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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土地

       江苏地形以平原为主,陆地边界线3383公里,面积10.72万平方公里,占中国的1.12%,人均国土面积在中国各省中最少。截至2013年,江苏拥有耕地面积6894万亩,人均占有耕地0.87亩。沿海滩涂1031万亩,占中国的1/4,是重要的土地后备资源。江苏是著名的“鱼米之乡”。农业生产条件得天独厚,农作物、林木、畜禽种类繁多。粮食、棉花、油料等农作物几乎遍布江苏省。那么江苏最新土地价格行情是怎样的呢?江苏土地在哪招拍挂呢?江苏土地市场网在什么位置?

发布时间:2016-05-27 16:56:21 文章热度:3821
        为了维护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以下是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政策解读及问题解答: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一、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问题解答:1.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总体安排是什么?自2009年起,江苏省先后选择海门、高邮、高淳、铜山、昆山、兴化6个县(市、区)作为全国试点单位,同时也组织开展了一批省级登记试点,为面上工作探索路径、积累经验。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江苏省从2014年开始,利用3年的时间基本完成全省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即2014年全省选定16个县整体推进,其他的县...[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23 16:06:50 文章热度:8271
        什么是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是指对国家运用法律和行政的手段对土地财产制度和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所进行管理。我们来看下江苏省最新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管理,促进本省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加强土地资源和土地资产管理。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依法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防止土地资产流失。第三条省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省土地的管理...[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17 16:12:16 文章热度:4799
        2016苏州农村土地确权政策:苏州召开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推进会。从会上获悉,根据中央2015年1号文件和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结合苏州土地承包管理现状和基层实际情况,苏州制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方案,全面推进试点工作。市委副书记陈振一出席会议。苏州是国家城乡发展一体化综合改革试点,农村改革一直走在全省全国前列。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今年,苏州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除了昆山市要在前两年先行试点基础上整体推进、年内全面完成外,还要在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和吴江区各确定1个镇(街道),每个镇选择1~2个村开展试点。2015年,苏州将在全市范围内...[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16 10:40:52 文章热度:921
        (2004年12月17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2006年6月22日)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切实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江苏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民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本条例。以其他方式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执行。第三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土地。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16 10:21:32 文章热度:1800
        (1995年4月13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58号发布根据1997年12月15日发布的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29号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江苏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境内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等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城镇国有土地,是指本省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各类开发区、保税区范围内的国有土地。地下资源、埋藏物、市政公用设施、文物建筑、军事设施以及按照城市规划不能出让、转让的地块等,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范围。第三条国内外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12 17:31:07 文章热度:2051
        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分配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5〕2号各市、县(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为加强和规范省级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建〔2012〕15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研究制定了《江苏省省级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分配管理办法》,经省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江苏省省级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分配管理办法省财政厅 省国土资源厅                     2015年3月17日江苏省省级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分配管理办法 第一...[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12 09:05:51 文章热度:1208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管理,促进本省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加强土地资源和土地资产管理。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依法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防止土地资产流失。第三条省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产部门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设区的市、县(市,下同)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第二章土地登记发证第四条实行土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05 10:16:34 文章热度:11936
        江苏省土地确权最新消息和政策解读2016年江苏省土地确权最新消息:江苏省农委主任吴沛良介绍,江苏省已有16个试点县、500个乡镇近2000个村开展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试点,已流转土地占家庭承包面积55.4%。2016年,江苏省农委将进一步加强确权登记工作指导,明确政策措施,落实补助资金,开展业务培训,强化档案管理,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和数据库,力争将江苏作为农业部整省推进试点。2016年江苏省土地确权政策解读:近日,江苏省农委、省测绘地理信息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测绘工作管理的通知》(苏农经﹝2016﹞2号,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明确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29 16:46:04 文章热度:1466
        (市国土资源局2011年11月)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节约土地资源、促进科学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土地市场秩序,充分合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土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号令)、《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等规定,决定开展全市闲置空闲土地清理处置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以盘活存量闲置空闲用地为重点,进一步规范用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28 15:33:02 文章热度:2090
