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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

       国土资源是一个国家及其居民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是由自然资源和社会经济资源组成的物质实体。狭义的国土资源只包括土地、江河湖海、矿藏、生物、气候等自然资源,广义的国土资源还包括人口资源和社会经济资源。《2016中国国土资源公报》日前发布,从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地质调查、地质环境、国土资源执法、科技与人才、测绘和地理信息八个方面,对2016年国土资源工作进行了全面扫描。今年1月南京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南京市“十三五”国土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全面落实国土资源保护任务。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空间、生态”四位一体综合保障体系,确保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有提高,生态有保障,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42.62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92.2万亩。矿产资源保护明显加强,地质遗迹得到有效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面积不低于500公顷。在此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国土资源的文章,供大家阅读。

发布时间:2017-08-24 09:18:40 文章热度:2723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等八部门转发国土资源部等八部委关于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牵头起草了《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等八部门转发国土资源部等八部委关于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在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人士意见,请于2017年8月30日前,以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修改意见反馈给我们。联系人:方恺联系电话:0571-88877875传真:0571-88877874电子邮箱:zjtdlyc@163.com附件: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等八部门转发国土资源部等八部委关于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8-21 11:41:47 文章热度:2473
        上个月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以下简称《土地法(修正案)》)已经上报国务院审议。土地管理法是土地依法管理的重要的依据,与农业农村发展、农民生产生息息相关。这次修订也是土地管理法颁布以来的第四次修订。在由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主办的"经济每月谈"上,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魏莉华、土地利用管理司司长郑凌志对《土地法(修正案)》进行了介绍和解读。下面我们就来看看新土地法的三大变化和四大亮点分别是什么。三大变化征地矛盾已经成为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郑凌志指出,目前引发的一系列矛盾与现行法律法规执行不到位有关,也与征地范围过宽、征地补偿标准差异较大、安置方式单一、征地程序不规范有关。在...[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8-14 09:33:01 文章热度:7787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烟台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257号烟台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你市《关于审批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调整成果的请示》(烟国土资呈〔2017〕14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拟定的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详见附件)。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执行。附件:烟台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2017年8月9日附件:烟台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8-02 10:48:46 文章热度:2307
        武邑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公布实施武邑县城区基准地价的公告根据《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和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国土资办发[2015]47号)要求,对武邑县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进行了调整更新,更新成果已经河北省国土资源厅验收、县政府第十二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有关结果予以公告。本成果自公告之日起施行,原执行的基准地价成果同时废止。>>如有枣强县农村产权交易、武邑县农村产权交易、武强县农村产权交易、衡水市农村产权交易等相关产权交易问题,请咨询枣强县农村产权交易、武邑县农村产权交易、武强县农村产权交易、衡水市农村产权交易。附:一、武邑县城区土地级别范围分布表二、武邑县...[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7-29 11:25:22 文章热度:750
        近日,湖南省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出台文件,明确4项具体措施支持和帮助灾区恢复生产、灾后重建家园。7月21日,国家减灾委副主任、民政部部长黄树贤签发《民政部关于2017年第二季度全国灾情信息报告工作情况的通报》,明确指出:今年第二季度的灾情信息报告工作中,湖南等5省(直辖市)积极通过自然灾害灾情手机报和“中国减灾”微信平台报送救灾工作动态,并及时提供了灾害现场照片。6月下旬,全国南方多个省份受持续强降雨影响遭受洪涝灾害,湖南等四省民政厅在灾害发生后,及时向民政部报送了灾情。文件内容如下。一是简化灾后重建恢复生产用地手续。1、对于抗灾重建和恢复生产的用地,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主动服务,开通“绿色通道”,简...[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7-26 09:49:13 文章热度:9494
