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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经营体系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指大力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步形成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组织形式为补充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规模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有利于有效化解这些问题和新挑战,保障农业健康发展。这种基本经营制度,是在农村改革的伟大实践中形成的,并在农村改革的深化中不断丰富、完善、发展。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就是适应发展现代农业需要,着力在“统”和“分”两个层次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农业经营方式实现“两个转变”。

发布时间:2019-09-18 14:36:56 文章热度:1434
        9月18日,农业农村部就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对于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生产中面临的困难,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一级巡视员冀名峰认为,主要面临着风险防范、用地、融资难、人才困难等问题。有媒体问: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生产经营中面临一些困难和制约,比如用地和融资方面的,目前基层对培育家庭农场方面有哪些期待?冀名峰坦言,这些年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过程中普遍遇到了一些困难,家庭农场作为一支重要的力量和其他经营主体一样也面临着自己的困难。这些困难有些是共性的,有些是家庭农场表现比较突出的。第一个难题,风险防范。比如经营过程中,市场的风险;生产过程中,自然的风险等。日前印发...[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2-12 16:51:22 文章热度:5417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农业部关于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的意见》(农发〔2018〕1号)的要求,扎实做好2018年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我部研究制定了《2018年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切实抓好落实。2018年,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要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践行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和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效益优先,深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6-12 10:34:02 文章热度:1688
        近几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并且要求各部门认真落实。其中这些土地上的建筑合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什么?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指大力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步形成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组织形式为补充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特征:规模经营,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要发展形式:普通农户连片种植、规模饲养,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以及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等,建设形成一批一村...[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6-05 08:54:18 文章热度:2726
        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大力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及成果运用,进一步推广“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职业经理人+农业综合服务体系”为核心的“农业共营制”,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实现土地股份化、田型标准化、生产机械化、农民职业化、管理智能化、服务社会化,确保2020年全市新型职业农民超过10万人,农业职业经理人超过2万人,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率达80%,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推动土地股份合作,促进农业经营规模化(一)创新组织形式。构建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机制。充分运用农村土地确权颁证成果,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引导农户按照“入股自...[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7-18 10:21:30 文章热度:1451
        无锡市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有了绿色通道,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将在融资、用地等方面获得更多支持。这些都是从无锡市《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创新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中获悉的。全文如下:无锡市关于进一步创新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推动无锡现代农业建设迈上新台阶,现就进一步创新培育和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6-27 10:46:45 文章热度:2322
        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创新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锡政发〔2016〕80号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推动无锡现代农业建设迈上新台阶,现就进一步创新培育和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时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创新农业经营机制体制和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延伸产业链和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以农村一...[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18 16:25:42 文章热度:212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提高土地规模经营水平的意见》(甬党办〔2008〕5号)精神,加强领导,创新形式,健全机制,加大投入,强化服务,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以下简称土地流转),有力地促进了农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但还存在着流转期限不够长、流转关系不够稳定、流转机制不够健全、流转土地分散等问题,与现代农业发展之间的矛盾日渐加剧。为进一步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优化资源配置,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和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农业转...[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18 14:06:01 文章热度:1758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为着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扶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陕政办发〔2015〕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省决策部署,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以市场为导向,以农民为主体,分类扶持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以家庭...[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18 13:45:24 文章热度:1605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扶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出如下意见。一、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以市场为导向,以农民为主体,分类扶持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以家庭承包农户为基础、新型经营主体为骨干、其他组织形式为补充的农业经营体系。到2020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户占全省农户总数的80%以上,主要农作物规模化种植达到30%以上,主要畜禽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16 14:46:53 文章热度:1525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为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培育多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农业组织化、规模化、产业化水平,进一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激发农村发展活力,根据2014、2015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指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随着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发展起来的农业经营主体,主要包括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是农业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是推进农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实践表明,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7-02 09:50:03 文章热度:1068