        针对江苏省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测绘公司中标后分包、转包,人手过少导致项目进展缓慢、影响测绘质量等问题,省农委、省测绘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测绘工作管理的通知》(苏农经﹝2016﹞2号),明确要求各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测绘部门以及测绘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对承包地确权测绘工作的组织保障、协同控管和质量管理,规范测绘工作市场秩序,保证测绘成果质量,为稳步推进全省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各市、县(市、区)农工办(委、部),南京市农委,镇江市及所辖县(市、区)农委,各市国土资源局(南京市规划局),有关测绘单位:去年以来,全省全面启动农村土...[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25 13:49:59 文章热度:1020
        最新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05号《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6月10日经省人民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2015年6月23日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促进土地资源科学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修改和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一定时期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实施保护、开发、利用和整治等活...[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22 11:11:53 文章热度:1055
        1.2011年7月8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2.苏政发(2011)91号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征收的项目。第三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第四条 被征收人仅有一处住房且可能获得的货币补偿金额低于征收补偿最低标准的,应当按照征收补偿最低标准给予补偿。征收补偿最低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参照国家住宅设计规范规定的最小户型...[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20 16:50:13 文章热度:1197
        江苏省土地登记办法(1996年12月6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83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确认和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土地登记行为,维护土地市场秩序,加强土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江苏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土地登记是指依法对本省行政区域内土地权利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以及依据上述权利设定的土地他项权利的登记。土地权利人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者、集体土地所有者、集体土地使用者以及土地他项权利者。土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07 16:30:52 文章热度:2381
        (根据2004年4月16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管理,促进本省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加强土地资源和土地资产管理。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依法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防止土地资产流失。第三条省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省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设区的市...[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25 17:32:31 文章热度:1912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公告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公告苏地税规〔2015〕8号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土地增值税的若干问题公告如下: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单位问题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备案的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开发周期较长,纳税人自行分期的开发项目,可将自行分期项目确定为清算单位,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对同一宗地块上的多个批准项目,纳税人进行整体开发的,可将该宗土地上的多个项目作为一个清算单位,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解读:放水了,看来看去,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单位在江苏是怎么...[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4-21 16:51:36 文章热度:634
        1、我省完成土地整治备案信息复核确认近日,我省土地整治备案信息复核确认工作全面完成。按照突出重点、全面清理、分步推进的原则,省厅组织分阶段对2014年6月1日以前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中备案的土地整治项目进行复核确认,逐个项目查清具体情况。截至2015年3月底,已对19558个项目信息进行全面检查和复核,对复核中发现的错误信息及时进行了修改完善,并按时保质将复核确认成果提交国土资源部。通过本次复核确认,删除了重复、误报信息,修改了错误信息,剔除了虚假信息,完善了必要信息,保证了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备案项目信息的真实、齐全、可靠,为今后了解掌握全省土地整治情况,开展项目监管提供了重要基础...[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4-20 14:20:01 文章热度:1170
        征地信息公开事关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江苏省国土厅近日出台规定,将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这意味着,只有被征地农民知情并确认后才能征地。这进一步加大征地信息公开力度,规范征地信息公开程序,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同时,该规定将征地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这一规定要求,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信息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调查结果,要与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提出听证申请的,要依法组织听证。省国土厅把深入推进征地信...[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4-01 16:40:52 文章热度:6345
        近日,江苏省宿迁市发布了首笔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金额为70万元,期限为1年。下面是新闻的详细内容:农行泗洪支行成功向泗洪县种植大户发放全省系统内第一笔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金额70万元,期限1年。该贷款主要面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及家庭承包经营农户等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额度主要根据借款人实际资金需求、承贷能力以及抵押物的评估价值确定,同时不超过借款人农业生产经营所需投入资金的50%。同时,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价值特性和农业生产经营现金流情况,规定贷款只能用于农业生产经营用途,并设定了科学灵活、符合实际的贷款期限、抵押率和还款方式。...[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4-09-10 10:56:01 文章热度:586
           泗洪县是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该县现有耕地面积200万亩,目前已流转土地134.8万亩,新增种粮大户和家庭农场1184户。随着农村规模经营主体的不断涌现,农业经营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日益突出,种粮大户和家庭农场由于向银行贷款缺少有效抵押物,找不到有实力的担保户,成为制约其快速发展的“瓶颈”,影响了农业综合效益和农民收入的提高。   “以前农户分散经营、户均只种几亩地不需要投入多少钱,但近年来土地流转迅速推开,种植上千亩粮食的农户比比皆是。可农本投入巨大,种粮效益又比较低,资金周转实在是困难。”种粮大户王德民说这话时,心情有点沉重。2012年,他在该县瑶沟乡流转7000亩土地种植粮食,每亩每年...[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4-07-25 14:42:27 文章热度:1148
           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7月24日讯,继中信信托、北京信托后,中建投信托也正式进军土地信托。镇江新区丁岗镇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中心与镇江森禾花卉园艺有限公司、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2日正式签订协议,涉及1750亩。  根据协议,丁岗集体资产中心将此土地经营权,以设立财产权信托的方式委托给中建投。后者设立“中建投·镇江新区·森禾一期土地流转财产权信托”,通过发行专项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为“镇江森禾现代高科技花卉苗木生产示范基地”项目募集资金(首期投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专项用于支持该项目的后续开发。   对丁岗集体资产中心,农地经营权变成财产信托而获得受益权,土地集约化经营后的地租收益...[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