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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款

       征地补偿款是指国家建设征用集体土地时,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分配给被征地单位的补偿各项费用。是指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总和。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在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土地补偿费是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补偿的对象是土地所有权人。安置补助费是国家建设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后,为了解决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因失去土地造成生活困难所给予的补助费用。青苗补偿费是指征用土地时,对被征用土地上生长的农作物,如水稻、小麦、玉米、土豆、蔬菜等造成损失所给予的一次性经济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对被征用土地上的各种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如房屋、水井、道路、管线、水渠等的拆迁和恢复费以及被征用土地上林木的补偿或者砍伐费等。其他补偿费是指除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外的其他补

发布时间:2016-05-18 17:03:38 文章热度:3532
        “中国式假离婚”,是指中国大陆夫妻双方为了满足一方或双方的某种需求,一致同意办理离婚手续,并且同时商定,在目的达到后再办理复婚手续。“中国式假离婚”是随着拆迁补偿、买二套房、逃避夫妻债务、孩子上学等问题而粉墨登场的,并且成为获取利益的工具。那么当征地补偿遇上“假离婚”,是否有效?具体案例:某村村民王先生,自打结婚那天起,就是个“妻管严”,事无巨细都听老婆徐某的,由于种地只能糊口,所以王先生只能去县城给人打工。所谓“贫贱夫妻百事哀”,因为经济条件的原因,徐某没少数落王先生02011年6月的时候,该市要征收该村的部分耕地,王家的10亩土地就在征收范围之内。徐某还听说,离婚的夫妻,要比没离婚的夫妻能...[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28 14:54:36 文章热度:1722
        各市、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国土资源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15号),国土资源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96号),对加强和改进征地管理,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严格履行征地程序,提高征地工作透明度(一)切实做好征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工作。征地依法报批前,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事项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09 09:24:31 文章热度:1311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省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及使用管理,维护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海南省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征地补偿费,是指国家依法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为国家所有时,支付的各项经济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管理均适用本办法。第四条  市、县、自治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负责经营管理被征收土地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自治组织。第五条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1-18 11:17:06 文章热度:7147
        案例祝某出生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某村,因上大学将户口迁出该村。毕业后未分配工作,2000年1月又将户口迁回。2011年5月,因建设高速公路征收该村土地,有关部门将土地补偿费拨付给村委会后,村委会按照人均3500元分配方案将土地补偿费发放给村民,但祝某被排除在外,理由是:祝某大学毕业后一直在外工作,已成为城镇居民,在该村也不享有承包地,不依赖农村土地生活,已丧失农民集体成员资格。祝某不服,于2013年11月将村委会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支付征地补偿款。疑惑1.农民集体成员资格取得与丧失是否以户籍为前提?2.征地补偿费分配纠纷应当通过何种渠道解决?本案涉及两个法律问题,一是农民集体成员资格的取得与丧失;二...[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11-30 14:08:47 文章热度:844
        148号令为2004年通过施行的,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未建设征地农转非,是否适用此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8号《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已经2004年4月29日市人民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市长王岐山                                            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被征地农村村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征地单位合法权益,促进首都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根据...[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7-22 14:58:57 文章热度:1191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8号《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已经2004年4月29日市人民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市长王岐山                                             二〇〇四年五月二十一日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被征地农村村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征地单位合法权益,促进首都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3-04-08 09:52:49 文章热度:1204
        来源:人民日报       江苏一乡镇截留农民征地补偿款及安置费近5000万元农民的补偿款成了镇政府收入(民生调查)柘汪镇镇长:防止村民拿到补偿款坐吃山空;国土资源厅:柘汪镇政府严重违规本报记者王伟健从2011年12月以来,江苏赣榆县柘汪镇响石村的500多户失地农户,再也没有拿到国家的粮食直补。4月2日,记者调查发现,响石村的2000多亩土地早在2007年前就被征用,但当地政府没有一次性将征地补偿款和安置费发放到失地农民手中,而是采取每年每亩1000元的形式发放给村民。按照江苏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的说法,柘汪镇政府的行为属于严重违规。而柘汪镇政府认为,违规操作是为了保障村民的利益不受损,不让...[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5-04 16:37:20 文章热度:5695
        根据我国《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承包合同有效期内,村委会不能擅自变更、中止承包合同,不得调整农民手中土地,不能强迫农民流转土地,征用、征收农民土地,必须给予一定补偿。承包耕地时限为30年,也就是合同有效期为30年,在这30年内,做为发包方的村委会,不能干预农民自主生产经营,不能强迫农民流转土地,不能收回农民承包土地。根据我国《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承包合同有效期内,村委会不能擅自变更、中止承包合同,不得调整农民手中土地,不能强迫农民流转土地,征用、征收农民土地,必须给予一定补偿。承包耕地时限为30年,也就是合同有效期为30年,在这30...[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1-12 09:42:29 文章热度:2917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征收实施办法的通知宛城区、卧龙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南阳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征收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南阳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征收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集体土地征收管理,规范集体土地征收程序,依法维护被征收集体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中心城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1-10 09:20:18 文章热度:12357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征地程序第三章土地征收补偿和安置第四章房屋补偿第五章地上附着物(除房屋)和青苗补偿第六章责任追究第七章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及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经济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征收集体土地,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集体土地的征收补偿应当遵循合法合理、程序正当、补偿公平、公开透明、妥善安置的原则。第四条 征收集体土地应当符...[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20 10:19:11 文章热度:9130
