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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流转

       土地承包流转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简称,是指通过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最早是1995年提出的,国发﹝1995﹞7号 《国务院批转农业部〈关于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的意见〉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依照《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的相关规定,流转的主体是享有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农户得依自己的意思对享有的承包经营权以转包、互换、出租、转让或者其它方式流转,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流转的客体是承包方承包权依附的承包合同或合同标的物。流转的目的是为了处分收益或获得补偿。

发布时间:2018-08-10 17:20:18 文章热度:3765
        8月8日,贵州省工商局、贵州省农委联合制定发布《贵州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流转合同(示范文本)》。此次制定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结合全省各地现行“三变”改革实际,有效规范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发挥了合同护农帮农的重要作用。六个方面的特点01在保障土地权益方面合同示范文本抓住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中经营权的用益物权属性,通过对入股流转期限、合同期满交还土地条件等事宜进行约定。02明确了土地界限合同示范文本对入股流转地块进行详细界定,入股土地与农民所持有的承包经营权证相一致,既方便合同当事人填写,又降低因入股流转土地界限不明引发纠纷的风险。03严守土地用途明确入股土地限于农业生...[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7-25 17:37:26 文章热度:2099
        为进一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程序,西昌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有流转意向的流转双方到流转土地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领取并填写《西昌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意向登记、审批表》,经村民小组、村委会对流转意向进行审查盖章后,携带相关材料到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进行登记。中共西昌市委办公室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乡(镇)、市级有关各部门:为做好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相关工作,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特此通知。...[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5-14 11:18:17 文章热度:681
        在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下,土地经营权可以进行自愿流转来发展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那么哪些人在承包经营农村土地?农村土地都流转给了什么人?其实这里的流转对象主要针对的是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群:1.农村农民专业合作社随着农业方式的不断转型和农产品产销的市场一体化,传统的家庭联产承包逐渐开始不能适应市场需要,农民专业合作社则以农民为主体合作形成一个生产单位进行从农产品生产到加工再到销售的整个环节,根据入股资产进行收益分配。2.家庭农场家庭农场不是简单的家庭种植实现自给自足,相对而言更注重农场的概念,需要一定数量的农业生产面积+生产技术+农业生产管理,从而使生产出的农产品具有商品的性质(...[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5-07 15:04:45 文章热度:5583
        自国家队农村土地实行三权分置,适度放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以来,流转市场可以说是一年比一年活跃,那么土地流转中,土地流转中,土地承包权可以和经营权可以一起流转吗?在现行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政策下,承包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承包权和承包经营权归农户,而通常我们将的土地流转,是将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流转,承包权仍然保留在农户自己手中,这样一来,就确保了农民在土地流转中不成为“失地农民”,这种情况下的流转方式主要包括:出租、转包等方式进行。你这里所讲的将土地的承包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一起流转是土地流转中的一种特殊情况——“土地转让”。由于土地转让中并不限制转让对象,既可以是村集体内部成员,也可以是非集体...[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5-04 16:37:20 文章热度:5699
        根据我国《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承包合同有效期内,村委会不能擅自变更、中止承包合同,不得调整农民手中土地,不能强迫农民流转土地,征用、征收农民土地,必须给予一定补偿。承包耕地时限为30年,也就是合同有效期为30年,在这30年内,做为发包方的村委会,不能干预农民自主生产经营,不能强迫农民流转土地,不能收回农民承包土地。根据我国《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承包合同有效期内,村委会不能擅自变更、中止承包合同,不得调整农民手中土地,不能强迫农民流转土地,征用、征收农民土地,必须给予一定补偿。承包耕地时限为30年,也就是合同有效期为30年,在这30...[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5-03 09:28:16 文章热度:966
        我们知道农村创业有风险,由于自然灾害或者对行业的认识不深而创业失败的比比皆是,那么土地流转后因经营不善或自然灾害导致赔本,承包人能拿到应拿的租金吗?从情理上来讲,作为土地流转的出让方,收取租金是理所当然的,至于受让方在经营过程中是赔是赚都是其自身的问题,并不能因为自己经营不当导致亏损就不再支付出让方土地租金,当然双方可以协商延后支付也是可以的。但是从法理上来讲,就要看你们有没有签订正规的“土地流转协议”了。现在农村很多土地流转纠纷问题的症结都是出在合同上,有的因为是熟人,就通过“口头协议”流转了,导致后来一方违约闹上法庭。因此,承包人究竟能否拿回租金还得分情况来看。1.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并明...[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4-10 15:04:34 文章热度:6736
