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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建筑

       违章建筑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其界定标准是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等其他拆除程序进行拆除。

发布时间:2017-09-06 12:21:04 文章热度:14510
        在拆迁的时候,有些地方政府部门发现无证房屋就说是违章建筑,不管三七二十一就要求建房人限期自行拆除,否则就组织人员进行强拆。其实这是不合法的,那么从目前法律上来讲,违建拆除要走哪些程序?1.立案立案就是执法部门对于发现或接到投诉、举报等事实或者材料后,认为有违法事实发生或存在并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时,决定把它作为行政案件进行查处的一种活动。这个程序中要注意哪些行政机关有权立案查处违章建筑:一是规划局或者规划委员会。这是法定部门,城市里的违章建筑由它来管。二是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也就是大名鼎鼎的城管,城管有没有权利来管违章建筑,主要看它是否得到省级政府的授权,比如北京,城管部门是得到北京市政府的授...[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8-03 08:58:47 文章热度:7013
        兴义市老城片区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为规范兴义市老城片区棚户区改造范围内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改善城区居民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法律法规,参照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函〔2015〕161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住房保障办法(暂行)》《贵州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8-02 10:43:21 文章热度:7725
        小产权房会被强拆吗?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小产权房的概念,它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所以,部分“小产权房”可能被认定为违章建筑,面临拆除或没收的风险。如果购买小产权房会有哪些风险呢?【购买小产权房的风险】(一)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风险对于合法的“小产权房”,我国法律并未禁止产权人进行买卖,只是其与买房人签订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7-06 09:55:28 文章热度:4058
        崇信县棚户区改造暨土地房屋征收攻坚行动方案为进一步加快全县棚户区改造工作进度,县委、县政府决定利用三个半月时间,集中开展棚户区改造暨土地房屋征收攻坚行动。为确保攻坚行动顺利推进,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围绕改善城区基础条件、补齐城市发展短板、提高民生保障水平,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节点,集中优势力量,突破重点任务,扎实开展棚户区改造暨土地房屋征收攻坚战,确保6月底前全面完成2015-2016年度棚户区改造工作扫尾,9月底前全面完成2017年棚户区改造土地房屋征收工作。二、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按照部门联动、分片负责,依法依规、快速高效的原则,抽组力量、广泛宣传、责任到人、倒排工期、依法征收,全力加快...[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6-09 17:50:46 文章热度:11056
        酝酿两年的《深圳市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总体方案》3月底已获得国土资源部和广东省政府的联合批复。4月25日,深圳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和改革试点启动仪式在深圳召开。其中一个引人瞩目的试点项目是小产权房确权问题。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因此,“小产权房”不具备合法性。小产权房是这几年我国在土...[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5-15 14:33:09 文章热度:1646
        违法建房是要被按照要求拆除的,因为其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这些规定而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会被依法拆除。而2017年这几种情况下的农村违法新建房屋可免拆暂缓!违章建筑有以下几类:1,占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房屋建筑,不符合城乡总体规划的2,没有经过审批,不经过审批条件就开始建房3,土地确权要求一户一宅,凡是多宅也属于违章建筑4,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来建设的建筑5,已经转移了户口在城市,房子已经荒废不能居住的建筑6,违反相应法律法规依法需要拆除的建筑符合以上条件的属于违章建筑,将会被依法拆除!即便如此,如果有下列情况的可以不会立即拆除...[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4-10 10:18:56 文章热度:4116
        为再现当年“涨海声中万国商”的繁荣景象,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突出“海丝主题”,鲤城区区委、区政府决定组织实施泉州聚宝城南文化街区一期项目。本着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项目顺利推进的宗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本区域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指导思想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做好被征收人的补偿工作,房屋征收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确保整体征收与补偿工作顺利进行。第二条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福建省实施...[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1-17 09:49:23 文章热度:1306
        房屋拆迁补偿一直是大家很关注的一个问题,毕竟拆迁意味着很大一笔补偿金。但是最近有一些朋友说自己家的房子被拆迁,但是被认定是违章建筑,所以无法获得补偿金。今天我们就在这里看一下看你家的建筑到底是不是违章建筑,如果是违章了的话,到底该怎么办?农村房产应该有哪些合法证件?说到农村房产的合法证件,就一定要说到农村无证农房,虽然在农村无证农房并不是一个准确的概念。因为很多农村中央也刚刚试点房屋发证,常说的无证农房严格来说是缺失合法手续的农房。农村房屋一般需要有三个证件,一个是本次农村土地确权后新发的宅基地使用权证书,一个是当地政府规划建设部门发的规划许可、用地许可、施工许可,第三个是部分试点地区农房确权...[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1-03 10:50:37 文章热度:5721
        关于印发巢湖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巢政办〔2016〕74号城区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巢湖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6年10月30日巢湖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全市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改善老旧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提升城市形象和文明程度,根据《安徽省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技术导则》、《巢湖市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巢政办[2014]138号),结合市委、市政府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指导,以进一步提升我市老旧小...[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9-27 09:35:23 文章热度:45751
        现在,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在城里赚到钱后,都喜欢在城镇买一套房子,同时还希望回乡建一套像样的小别墅,而田地成为了他们建房的目标,那农民在自家耕地上建房违法吗?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农村村民建房目前在《土地管理法》和《物权法》上有些原则性规定,具体操作上要看部委规定和各个地方政府相关的规章和条例(一般各省都有),涉及到的部门主要是国土和规划,主要有国土资源部2004年的《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和2010年《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的通知》,各省还有自己的管理办法(宅基地或者农村建房),可以百度。大致而言,农村村民个人建房流程是村民向村委会申请,村上报乡镇,乡镇上报县市,...[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6-24 15:44:47 文章热度:6428