        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发[2015]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林业局、供销总社农发机构:现将《农业综合开发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财政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反馈。农业综合开发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指导意见为了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中办发[2014]61号),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3-10-18 09:31:40 文章热度:637
        来源:人民日报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基础。土地流转服务体系是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土地流转规范、有序、高效进行的基本保障。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应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健全信息交流机制。信息交流机制是否健全有效,直接关系土地流转的质量和效率。当前,由于农民土地流转信息渠道不畅,土地转出、转入双方选择空间小,土地流转范围小、成本高,质量不尽如人意。政府部门应加强土地流转信息机制建设,适应农村发展要求,着眼于满足农民需要,积极...[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1-23 16:52:15 文章热度:2148
        从青岛市农委获悉,近年来,青岛市率先在全省试点农村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改革,明确提出土地流转经营方可向所在区(市)政府申请颁发经营权证,凭证书可向当地银行部门申请抵押贷款,破解了融资难题,全市共为9.6万亩流转土地颁发了经营权证。在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基础上,充分运用确权工作成果,大力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服务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等新型经营主体,全市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到275万亩,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比重达到60%以上,培育百亩以上家庭农场、种植大户6400多家,发展农民合作社11000多家,入社社员69万户,农户入社率达到49%。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2700多家,80%以上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4-21 17:32:32 文章热度:1358
        2017年,全省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一号文件和全国经管工作会议和全省农业工作会议精神,以稳中求进为总基调,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继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切实抓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着力加强基层农村经管体系建设,推动全省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2017年,全省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主要目标:基本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颁证登记工作。完善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稳妥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建立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全...[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1-18 09:02:13 文章热度:632
        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座谈会16日至17日在浙江湖州召开,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规模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业现代化的引领力量,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强化政策扶持,做好示范引导,创新体制机制,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不断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汪洋在湖州市考察了吴兴区的家庭农场,了解了粮油植保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和农业公共服务中心服务情况,对浙江省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汪洋强调,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举措,是加快农业现代化的战略选择。要鼓励农民...[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9-01 12:01:28 文章热度:1483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就是为了给农民承包地一个合法的“身份证”,是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重要基础工作,从根本上保护农民土地权益的重要民生大事,得到了农民群众的普遍拥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对农民有何意义?1、有利于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调动农民生产经营积极性农民承包经营权的确权,就是依法明确农民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强化对农村耕地等各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通过权证的形式,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不仅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成为农民法定资产、经营资本,而且让“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有了法律凭证,为农民...[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7-22 17:14:13 文章热度:3363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我国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核心载体。现阶段,我国新型经营主体主要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在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各类经营主体具有怎样的地位,扮演什么角色,发挥什么功能等相关研究尚不深入。如何协调各主体之间的关系,也就成为一个挑战。我们认为,家庭农场作为专业大户的“升级版”,主要面临着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关系处理问题。家庭农场+合作社家庭农场+合作社目前,农民组织化程度低的重要原因在于分散的小农户缺乏组织起来的驱动力,培育家庭农场为农民的组织化提供了基础。家庭农场具有较大规模,刺激农户合作的需求。合作社是实现农民...[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7-19 16:21:22 文章热度:4470
        为什么要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当前,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背景下,大量人口和劳动力离开农村,原来家家户户都种地的农民出现了分化,承包农户不经营自己承包地的情况越来越多,在大多数地区,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置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实现土地集体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这是引导土地有序流转的重要基础。《建议》提出要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这是对各地在土地制度改革方面探索的总结和肯定,也是当前农村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土地制度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核心内容,是党在农村政策的基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地制度发生了两次重大变化,推动了农村生产关系的调整和生产力的发展。第一次...[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2-12 11:11:31 文章热度:1963
           12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2015年省委1号文件新闻发布会,省委农工委副主任杨新元对2015年省委1号文件和2月3日召开的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的主要精神,以及省委对三农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进行了详细介绍。   据悉,今年省委1号文件全面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结合四川实际,突出农村改革、现代农业、农民增收、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扶贫攻坚等重点,有很多新政策、新举措和新亮点。   放活土地经营权  完成75%以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杨新元介绍说,2014年,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农村改革推进会,明确了农村改革的主攻方向,对全省农村改革工作作了全面部署。今年省委1号文件进一步强调了农...[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4-10-16 15:22:41 文章热度:926
           四川作为农村改革的发源地之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放活土地经营权为突破口,在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一、放活土地经营权是农村土地制度的重大创新    土地制度是农村的基础制度。1978年开启的第一轮农村改革,实现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和家庭承包经营权的分离,强化了农民权利,解决了生产积极性的问题。但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经营30多年后的今天,农村生产关系亟须进一步调整。   问题倒逼改革。从四川发展的实际来看,一家一户的家庭生产经营发展到今天,农业的投入和产出几乎到了极限,亟须转变经营方式来聚集资金、技术、装备等生产要素。...[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