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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建筑

       违章建筑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其界定标准是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等其他拆除程序进行拆除。

发布时间:2016-05-18 15:04:26 文章热度:8800
        现在城市里违章建筑和临时建筑特别多,不但影响城区美观,更延缓了城市建设进度。那么当违章建筑、临时建筑遇上征收时,是否给予补偿?具体案例:某市为修建新火车站,决定对某郊区的房屋进行征收,在房屋征收部门对该地区进行调查之时,发现几间新盖起的平房显得非常可疑,经过向当地群众询问之后发现,这是该地居民吴某私自占地盖起的用于维修汽车的营业用房;在继续调查走访的过程中,又发现一家由四间平房组成的饭店,廖某在经营,经过联网查询得知,这四间平房,是经过区规划局和房屋土地管理局备案且未超过批准期限的。几个月后,吴某的维修汽车营业用房被界定为违章建筑,廖某的饭店属于临时建筑。吴某和廖某是否能够获得征收安置补偿?经...[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03 17:34:18 文章热度:19900
        征地拆迁中的“违章建筑”怎么补偿?《行政处罚法》第44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根据这一规定,政府部门发现违章建筑在建时,应依据《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责令停止建设的行政处罚。如果违建人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不予履行,在履行公告、告知复议或诉讼、催告等法定程序后,就可以依法拆除。《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根据这一规定,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11-05 11:29:32 文章热度:3926
        问:我家的房子要拆迁,可是拆迁人员说我的一个房屋属于违章建筑不予补偿,这样可以么?答:如果你的房屋真的属于违章建筑或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是完全可以不予赔偿的。因为依法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是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但在临时建筑规划许可证中载明因城市建设需要时无条件拆除的,不予补偿。但是在实践的操作中,也是有部分违章建筑会给予少量补偿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3-05-16 09:47:29 文章热度:231
        近日,上海宝山区一业主在楼顶私自加盖空中花园引发关注,而类似此事件,在其他城市也有,那楼顶业主私自加盖空中花园违法吗?顶楼私自搭建可以强拆吗?一、楼顶业主私自加盖空中花园违法吗?违法,因为楼顶业主私自加盖空中花园涉及到城乡规划法和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该行为不仅没有经过城建部门的许可和审核,而且侵犯了其他业主的财产权利和相邻权,给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了影响。具体政策依据如下:政策依据一:违反城乡规划法根据我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楼顶加盖建筑物必须经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审核,并符合相关条件。然而,该业主私自在楼顶搭建空中花园,未经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许可和审核,明显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的规定。这...[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2-05-07 10:38:22 文章热度:1542
        违章建筑对社会稳定、城市面貌和建设发展等都造成恶劣影响,它严重制约了城市建设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危害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那么,加盖违建到哪个部门举报?举报电话是多少?一、加盖违建到哪个部门举报?违建乱建可以向城市建设局或向当地房屋土地管理局、规划局或城建监察大队举报。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2-05-06 15:49:20 文章热度:3164
        违章建筑存在侵占安全通道、非法占用耕地、影响城市公共空间、破坏生态环境等特点,并且很多违章建筑还隐匿在合法建筑里面。那么,城市违建归哪个部门管?怎么举报?认定标准是什么?一、城市违建归哪个部门管?当地城市管理部门或规划部门管理。城市违建是属于城乡规划的有关部门负责,县级以上的政府都设有这个部门,但是这个部门在很多地方的名称会不同,比如在市县的话是叫做规划局或者建委、建设局;而在省级城市的话即被称作住建厅城乡规划处或者直辖市规划局;中央则把这个部门称之为住建部城乡规划司。二、城市违建怎么举报?可以拨打12319城建服务热线举报,或者直接到当地的城市管理部门或规划部门等主管部门进行举报。主管部门对...[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0-10-21 10:37:00 文章热度:2594
        随着土地的利用率越来越高,许多住在农村的农民纷纷在农用地上建起了房子。在农用地上建起了房子却没有办理相关的建房手续,那么在农用地建房没有手续必须强拆吗?有哪几种违建可不拆?一、农用地建房没有手续必须强拆吗?一般会规定期限要求拆除房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条例规定:农村的村民在没有经过同意批准,采取欺骗的手段骗取批准、并非法自行占用农村土地进行建造住宅的,由各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相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该农民必须退还非法占用的那块土地,规定农民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建筑。二、有哪几种违建可不拆?有三种。1、一部分违建拆除会影响建筑物、建构物主体结构的安全或者整体拆除会影响到相邻建筑...[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4-25 09:04:51 文章热度:3901