        广东省国土国土资源厅日前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代拟稿送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下是全文内容:《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代拟稿送审稿)》为深入推进“三旧”改造工作,我厅起草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代拟稿送审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或建议请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于2017年10月4日前反馈至我厅“三旧”办。联系方式:传真:020-38818785邮箱:shengting321@126.com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60号平安...[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8-18 17:32:16 文章热度:3039
        土地确权就是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的基础上,以现有承包合同、权属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查清承包地块的面积和空间位置,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妥善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把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书全面落实到户,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确权的9个要点中国农民应该知道,因为与你手里的钱息息相关!1、土地确权证上清清楚楚的划分了咱农民有多大的地,都在哪一块儿,也进一步保障了咱农民对自家土地的合法的使用权和其他权益。但土地所有权没有任何变化,依然属于村集体组织,农民只有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2、有了土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8-17 16:52:45 文章热度:44016
        穗府办规〔2017〕10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试行办法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试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国土规划委反映。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8月7日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及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社会经济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2-27 09:38:35 文章热度:31637
        广州拆迁补偿: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城中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将按每栋村民住房280平方米确定基准建筑面积进行复建安置,而与此前征求意见稿相比,《办法》对“区位补偿单价”做出了调整,提高了10%的标准。一、广州城中村拆迁的补偿标准广州市法制办副主任刘庆国介绍,有合法产权的被征地农民的住宅房屋,按照每栋村民住房280平方米确定基准建筑面积进行复建安置。被征收房屋合法产权套内建筑面积不足280平方米的,根据被征收房屋权利人意愿按280平方米予以安置,不足部分由被征收房屋权利人按安置房的建安成本价(房屋建筑成本和房屋设施...[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2-09 10:24:37 文章热度:729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土地征收程序,依法维护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珠海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土地征收工作。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征收土地(以下简称:“征地”),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并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后,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家所有的法律行为。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四条市政府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统筹安排本市征地工作。...[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8-24 09:59:12 文章热度:4667
        十三五”期间,海南省将切实转变农业发展方式,鼓励承包农户采取托管、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和入股等多种形式集约土地要素,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以下是海南省农村土地流转发展态势及相关政策:一、海南省农村土地流转发展态势近年来,海南省积极争取到国土资源部的支持,先行先试,有序推进了各项农村土地改革,包括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征地制度改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改革试点等,探索统筹城乡发展,激发农村土地潜力,为农村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有媒体报道称,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研究制定了《海南省农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现已上报海南省政府审议。该办法对经批准纳入流转试...[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8-10 10:40:30 文章热度:8445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哈政办发〔2016〕8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哈尔滨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实施意见》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6月17日 哈尔滨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哈尔滨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公告》(哈政发法字〔2015〕20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基本原则(一)坚持依法实施征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7-25 11:38:33 文章热度:15900
        对于土地征收问题,千万不要拿十八大的讲话当作法律、政策,哪些是党和政府的土改目标和方向,眼下,还是要以当地、当时的政策为准。更不能拿网上哪些没有文号、没有出处的资料作为依据。惠州大小村居委标配有专职律师,对于你们村的征地补偿情况,如有不理解、认为不合理等问题的,可以找本村的律师咨询。惠州市2013至2018年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文件:《惠州市加强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管理规定》(惠州市人民政府令第86号) 惠州市人民政府令第86号《惠州市加强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管理规定》业经2013年9月17日十一届4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惠州市加强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管理规定第...[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6-30 17:39:23 文章热度:49135
        村组集体资金分配包括哪些?村级集体资产分配建议?村组集体资金分配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收益分配,二是资产性分配。1、收益分配是指集体生产经营性总收入(如土地及其它资产的租金或承包金收入、集体的各类统一经营收入、投资收入、利息收入等),扣除总支出后的余额(收益)在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分配。2、资产性分配是指集体的土地被依法征占后的补偿费以及其它资产作价变卖后的资金分配。村级集体资产分配建议随着我市经济发展,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占用大量农村集体土地,使农村集体土地资源转变为土地征用补偿性资金。农村人口逐渐由乡村进入社区,农村集体资产分配矛盾不断加大,涉及资产分配的上访信访案件连续不断。在农村集体...[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10 13:19:30 文章热度:2690
        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试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及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社会经济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外,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征收农民(含农转居人员)集体所有土地,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补偿应当遵循合法合理、程序正当、补偿公平、妥善安置的原则。 第四条 征收土地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