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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土地

       山东省是中国的经济第三大省、人口第二大省、中国温带水果之乡,国内生产总值稳居全国第三名,占中国GDP总量的1/9。2013年,山东与广东、江苏,一起被评为中国最具综合竞争力省区。山东省土地总面积1571.26万公顷,约占全国总面积的1.63%, 居全国第19位。 其中,农用地1156.6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3.61%;建设用地251.1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98%;未利用地163.6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41%。在农用地中,耕地751.5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47.8%;园地100.7万公顷,占6.40%;林地135.7万公顷,占8.6%;牧草地3.4万公顷,占0.2%;其他农用地165.3万公顷, 占总面积的10.5%。那么山东省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山东土地流转补贴政策是怎样的呢?

发布时间:2016-05-13 11:18:39 文章热度:12721
        山东省土地确权政策最新消息及农村土地确权政策解读:山东省将加快推进省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完善纠纷调处机制,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山东省基本完成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山东省农村土地确权政策解读一、山东省土地确权政策最新消息:山东76.5%的村已完成土地确权登记颁证:2015年,山东全省所有涉农县(市、区)、乡镇(街道)均开展了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76.5%的村(社区)已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涉及农民承包土地7586.2万亩,占全省农村集体耕地面积的67.7%。山东省农业厅厅长王金宝介绍,开展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目的在于解决以往长期存在的承包地块面积...[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09 17:24:15 文章热度:1127
        土地登记,也称土地权利登记,是指由国家专门机关依法对土地的各项权利实行登记的制度。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二条规定,我国的土地登记,是指将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抵押权、地役权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土地权利记载于土地登记簿公示的行为。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国有农用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农用地使用权(不包含土地承包经营权)。那么,土地登记流程是怎样的呢?一、受理方式和主办科室: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以下简称国土局窗口)受理,地籍科主办。二、办理程序:申请→权属审核→注册登记→颁发...[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09 17:14:43 文章热度:1006
        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2014年11月27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进行补偿,适用本条例。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补偿公平、结果公开的原则。征收个人住宅的,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09 16:16:04 文章热度:1003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6号  《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8月5日省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通过,2010年8月17日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征收管理,规范土地征收程序,维护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征收活动。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土地征收,是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报经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批准,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家所有,...[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06 16:05:28 文章热度:966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3号《山东省国有土地储备办法》已经2014年12月17日省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山东省国有土地储备办法》公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省长郭树清2015年1月7日山东省国有土地储备办法(2001年9月1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24号发布根据2004年7月1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7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山东省海洋专项渔业资源品种管理办法〉等18件省政府规章的决定》修订2014年12月1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调控,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22 13:10:30 文章热度:927
        1.2011年7月4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2.鲁建发(2011)9号第一条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国家住房保障有关规定,结合山东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给予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被征收人优先住房保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国有土地上个人住宅房屋征收给予优先住房保障,应当尊重被征收人意愿,遵循公开、公平、优先的原则。第四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既符合申请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保障住房条件,也符合享受最低套型面积补偿条件的,市、县级房屋征收部门要征求被征收人意见,由被征收人选择最低套型面积补偿或者住房保障方式。第五条 被征收人选择住房...[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22 09:43:14 文章热度:4399
        1.2011年7月4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2.鲁建发(2011)9号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活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结合山东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对因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造成被征收人停产停业损失给予补偿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的原则。第四条、给予征收房屋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房屋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薄记载的房屋用途为生产、经营用房等非住宅用途;(二)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并有近期纳税记录;(三)房屋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薄、营业执照、税务登...[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21 15:35:30 文章热度:890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东省土地登记条例》的决定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0号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对《山东省土地登记条例》作修改,以下的是修正本:山东省土地登记条例(修正)(1996年6月15日山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02年11月22日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东省土地登记条例〉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土地登记管理,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21 15:14:24 文章热度:2324