        我们常说的自建房,常指出于自住与营利的需要,人们在原有住房的基础上在自家院落或空闲地上所加盖的房屋。在城镇化建设的推动下,自建房拆迁已不再是新鲜事儿。那么自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怎么计算呢?公式:农村自建房拆迁补偿费标准,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11-30 21:56:07 文章热度:2471
        违建也即违章建筑,是指那些未经过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及进行的修建土地情形,那么违建的情形具体有哪些?有土地使用证算吗?一、有土地使用证算违建吗?这个要看取得的土地使用证是否是依法取得的,所谓违法建筑,是指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未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或者虽取得宅基地使用权,但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而擅自动工兴建的各种建筑物。农村违法建筑虽包括各种违法建造的建筑物,但主要是指住宅。农村违法建筑物的基本特征就是具有“先天违法性”。农村违法建筑物依其“违法”的程度不同,主要可分为二种情况:一是建造人在他人取得合法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10-09 09:07:52 文章热度:2102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建房管理的意见长政办发〔2018〕41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为规范农村建房,集约节约用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保护传统文化,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建房管理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8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农村建房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坚持先规划后建设(一)科学规划。加快制定镇(乡)域村镇布局规划和镇区(集镇)规划。根据镇(乡)域村镇布局规划要求和行政村区划调整情况制定村庄规划,到2020年,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农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村建设规划。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不得批准建房。(二)合...[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8-09 15:03:34 文章热度:19743
        违建房,简单来讲就是指违章建筑,没有经过所辖部门批准的建筑。那么2018年违建房怎么处理?法院能否将其进行拍卖?一、2018年违建房怎么处理?关于城市违建房的管理条例:第一条为了有利于对本市违章搭建和违章建筑进行整治,改善本市的市容市貌,根据《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以下简称《规划条例》)和《城镇公有房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房条例》)等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下列未经公房产权所有人同意的搭建,属违反《公房条例》的搭建(以下简称违章搭建),由房屋管理部门处理:(一)在阳台上搭设的封闭性或局部封闭性的建筑物、构筑物;(二)在天井中搭设的封闭性或局部封闭性的建筑物、构筑物。第三条下列未经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7-05 10:28:32 文章热度:26809
        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那么2018违法建筑拆除新政是如何规定的?1、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已全部拆除。同时,及时清运建筑垃圾,修建排污口将居民生活污水全部接入排污管网,排放至污水处理厂处理。2、偷建、抢建的行为。3、违法占用田地违建铁皮厂房,将被拆除。4、新增违建强制拆除。拆除违法建筑要走哪些程序第一步,立案立案就是执法部门对于发现或接到投诉、举报等事实或者材料后,认为有违法事实发生或存在并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时,决定把它作为行政案件进行查处的一种活动。这个程序中要注意哪些行政机关有权立案查处违章建筑:一是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4-28 17:30:35 文章热度:7298
        在拆迁的时候,有些地方政府部门发现无证房屋就说是违章建筑,不管三七二十一就要求建房人限期自行拆除,否则就组织人员进行强拆。从法律上讲,认定和拆除违章建筑需要经过严格的法定程序,这些程序是怎样进行的呢?在这些程序中被处罚的人又应当注意哪些事项?第一步,立案立案就是执法部门对于发现或接到投诉、举报等事实或者材料后,认为有违法事实发生或存在并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时,决定把它作为行政案件进行查处的一种活动。这个程序中要注意哪些行政机关有权立案查处违章建筑:一是规划局或者规划委员会。这是法定部门,城市里的违章建筑由它来管。二是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也就是大名鼎鼎的城管,城管有没有权利来管违章建筑,主要看它...[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3-29 09:36:31 文章热度:29845
        望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望谟县城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及土地征收安置补偿方案》的通知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部门:《望谟县城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及土地征收安置补偿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望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1月18日望谟县城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及土地征收安置补偿方案为推进望谟县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切实做好改造范围内土地及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工作,实现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3-21 15:18:01 文章热度:8151
