示,农村集体土地总面积65.5亿亩,账面资产6.5万亿元。目前我国农村发展迅速,具体有哪些特征?农村集体土地总面积65.5亿亩从2017年开始,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了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截至2019年底,全国拥有农村集体资产的5695个乡镇、60.2万个村、238.5万个组,共计299.2万个单位,完成1.2亿张报表在线数据报送。全国农村集体家底基本摸清:全国共有集体土地总面积65.5亿亩,账面资产6.5万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3.1万亿元;非经营性资产3.4万亿元。集体所属全资企业超过1.1万家,资产总额1.1万亿元。根据相关结构可以看出,目前固定资产占比近半。固定...[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3-06 12:13:31 文章热度:1823
        金沙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指村(居)、组全体成员以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形式组建的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第三条农村集体“三资”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集体所有,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占、平调、挪用。第四条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三...[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