        1.2011年7月4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2.鲁建发(2011)9号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活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结合山东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选定国有上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房屋征收补偿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的监督管理工作。设区的市、县(市)房屋征收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征收补偿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选定,应尊重被征收人意愿,遵循程序正当、公开透明的原则。第五条、...[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01 17:39:27 文章热度:2611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必须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对土地实行用途管制制度,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管理的有关工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公安、行政监察、审计、税务、银行等部门应当依法予以配合。第二章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民委员会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1-26 12:03:37 文章热度:11181
        随着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对建设用地的需求越来越大,很多农民的耕地面临被征收,而被征地农民最为关注的无疑是征地补偿的标准和数额问题。下面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山东省征地补偿费用的计算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11-11 11:39:52 文章热度:556
        对于山东省枣庄滕州诚源香菇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孙彦城来说,以合作社里105亩土地经营权抵押获得的350万元贷款,是他第一次凭借土地从银行贷出了钱。“我们搞农业的,地里没什么值钱东西,以前很难从银行贷到钱,想要贷款,就需要用房产做抵押,或者找人担保。可没想到的是,现在一张小小的"交易鉴证书"居然就能抵押贷款了。”孙彦城说。孙彦城所说的“交易鉴证书”,是枣庄市农村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制的《枣庄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鉴证书》。翻开深绿色的证书,上面详细记录着农场名称、流转面积、地块位置、流转年限等详细信息。枣庄滕州经管局副局长孔令唐告诉记者,这张证书是发给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10-17 17:24:50 文章热度:1160
        近日,《山东省土地整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山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这是山东省制定的首部有关土地整治的综合性法规,标志着山东省土地整治工作进入了有法可依、规范实施的新阶段。《条例》共7章49条,从土地整治工作原则、管理体制、土地整治规划与计划、土地整治项目组织实施、后期管护、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对山东省土地整治活动进行了规范。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就《山东省土地整治条例》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和贯彻落实措施作了介绍,并回答了记者提问。据山东省法制办副主任李春田介绍,《山东省土地整治条例》从酝酿起草到颁布实施,经历了3...[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10-15 17:39:55 文章热度:1609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鲁财税[2015]15号各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或说明,请一并贯彻执行。一、《通知》第二条“投资主体存续”是指原企业的出资人必须存在于合并后的企业,出资人的出资比例可以发生变动;《通知》第三条所称“投资主体相同”是指公司分立前后出资人不发生变动,出资人的出资比例可以发生变动。二、根据《通知》第六条规定,企业在改制重组过程中,符合规定条件,可以按土地作价入股时省级...[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8-28 17:40:01 文章热度:3444
        近日,山东省委、省政府“两办”《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提出,要以粮食安全、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目标,坚持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坚持依法自愿有偿、政府扶持引导、市场配置资源,引导土地经营权通过七类方式实现流转,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到2020年全省承包土地经营规模化率达50%以上。《意见》提出,要依法有序,积极探索,通过七类流转方式,引导规范土地流转。一是引导农户采取转包、出租、转让、入股等基本方式流转承包地。以转让方式流转承包地的,应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且需经发包方同意;以其他形式流转的,应报发包方备案。...[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8-04 09:18:16 文章热度:1015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等部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启动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调整修订工作,决定上调被征地农民土地增值收益。《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上调幅度原则上控制在10%~50%范围内,调整后的辖区内最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原则上参考当地征地过程中所要求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三项税费之和,突出低价区片被征地农民权益保障,最低征地区片价标准提高到5万元/亩以上。此次调整区片级别应保持合理数量,县(市)、设区市非驻地区原则上控制在2~3级,设区市统筹的驻地区原则上控制在...[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5-28 17:30:56 文章热度:767
        5月26日,记者从山东省加强耕地保护、改进耕地占补平衡、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电视会议上获悉,目前,全省流转土地2155万亩,占耕地的23%,加上土地托管、统一服务等形式,全省土地经营规模化率超过了40%。严禁流转农地建旅游度假村针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山东省将严禁农村土地流转“非农化”和“非粮化”,坚持农地农用,严禁在流转农地上建设旅游度假村、私人会所等。记者在会上获悉,当前山东省土地流转总体发展平稳。目前,全省流转了2155万亩,占耕地的23%,总体进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这与我省的经济基础、文化背景、耕作习惯、伦理观念、城乡结构等有关。不过,我省的土地托管、统一服务做得比较突出,如将供销...[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1-08 10:31:25 文章热度:2214
        鲁政办发〔2014〕38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山东省省级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10月11日山东省省级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土地调控,规范土地市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全省重大发展战略实施,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省级土地储备,是指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所属土地储备机构依法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储存以备供应的行为。   第三条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省级土地储备管理工作,...[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4-12-31 15:16:01 文章热度:2452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鲁政字〔2014〕153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8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办法〉的决定》(省政府令第197号)精神,经研究,现就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各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税额标准为:市区土地6元—24元/平方米,县(市)土地4元—10元/平方米,建制镇和工矿区土...[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4-09-29 11:12:50 文章热度:981
           中国经济网济南09月28日讯在今年的“三秋”生产过程中,济宁市梁山县马营镇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依托、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把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作为“三秋”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做到“四个注重”,不断加大土地流转规模、优化种植结构,为农业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注重宣传引导,调动农户流转土地的积极性。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意见》等相关文件印成小册子,发给包驻村干部、村“两委”负责人和农户;并利用空闲时间,深入土地流转重点村召开群众大会,集中学习土地流转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向群众详细讲解土地流转的好处,与农户算经济账、对比账,让农户真...[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