        日前,钟山区政府公布了钟山区2018年杨柳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的通告,并公布了详细方案和红线范围图。关于对“钟山区2018年杨柳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的通告因公共利益需要,钟山区人民政府拟对“钟山区2018年杨柳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之规定,现将《钟山区2018年杨柳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草拟稿)文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一、征收范围:杨柳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详见项目范围用地红线图)。二、拟征收实施方案:《钟山区20...[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2-27 09:32:30 文章热度:7056
        随着2017年接近尾声,各地纷纷交出养殖场拆迁的答卷,都说这是一场对畜禽养殖业的重新洗牌。而对于养殖场拆迁实际分为两类:环保拆迁工程拆迁环保拆迁:是指为了实现环境保护的措施和目标,政府主管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拆迁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征收和拆迁法律,对土地上单位或个人的房屋进行征收和拆迁。工程拆迁:是指因工程建设而对征地(占地)及相关范围内的各种设施(生产、生活、交通等设施)进行的拆迁。国家会不会针对养殖场制定相应补偿规定?不会。首先占用的土地往往都是自家的承包经营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使用权而不是一种所有权。使用权在拆迁中必须按照土地管理法的相关的年产6倍之上来进行补偿,这是土地承包经...[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23 15:02:41 文章热度:3873
        为防治畜禽养殖业的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畜禽养殖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加快生态登封、美丽登封建设,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2015〕86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办文〔2016〕37号)等精神,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养殖场(小区)关闭搬迁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17〕2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畜禽养殖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稳步推进、应关尽关”的总要求,结合省、郑州市生态建设...[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23 11:26:57 文章热度:5972
        日前,黔西南普安县人民政府公布了普安县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烟酒公司片区、教育局新增片区)房屋征收的决定,并公布了补偿方案。征收范围为东抵交通路、南至东街,西抵金桥桥西巷、北至环城路和县政协旁范围内的房屋、土地、附属设施及附属物,详见《普安县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及土地征收红线图(烟酒公司片区、教育局新增片区)》。普安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烟酒公司片区、教育局新增片区)房屋征收的决定普府发〔2017〕33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为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按照普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13 17:27:45 文章热度:7438
        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越来越快,农民朋友的生活也变得越来越富足,不少朋友就会在自己家里建新房子和搭建一些棚房。对于农户来说新房的建设会让生活更加舒适,而建棚房可以放些农用器具和养一些家禽,可谓是美事一桩啊。但是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土地管理越来越严格,一些没有审批手续和无证件的建房是为违章建筑要被拆除的!但很多农民朋友不知道的是农村一些建房违章了是可以保留的,而下面这五种情况是可以申请补办手续进行保留的,大家可要看仔细咯!下面这五种情况可以通过补办相关手续解决违章建筑问题:1、如若拆除其违章建筑,会导致无房可住或者住房面积低于当地住房面积标准的农户,可以申请暂缓拆除,通过补办相关手续使其成为合法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22 09:08:09 文章热度:2664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43号)精神,加快推进青田县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切实保护和增进农民合法财产权益,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目标任务以不动产统一登记为契机,结合“无违建县”创建、美丽乡村建设、农房抵押贷款试点等工作,力争通过“三年行动”,基本完成农村宅基地及住房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和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其中,2017年底前,完成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7500本;2018年底前,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率达80%;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县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二、工作任务(...[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