        最近几年,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大热。与之俱来的,是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并不成熟,导致的各种关于土地流转的纠纷出现。今天就“土地流转给别人,国家农业补贴该由谁领取”这个话题来进行相关的讨论。事实上,国家政策说得很清楚,农业补贴是补给实际种植者的,也就是说,谁种地就补给谁。但是,有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就是你如何证明自己就是实际种植者?这里笔者并不是危言耸听,在中国,走正常程序,申请个补贴,那都是需要各种齐全的手续的。需要区分不同场景情况来看待谁领取。具体分析如下:情况一: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土地承包证是国家进行土地确权之后颁发的,直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划归到了你名下,而你又在种地,那补贴肯定都归你!这种情况...[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3-30 11:20:31 文章热度:14236
        这些年,很多农民工都外出打工,年轻人也上学出去工作,导致农村很多地无人种,很多人都会选择将土地流转出去,赚点租金贴补家用。但是你知道吗?土地流转政策性很强,陷阱也不少,需要注意的事情很多。土地流转稍有不慎,你的土地可能就不是你的了!对农民来说,一定要注意这些问题,千万别让自己吃亏了!口头协议,有理说不清在农村,都是亲朋好友,老家人都是好说话,口头就达成协议了,但是时间一长,特别是一旦土地价值显现,就容易说不清,造成纠纷。其实这种情况在农村真的常见,有的是邻居、有的是亲戚,反正最后都是好心给人家种一段时间,等到想要回来的时候,根本说不清。这个时候就能看出来,有一纸合同是多么重要了。改变用途在土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3-27 13:26:39 文章热度:1384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凯里市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凯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炉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凯里市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指导意见(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8年2月13日凯里市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指导意见(试行)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深入实施中央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进一步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有效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制定如下指导意见。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2-22 09:54:37 文章热度:6577
        村民如果成为华侨,出国定居后,其承包的土地怎么办?土地流转收益、拆迁补偿归谁?对此,浙江省政府在日前出台的《浙江省华侨权益保障规定》中有了“说法”。规定明确,以家庭形式承包的土地,承包期内村民出国定居的,原承包合同依法不予变更。无力耕种的,可委托代耕或通过转包、出租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但不能抛荒。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采取强制或限制方式,也不得截留、扣缴其流转收益。规定提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因村民申请出国定居令其退耕、退养。村民出国定居前要求退耕的,在付清约定费用后,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应当为其办理手续,并对其在承包期内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投入给予相应补偿。此外,村民出国定居...[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1-08 12:01:39 文章热度:3797
        2018年的农村经济改革将迎来一个新的发展时代: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和经营领域的改革进入实质操作阶段,也进入了真正的“深水航道”。如何稳妥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将对中国的未来和长治久安有深远影响。中国经济发展的“命门”,在于农村经济的发展;中国农村土地经济则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命根子”,农村土地的充分合理利用蕴藏着无比巨大的发展潜力。抓住“命根子”,保护好“命门”实在太重要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须审慎推进,在推进过程中有几把具有全局意义的“钥匙”须紧抓不放,这些“钥匙”将直接影响到国家长远发展的利益。第一,要明确:地是用来种的,不是用来炒的。不能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变相成为“炒地”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2-22 12:00:44 文章热度:1517
        2017年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解读:一、问:怎样才能享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奖补政策 答: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补充意见》(六政〔2013〕52号精神),土地流转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进行,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和农业用途(除规划需要外),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土地流转条件、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签订3年以上规范流转合同,流转耕地500亩以上,从事粮、油、棉生产,推广良种良法,创新经营机制和带动群众增收明显的经营主体,实行奖补。 二、问:奖补方式是什么? 答:农村土地流转财政奖补以县区为主,县区承担70%,市级承担30%,核定的奖补资金由...[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2-20 13:40:42 文章热度:6498
        日前,甘肃省农牧厅关于下达2018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以奖代补扶持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建设资金(每个4万元),由各项目县(市、区)经管站进行统一采购后,将所购建设项目设备物资配发到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土地流转经营主体以奖代补项目资金(每个5万元),由流转主体实施,不得改变资金用途。已安排过项目的乡镇流转服务站和经营主体不再安排。甘农牧财发〔2017〕118号甘肃省农牧厅关于下达2018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以奖代补扶持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有关市(州)县(市、区)农牧(农业、农林)局(委),武威市委农办:现将2018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以奖代补项目资金切块下达给你们(详...[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2-19 09:43:25 文章热度:998