        泰州市国土资源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17〕第8号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以苏国土资函〔2017〕338号批准的泰州市2016年度国务院批准建设用地城市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第2批次实施方案,泰州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医药高新区国土分局、相关国土资源中心所对被征地村(组)征地补偿登记的复核,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8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土地补偿安置标准1.土地补偿费标准:31.5万元/公顷;2.安置补助费标准:2.3万元/人。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根据实有附着物按泰政规〔201...[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6-26 11:20:43 文章热度:244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6月24日,四川省阿坝州茂县叠溪镇新磨村突发山体高位垮塌,造成河道堵塞2公里,40余户100余人被掩埋。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加强监测预警,深入排查各类地质灾害隐患,进一步做好强降雨期间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部领导要求认真落实领导批示,切实做好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毫不松懈。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近期强降雨影响范围和强度变化,绝不能放松警惕,严格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切实做好地质灾害...[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6-20 09:52:45 文章热度:6987
        商洛市根据省政府2016年12月31日陕政土批〔2016〕279号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以大赵峪街道办事处与社区、村组共同勘测的位置和面积为准。二、地上附着物的种类数量以大赵峪街道办事处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三、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补偿标准:水浇地6.5万元/亩;旱坪地4万元/亩。四、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具体数额以与社区、村组签定的补偿协议为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由大赵峪街道办事处支付给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以转帐方式支付。五、地上附着物的补偿:(一)房屋拆迁补偿标准:(1)砖混结构房屋500-650元...[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6-16 09:48:20 文章热度:20135
        泰州市国土资源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17〕第7号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以苏政地〔2017〕218号批准的泰州市2017年度第2批次村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泰州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医药高新区国土分局、相关国土资源中心所对被征地村(组)征地补偿登记的复核,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8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土地补偿安置标准1.土地补偿费标准:31.5万元/公顷;2.安置补助费标准:2.3万元/人。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根据实有附着物按泰政规〔2014〕3号文件有关规定的标准...[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6-13 09:52:04 文章热度:7380
        宝鸡古称“陈仓”、“雍城”,典故“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发源地,誉称“炎帝故里、青铜器之乡”。宝鸡市辖3个区即金台区、渭滨区、陈仓区,那么宝鸡市区的基准地价结果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就来具体了解一下。各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宝鸡市新一轮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已经省国土资源厅验收备案,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公布,从公布之日起施行。附件1:基准地价表附件2:土地级别范围描述附件3:基准地价内涵宝鸡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4月18日附件1:基准地价表宝鸡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基准地价表级别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元/平方米万元/亩元/平方米万元/亩元/平方米万元/亩I5400360.003900260.00...[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6-12 09:20:10 文章热度:2997
        6月8日,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深化国土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投资促进招商的意见》。《意见》中提出了充分发挥国土资源宏观调控作用、积极服务投资推动绿色发展、大力降低企业成本促进招商引资、规范执行产业限制政策促“三去”、精准发力补齐三块短板共五个方面的意见。意见指出,在加大存量土地供给上,要大力开展闲置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完善节约集约用地评价体系,建立土地供给与节约集约挂钩机制,推广“以地控税、以税节地”试点经验,促进闲置低效土地消化利用。对利用存量土地资源、房产发展国家支持产业、行业的,可享受在5年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过渡期支持政策。规范执行产业限制政策促“三去”方面,要坚持“一...[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6-09 09:18:24 文章热度:7051
        苏州市国土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实施细则》、《操作规范》)的相关规定,本着优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规范登记行为,提升服务水平的宗旨,现就进一步规范不动产登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简化不动产登记申请(一)精简登记申请材料。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白蚁防治证明、消防验收合格证明等材料。商品房转移登记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房屋维修基金缴纳凭证。企业类法人申请不动产登记时,不再要求提供公司章程、职代会或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等材料。监护人处分被监护...[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6-01 09:10:51 文章热度:1364
