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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土地

       湖南是一个农业大省,自古以来就享有“九州粮仓”、“鱼米之乡”的美誉。湖南农林特产丰富多彩,盛产湘莲、湘茶、油茶、辣椒、苎麻、柑桔、湖粉等。湘莲是有3000多年历史的著名特产,产量历来居中国首位。湖南省粮食播种面积494.5万公顷,比上年下降0.6%;棉花种植面积11.4万公顷,下降12.6%;糖料种植面积1.3万公顷,下降0.7%;油料种植面积144.5万公顷,增长1.4%;蔬菜种植面积137.3万公顷,增长3.2%。那么湖南土地确权政策是怎样的?湖南土地出售有哪些?湖南土地荒地多吗?

发布时间:2016-05-06 11:53:59 文章热度:1687
        (1997年11月29日湖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监察工作,保护耕地和其他土地,保障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及时制止和纠正土地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湖南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土地监察,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对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对土地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的活动。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加强对土地监察工作的领导,督促检查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土地监察工作。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土...[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05 17:14:57 文章热度:709
        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5号《湖南省土地市场管理办法》已经2004年12月31日省人民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省长周伯华二○○五年一月二十日湖南省土地市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土地市场,规范土地使用权交易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供应、交易、土地储备及其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土地市场的管理和监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房产、财政、价格、工商行政管...[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04 11:48:13 文章热度:945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征地补偿工作,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现就湖南省关于调整土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如下。一、本征地补偿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征收单位或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青苗补偿等,执行由市州制订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补偿标准。非农建设用地需要收回农林牧渔场国有农用地的,参照执行邻近农民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标准。 二、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农村道路及坑塘水面等农用地,参照执行所在区域征地补偿标准。征收荒山、荒地(其他草地),参照执行所在区域征地补偿标准的5O%。征收裸地的补偿标准不超过所在区域征地补偿标准的30%。三、征地补偿区域以县市为单...[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28 16:13:22 文章热度:2825
        为了维护土地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条例,制定湖南省2016年土地承包政策。《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于2004年7月30日经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农村土地承包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和荒山、荒丘、荒沟、荒滩(洲),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的承包,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维护农村土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26 16:36:05 文章热度:871
        第一条为加强城镇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发挥国有土地的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费》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城镇划拨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第三条本行政区域内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或者连同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改变土地批准用途与性质以及有关的管理活动,均须遵守本条例。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划...[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26 15:28:58 文章热度:1224
        《湖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已经2007年12月19日省人民政府第11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省长周强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第三条土地使用税以...[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25 11:35:29 文章热度:1419
        省国土厅、省统计局关于湖南省201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主要数据成果的公报[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25 10:14:03 文章热度:2211
        1.2011年4月29日发布2.湘政办发(2011)23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1年1月21日公布施行。为认真贯彻实施《条例》,经湖南省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认真组织学习和广泛宣传《条例》《条例》对2001年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作了重大调整,明确界定了符合公共利益需要征收房屋的范畴,规范了征收补偿工作的程序,充实和完善了法律责任,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条例》的发布实施,对于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活动,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公...[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22 13:44:49 文章热度:913
        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74号)《湖南省土地登记办法》已经1996年10月23日省人民政府第12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省长杨正午一九九七年一月八日湖南省土地登记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和他项权利享有者(以下统称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非农业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相关的他项权利的登记。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20 14:00:47 文章热度:3034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国土测绘管理局《湖南省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0年一月三日         湖南省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耕地保护,确保耕地占一补一,实现全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湖南省实际,制定本...[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12 11:43:06 文章热度:840
        4月11日,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印发《2016年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要求切实抓好全省全面有序推进土地确权工作,今年49个县启动农村土地确权整县推进工作,剩余的21个县市区也要全面启动。还强调,要加快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土地确权颁证49个县土地确权整县推进《要点》指出,对于去年已经启动整县推进的51个县市区,开展专项督查,指导其完成后续环节任务,及时组织验收;今年启动整县推进的49个县,要按照时间节点稳步推进,确保年底前完成外业调查任务;剩余的21个县市区也要全面启动,先期抓好宣传培训、摸底调查、招投标等工作。抓好土地确权数据库和信息平台建设,研究制定证书打印政府采购的有关...[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12 10:41:48 文章热度:1003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市州农村经营管理局(站、科),县市区农村经营管理局(站、办、中心):现将《2016年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4月8日2016年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要点2016年,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农业农村工作会议要求,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指导,以深化农村改革为主线,以促进农村发展稳定为目标,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着力稳定和完善农...[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06 13:31:39 文章热度:3624
        (2000年3月31日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12年3月31日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12年3月31日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0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按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必须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24 13:26:38 文章热度:2448
        娄底市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棚户区改造(以下简称棚改),推动棚改工作取得更好的实效,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财政部民政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财综〔2014〕9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4〕20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97号)文件精神,结合娄底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暂行办法所称政府购买棚...[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23 10:43:53 文章热度:2740
        为加强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建设,依法维护集体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减少土地权属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和《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等法律和政策规定,现就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和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筹)范围内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登记发证对象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对象为具有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二、登记发证程序(一)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为主,会同国土资源部门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22 14:20:30 文章热度:1220
        各市州、县市区委,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以下简称农村土地流转),有利于提高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水平,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客观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是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前提,是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保持农村稳定的制度基础。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提出的明确要求。各地要切实稳定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21 15:03:50 文章热度:1646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府各委局、各直属机构:《永州市市本级土地储备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2月24日永州市市本级土地储备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土地储备管理行为,确保市本级土地储备资金安全运行,降低储备成本,增加土地收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07〕17号)、《湖南省国有建设用地储备办法》(省政府令第224号) 、《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18 15:37:33 文章热度:18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12]46号)和《邵阳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市政发[2013]2号)有关规定,现将邵阳市珠溪加油站项目用地(湖南省人民政府 [2014]政国土字第1176号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和邵阳市人民政府[2014]政国土字第20号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转批单)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建设项目名称:邵阳市珠溪加油站项目用地二、被征收土地位置:邵阳市双清区龙须塘街道办事处龙须塘社区,四至详见本项目征地红线图。三、被征地单位及面积:邵...[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18 15:25:17 文章热度:5808
        沿线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怀邵衡铁路邵阳段集体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已经邵阳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怀邵衡铁路建设项目邵阳段集体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与补偿安置工作,确保铁路建设顺利进行,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怀邵衡铁路征地拆迁工作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14〕15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湘政发〔2012〕46号)、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怀邵衡铁路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实施意见”》(湘国土资发〔2014〕40号)以及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阳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市...[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18 15:05:35 文章热度:5016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为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61号)和农业部等六部门《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5〕2号)精神,经长沙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重要意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护农民土地权益、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健全农村治理体系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事关农村长远发展...[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