        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政策,义乌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社会保险政策的通知,其中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金缴费标准按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金低档缴费标准的2.2倍确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40元调整为200元。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社会保险政策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政策,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37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完善被征地农民衔接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59...[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1-30 17:31:29 文章热度:3521
        近日在梓山镇潭头村蔬菜基地里看到,虽然已进入冬季,但大棚里的辣椒、茄子、豆夹等蔬菜生机勃勃、长势喜人,十几名村民忙着将采摘好的蔬菜打包装车。忙完手头活,村民们聚在一起,聊着聊着,就转到了“土地承包再延长30年”这一话题。“张大姐,你家的七八亩土地准备自家种还是流转出去?”“我呀,自己不种啦,把地全部流转出去。”……梓山镇潭头村位于323国道旁,紧邻县城。因为交通便捷、地势平坦,近年来,福建、浙江等地的老板纷纷来到这里流转土地,发展大棚蔬菜和果业种植,让村民们的腰包鼓了起来,也尝到了流转土地的甜头。第二轮的土地承包期还剩10年,对于有计划发展油茶、脐橙种植等周期较长项目的老板来说,有点举棋不定。...[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1-15 15:58:41 文章热度:864
        岳阳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成立于2014年10月,位于岳阳县荣家湾镇民中路4号,为独立法人的正股级一类事业单位,隶属县农村经营管理局管理,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该流转服务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专业技术人员2名。主要职责为:1、指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业务,宣传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有关政策和法规,统一规范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文书,对全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业务进行指导;2、收集、整理和发布岳阳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供求信息;3、指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价格;4、组织农村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5、组织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6、办理农村土地经营权...[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1-03 11:50:01 文章热度:1411
        2017年10月31日上午,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2003年开始施行的农村土地承包法,14年之后迎来大修。其中提到,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30年,为什么预示着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将释放更大红利呢?“把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和成功经验及时转化为法律规范,是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首先要考虑的问题。适应农村生产力发展的新要求,稳定和完善适合国情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基本出发点。”全国人大农委副主任委员刘振伟在作草案说明时说。草案提到,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改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历次中央全会精神,围绕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1-01 09:51:27 文章热度:3091
        网友提问:“农村土地流转到合作社,承包方有补贴吗?”其实今年土地流转国家是有补贴政策的,不管你是流转给合作社还是其他个人组织,但是国家只是做出一个总体的要求,各个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也就是说并不是每个地方都有流转补贴领。而且流转补贴也分流入方和流出方之分,下面我们具体来分析下。1.13个试点地区的土地流出方可领100元/亩补贴今年,我国针对“土地流转财政补贴”在浙江、江苏、广东、河南、贵州等13个试点省份进行了试点,把土地流转出去的农民可以享受100元/亩的补贴,部分地区还在此基础上给予农民其他更多的优惠政策,比如浙江海盐县还给承包地全部流出10年及以上的土地流出方发养老保险补贴,具体...[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30 10:06:06 文章热度:2020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高陵区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流转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高政办发〔2017〕106号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精神,规范土地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结合我区实际,将《西安市高陵区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流转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8月8日西安市高陵区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流转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规范土地流转行为,维护流...[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19 10:36:55 文章热度:7614
        2017年10月18日,据新华社报道,习近平主席在十九大会议上说,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这一举措的落实预计将为我国农村土地市场带来近百亿的政策红利。流转:年限更长、价格更高目前,我国已经经历了两轮农村土地承包。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时算起,我国大部分地方第一轮承包时间普遍为1983年前后开始,以15年为期限,到1997年为止。第二轮是从1997年开始到2027年,以30年为期限。2002年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进一步明确规定了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如果不延长,那么到2027年前后,全国农村土地将迎来新一轮的承包重新划分。2016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