        “绿色矿山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力争通过5年努力,基本扭转传统粗放浪费的矿业整体形象,形成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矿业发展新模式和新格局。”在5月25日召开的2017中国矿业循环经济暨绿色矿山论坛上,围绕绿色矿山如何建设这一主题,国土资源部规划司有关负责人对六部门新出台的《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行了详细解读。以点带面,整体推动全域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意见》提出了具体三大目标任务。一是转形象:基本形成绿色矿山建设新格局。新建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生产矿山加快改造升级,逐步达标;建设50个以上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二是转方式:探索矿业发展方式转变新途径。坚持转方式...[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5-11 16:56:53 文章热度:7982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已经2017年5月2日国土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强和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严格保护耕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家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土地用途管制,保护土地资源,统筹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城乡建设、区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等各类与土地利用相关的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第三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5-05 09:21:23 文章热度:1681
        近日,河南省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正式印发,明确提出“十三五”期间,确保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有提升;到“十三五”末,全省耕地保有量在1.2035亿亩以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02亿亩;要求国土资源部门与发展改革、农业、财政等部门通力合作,确保建设高标准农田2869万亩、力争3920万亩,土地整治补充耕地118.13万亩。规划提出,在“十三五”期间,国土资源保障能力要显著提高。支撑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发展,重点保障米字形高速铁路、大型水利水电等重大基础设施、民生项目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合理用地。持续实施找矿突破行动,新探明一批重要矿产地,能源及重要矿产储量明显增加。优化...[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5-05 09:09:26 文章热度:930
        《2016中国国土资源公报》日前发布,从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地质调查、地质环境、国土资源执法、科技与人才、测绘和地理信息八个方面,对2016年国土资源工作进行了全面扫描。《公报》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末,全国耕地面积为13495.66万公顷(20.24亿亩),2015年全国因建设占用、灾毁、生态退耕、农业结构调整等原因减少耕地面积33.65万公顷,通过土地整治、农业结构调整等增加耕地面积29.30公顷,年内净减少耕地面积4.35万公顷;全国建设用地总面积为3906.82万公顷,新增建设用地51.97万公顷。2016年,全年开展并验收土地整治项目13406个,建设总规模为333.73...[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5-04 09:50:46 文章热度:1582
        日前,萍乡市发布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明确要求各级要建立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体制,政府主要领导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方案要求,各县(区)政府一方面要积极应对灾情险情,提高应急处置时效。加强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和专业应急队伍建设,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相关处置程序,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制定单点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实现重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全覆盖;对出现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向社会公告并设立警示标志;发生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及时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避让。另一方面...[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5-03 08:47:01 文章热度:712
        日前,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在确保登记资料移交到位、人员划转到位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登记流程,提高登记效率,分类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通知》要求,各地要通过创新申请方式、提高受理能力、加强业务联动、强化信息共享等措施,将一般登记业务的办理时限压缩至20个工作日,不动产抵押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不动产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理。政府组织开展的农村不动产登记以及未公证的继承、受遗赠涉及不动产登记等较为复杂的登记情形仍按照30个工作日办结。《通知》指出,不动产登记资料是证明不动产权利归属的重要依据,是依法开展不动产登记的前...[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5-02 11:45:15 文章热度:815
        日前,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在确保登记资料移交到位、人员划转到位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登记流程,提高登记效率,分类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通知》要求,各地要通过创新申请方式、提高受理能力、加强业务联动、强化信息共享等措施,将一般登记业务的办理时限压缩至20个工作日,不动产抵押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不动产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理。政府组织开展的农村不动产登记以及未公证的继承、受遗赠涉及不动产登记等较为复杂的登记情形仍按照30个工作日办结。《通知》指出,不动产登记资料是证明不动产权利归属的重要依据,是依法开展不动产登记的前...[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4-28 16:22:35 文章热度:8816
        泰州市国土资源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17〕第6号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以苏国土资函〔2017〕44号批准的泰州市2015年度国务院批准建设用地城市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第1批次实施方案,泰州市国土资源局会同高港国土分局、相关国土资源中心所对被征地村(组)征地补偿登记的复核,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8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土地补偿安置标准1.土地补偿费标准:31.5万元/公顷;2.安置补助费标准:2.3万元/人。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根据实有附着物按泰政规〔2014〕3号...[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