        宁县人民政府令〔2016〕第1号《宁县棚户区改造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已经2016年2月3日十六届县人民政府第二十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县长:李鹏飞2016年3月16日宁县棚户区改造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全县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与安置补偿工作顺利推进,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棚户区是指县城、建制镇规划区域内集中连片、简易结构房屋较多、建筑密度较大、基础设施薄弱、安全隐患突出的区域,...[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24 10:47:50 文章热度:12979
        拆迁补偿根据房屋用途可以分为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和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两种。2016辽宁省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现在我们来了解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我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房屋(含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的,均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拆迁当事人,包括拆迁人的被拆人。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或个人。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机的国有房屋及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的管理人和具有合法使用权的使用人第四条城市房...[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23 14:01:05 文章热度:2326
        温政发〔2014〕49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政策,积极推进我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13〕3号)、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14〕20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切实加强“三改一拆”行动中违法用地建筑拆除和土地利用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3〕105号)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同意温州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方案的函》(浙土资函〔2014〕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订本...[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22 16:04:03 文章热度:2177
        为规范农村居民住宅建设行为,加强农村居民住宅建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现通告如下:一、农村居民住宅建设严格实行“先审批,后建设”的原则,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新建、扩建、改建。二、农村居民住宅建设不得超过规定面积,推行集中连片建房,控制分散选址建房,促进节约用地和农村居民相对集中居住。三、农村居民住宅建设要统一建筑风格,突出“青瓦顶、花格窗、封火墙、穿斗架、白灰色”的益阳地方特色,按照益阳市农村居民住宅建筑设计图集进行建房。四、中心城区、“一江三路”(即资江和银城大道、G234益沅段、G536益桃段)沿线200...[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11 15:34:10 文章热度:4536
        一、棚改任务2014-2017年庆阳市城关镇棚户区改造任务是2556户,改造的重点区域是县城规划区12平方公里范围。今年完成莲池、东关、城南三个片区521户,其中集中利用9、10月两个月时间完成莲池水荫农宅片区35户、莲园路6户、秦园子18户、县城东行街周边及庙沟110户,共计169户棚改任务。二、改造标准回迁安置房的户型面积严格遵照国家住房建设标准,符合居民住房实际情况和收入水平,原则上以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户型为主,最大不得超过120平方米。三、改造方式1.政府组织改造。按照政府主导的原则,优先由县政府和城关镇政府组织实施拆迁安置改造。2.自主开发改造。鼓励改造范围内拥有国有土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09 09:59:50 文章热度:1206
        加强土地和规划建设执法监管,严格土地和规划建设执法,整治违法违章建筑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责任。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建设国际旅游岛的战略布署,有效遏制各种土地和规划建设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好国土资源和维护城乡规划的顺利实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起来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建立土地和规划建设共同责任制的必要性随着我县近年来经济社会高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推进,我县违法违章建筑的问题有所抬头,部分城镇居民、乡镇村民和个别投机商为了在城区内获得宅基地或为了获取征地补偿款,在城乡结合部和规划项目用地范围内非法买卖土地,擅自乱搭乱建,违法占用土地,破坏了城市规划...[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09 09:31:02 文章热度:974
        安义县长埠国土所“三举措”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1.设立“联审会议”新平台。积极探索创新宅基地审批,在终审环节引入了联审制,每周定期召开联审会,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宅基地审批经办人出席,对每个批件的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讨论,经参会全体联审人员同意后,该批件方能完成审批,获得法律效力。此举进一步提高了宅基地审批透明度,增强了审批规范性和科学性,保障了“阳光审批”。 联审会议同时对因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疑难杂症”进行充分讨论,降低了审批件的出错率。2.建立“违章巡查与宅基地审批相结合”新模式。在宅基地审批过程中,通过实地放样、房屋测量等方式,及时发现并立即处置违章建筑。通过违章建筑集中巡查与宅基地审...[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1-22 17:32:19 文章热度:5162
        2016年土地占用补偿标准是什么?根据国家建设项目、市政工程等公益拆迁行政机关作出房屋拆迁安置裁决时对违章建筑的处理应遵循如下原则。1.实事求是原则《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所确立的原则,是解决拆迁范围内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手续不全房屋(包含违章建筑在内)的基本原则。故此,行政机关在处置违章建筑时应当查明违章建筑形成的时间、原因、用途等因素,妥善处理。2.合法行政、合理行政原则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所明确的依法行政的两项原则,应当贯穿于行政机关处理拆迁问题的始终。由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8-20 15:35:27 文章热度:14181
        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1、从上述法律规定不难看出,该条第1款明确要求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下属的城乡规划部门应当尽职尽责,加强对辖区内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建设的,依据《城乡规划法》依法予以处理。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3-09-13 11:07:40 文章热度:579
        来源: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杨桂梅嫁到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大生庄已经32年了。她如今61岁,初嫁时,这里还是一个古老而冷清的村落。村子里的140余座平房院子,大多都是在她来到村庄以后,才陆续建起来的。这个位于大兴区北部、仅有327名常住人口的村子,30年里一直在北京城镇化的背影下繁衍变迁。这种变迁深刻而细微,它把大生庄从一个传统农业村,变成城乡接合部一个典型的“过渡社区”;也把杨桂梅们从农民的身份中剥离出来,变成以出租房屋为主业的“瓦片儿经济”受益者。当然还远不止于此。杨桂梅们所感悟到的变化,一直深入到琐碎的生活细节里。随着村里外来人口从无到有,再到7倍于本村村民,村子里的一切都在变,卫生、...[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