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热门标签 > 矿业权

矿业权

       矿业权是指矿产资源使用权,包括探矿权和采矿权。前者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后者是指在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和获得所开采矿产品的权利。矿业权交易包括出让与转让。出让,即通常所说的矿业权流转的一级市场,是指作为矿产资源所有者代表的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根据矿业权审批权限和矿产资源规划及矿业权设置方案,以招标、拍卖、挂牌、申请在先、协议等方式依法向探矿权申请人授予探矿权和以招标、拍卖、挂牌、探矿权转采矿权、协议等方式依法向采矿权申请人授予采矿权的行为。转让,即通常所说的矿业权流转的二级市场,是指已经取得矿业权的主体在符合一定条件后将矿业权依法转移给其他主体的行为。根据《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矿业权的收益是矿业权人在法定的范围内,经过资金和技术的投入而形成的,应当依法受到保护。

发布时间:2016-07-21 09:10:08 文章热度:1689
        闽国土资综〔2016〕239号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矿业权出让管理系统应用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县(区)国土资源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为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行为,提高矿业权出让工作透明度,加强矿业权出让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按照省纪委等五部门《2015年深化权力运行网上公开试点工作方案》、《福建省2016年权力运行网上公开工作要点》的部署,省厅于2015年组织开发并部署运行了“福建省矿业权出让管理系统”,研究制定了《福建省矿业权出让管理系统应用与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福建省国土资源厅2016年6月27日(此件主动公开)福建省矿业权出让管理系统...[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29 14:51:28 文章热度:737
        为了更好地服务祁阳县经济建设,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促进祁阳县矿产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的更本转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祁阳县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经祁阳县人民政府批准,由祁阳县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祁阳县观音滩镇叶家井村建筑用砂岩矿、大忠桥镇诸先村砖瓦用页岩矿、白水镇升级村砖瓦用页岩矿、黄泥塘镇双联村砂子冲建筑用砂岩矿等四个采矿权的挂牌出让事宜。此次挂牌提高了企业准入门槛,一改过去企业规模小、产量低、矿区范围窄等缺陷。本次挂牌成交了三起,共收取采矿权价款近110万元。有效维护了矿产资源管理秩序,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对祁阳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在提高矿产资源开发的同时,也要提高矿管职能...[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25 11:40:07 文章热度:606
        一、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探矿权评估报告备案办法》;二、要件1、矿业权简易评估报告1份2、估价结果备案申请书2份3、估价结果备案表2份三、时限  自评估委托人向备案机关提交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申请书和所有要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做出备案或不予备案的决定。四、程序1、评估委托人向备案机关提交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申请书;2、备案机关对矿业权评估报告进行审查;...[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24 10:16:21 文章热度:1633
        【2012】广东省揭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挂牌交易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挂牌交易行为,确保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则。第二条通过揭阳市土地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1-09-13 09:44:22 文章热度:521
        人民网记者郄建荣国土资源部将进一步推进土地和矿业权网上出让和监管试点工作。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贠小苏近日表示,国土资源部将通过开展网上交易试点,完善相关制度的建设和配套,确保网上交易有效。贠小苏说,国土资源部的设想是,通过开展网上交易试点,研究探索网上交易工作规范,探索土地、矿业权网上出让全过程、各层级看得见、摸得着、管得住的监管方式。他要求,各级国土部门要充分认识土地、矿业权网上出让和监管在土地、矿业权市场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推行网上交易和监管有利于土地、矿业权出让过程各级监管和社会监督,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交易行为,可以有效地防范交易中人为因素干扰;有利于竞买人快捷方便地参与竞买。”他说。...[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4-11-11 09:25:59 文章热度:66
        2024年11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新矿产资源法”)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下面带来新矿产资源法的十大亮点。亮点一:保障国家矿产资源安全矿产资源是工业的粮食和血液,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我国对矿产资源的需求和消耗日益增大。同时,随着绿色低碳革命在全球的推进,对矿产资源及其控制权的争夺成为大国博弈的核心。保障国家矿产资源供给安全,是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必须面对的重大问题。新矿产资源法将保障国家矿产资源安全作为重中之重,从法律上构建了全面系统的矿产资源安全保障体系。一是第一条增写...[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4-11-11 09:21:50 文章热度:54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24年11月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下面带来最新新矿产资源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加强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权益和矿业权人合法权益,推动矿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矿产资源安全,适应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需要,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开展矿区生态修复等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矿产资源,是指由地质作用形成、具有利用价值的,呈固态、液态、气态等形...[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4-08-14 13:36:48 文章热度:114
        为加强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自然资源部对截至2024年7月底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下面带来自然资源部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最新!〔2024〕1号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财政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发布2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对外提供涉密测绘成果管理办法》的通知自然资规〔2024〕2号3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4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规范》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2号5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涉密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3号6自然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4-03-26 09:42:59 文章热度:56
        为严厉打击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秩序和国家资源资产权益,保护生态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自然资源部日前发布通知,决定开展2024年矿产卫片执法工作。那2024年矿产卫片执法工作主要抽查哪些内容?一、2024年矿产卫片执法工作抽查内容对内业审核中发现的填报不规范、合法性判定不准确、案件查处不规范等问题图斑,将统一退回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并限期1个月内改正。对实地抽查中发现的未依法查处整改的违法采矿问题图斑,由自然资源部督促相关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查处整改,查处整改不力的,将采取直接立案查处、挂牌督办等方式严肃处置;对违法开采问题普遍发生,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弄虚作假、...[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1-08-11 11:18:54 文章热度:4226
        一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都高度重视,在新《土地管理法》第33条中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那什么情况下可以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一、重大建设项目新《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3号)对重大建设项目允许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具体规定了六类情形。(一)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支持的重大建设项目(包括党中央...[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0-02-27 18:12:37 文章热度:559
        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各矿业权人:根据《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试行)》(国土资规〔2015〕6号,以下简称《公示办法》)、《自然资源部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司关于延长2020年矿业权人勘查开采公示信息填报期限等事项的函》(自然资矿保函〔2020〕5号)和《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16〕7号,以下简称《公示通知》)的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矿业权人信息公示要求(一)公示对象。我省辖区内2019年1月1日后有效(不包括2019年7月1日后新设立)的矿业权,其矿业权人应当按要求填...[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0-02-04 16:05:24 文章热度:2275
        各州、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为切实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要求,巩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有效解决划定不实、补划不足、非法占用及重大建设项目占用补划、矿业权设置、生态退耕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政策衔接等问题,完善保护措施,提高监管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巩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永久基本农田是耕地的精华,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特别是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不得随意占用和调整。为巩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总体稳定、局部微调、量质并重”的原则,结...[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0-01-09 16:59:50 文章热度:1405
        2020年,1月9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意见(试行),意见提出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严格控制矿业权协议出让、实行油气探采合一制度、调整探矿权期限、取消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事项等。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加大油气勘探开发力度等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管理,现就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提出如下意见。一、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除协议出让...[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8-16 15:15:56 文章热度:534
        近日,结合自治区领导担任河长的西江、柳江、郁江、桂江干流“一河一策”方案的目标要求,日前,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出台方案,采取有力工作措施,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修复,做好江河湖库治理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保障,严格水域岸线土地用途管制和江河湖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用地审批,督导推进江河湖库管理范围、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划界确权,确保全面完成国土资源部门相关工作任务。方案强调,2018年8月1日起,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修编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编制年度矿业权出让计划时,要充分征求水利、环保等部门的意见,对江河湖库保护范围以及水利、环保等部门明确不允许设置的情形,不设置和不出让矿业权。在采矿权延续变更时,...[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6-06 08:35:56 文章热度:2993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的实施意见》日前出台。记者5日从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将探索宅基地有偿转让、有偿调剂、有偿收回等方式,引导农村宅基地以多种形式规范有序退出。在盘活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方面,我省将探索宅基地有偿转让、有偿调剂、有偿收回等方式,并在满足规划和用途管制等前提下,鼓励集体经济组织以自营、出租、入股、联营等方式,将盘活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及空闲农房,用于发展乡村民宿、养老休闲、文化教育和农产品冷链、初加工、仓储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为产业发展提供了有效的土地要素保障。在留足农村发展用地的同时,我省将把节余建设用地指标有偿高效配置到中心城镇,既解决城...[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5-08 15:28:05 文章热度:1031
        为统一和规范采矿权出让收益征收标准,桂林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桂林市18种非金属矿采矿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的通知(市政规〔2018〕7号)。其中3年砖瓦用页岩0.7元/吨;建筑石料用灰岩0.86元/吨;水泥用灰岩0.69元/吨。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18种非金属矿采矿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的通知市政规〔2018〕7号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桂新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中央、自治区驻桂林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现将《桂林市18种非金属矿采矿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桂林市人民政府2018年3月16日桂林市18种非金属矿采矿权出让...[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5-08 14:12:12 文章热度:4987
        近日,自然资源部发布通知提出,原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国土资源部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中“从2016年起,3年内停止煤炭划定矿区范围审批”的规定停止执行。规定停止执行是为了深入推进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淘汰落后产能,释放优质产能,改善煤炭供应结构和保持市场供需动态平衡。《意见》规定,严格审批煤炭采矿权新立和变更扩大生产规模申请,未经项目核准(产能核增)机关批准的煤矿建设项目,不得受理审批其采矿权新立和变更扩大生产规模申请;国发〔2016〕7号文件之前已经项目(核增)机关批准的煤矿建设项目,需按一定比例与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产能过剩挂钩,完成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任务...[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5-03 11:25:28 文章热度:4858
        采矿权,又称“矿产使用权”,是指依据法规对矿产资源所享有的开采、利用、收益和管理的权利。那么我国的采矿权可以抵押吗?如何申请办理?对申请人有哪些资质要求?我国的采矿权可以抵押吗?根据《矿产资源法》和《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国土资发〔2000〕309号),采矿权人依法作为债务人,可以将其拥有的采矿权在不转移占有的前提下作抵押,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我国的采矿权如何申请办理?1、通过招标、拍卖和挂牌方式申请取得采矿权。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由国土部门依据矿产资源规划选择适合出让的矿区,制定年度矿业权出让计划,在上报政府批准后,以招标、拍卖和挂牌的方式公开出让矿业权。2、按规定流程申办采矿许可...[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3-02 17:15:44 文章热度:7742
        云南省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实施方案(2017—2020)为深化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全省煤炭行业去产能工作,促进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实现煤炭行业脱困发展、安全发展、绿色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3部委《关于做好2017年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的意见》(发改运行〔2017〕69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2部委《关于认真抓好钢铁煤炭行业去产能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1319号)、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1-14 11:20:38 文章热度:1875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为严格规范国土资源管理,充分发挥国土资源的基础性、支撑性、保障性作用,助力脱贫攻坚,更好地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三个定位”,加快推进国土资源利用和管理方式转变,切实提高国土资源保护和保障能力,...[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