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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制度改革

       所谓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据悉,按照目前已经基本成型的“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及政策,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将按照“分类处理”原则的进行。所谓分类,即“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外的传统农区”和“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两类,对于这两类不同情况,将以不同方式贯彻“一户一宅”的原则。对人均耕地少,二、三产业比较发达的地区,实行相对集中建房落实“一户一宅”,原则上不再进行单宗分散的宅基地分配;而在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政府或集体通过集中建设农村公寓、农民住宅小区,将法定面积宅基地等值转换为住宅,落实“一户一宅”。已没有新增宅基地可供分配的,农民集体可利用村庄存量建设用地,在政府支持下集中建设公寓式住宅,落实

发布时间:2019-07-16 08:54:53 文章热度:2015
        农业农村部网站近日公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3858号建议的答复摘要》,提出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激活行动,实施农村闲置宅基地综合整治,加强村庄规划管理,指导督促地方加快编制实施实用性村庄规划。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3858号建议的答复摘要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有关部门结合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积极促进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一是出台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的政策措施。2018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3-20 13:31:49 文章热度:14129
        根据我国的政策,农村宅基地的流转必须在本村集体之间,想要跨组、跨村、跨镇买卖几乎是不可能的,但2015年3月,国家在33个地区启动了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那宅基地跨镇买卖是什么情况?哪些人可以获利?一、试点地区宅基地可跨镇买卖目前,在我国浙江义乌、湖南浏阳等地,已经先后多次展开了宅基地交易试点工作。1、义乌2019年1月5日,在浙江义乌市福田街道宅基地跨村安置投标现场,义乌廿三里街道里兆村村民吴建东经过激烈的举牌竞价,以总价150.5万元竞得了1.5间(54平方米)宅基地。吴建东也成为浙江省农村宅基地跨村跨镇街安置第一人。义乌市在浙江省率先尝试宅基地跨村跨镇街安置,义乌福田街道和北苑街道首批...[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9-12 09:27:03 文章热度:50487
        2018年是“三块地”改革试点的收官之年。作为一项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宅基地“三权分置”带来的制度红利不言而喻。但宅基地制度改革仍有哪些难题待解?“三权分置”制度应如何科学设计?有哪些实现路径?一、什么是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宅基地的“三权分置”主要是指宅基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以及农户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权。《土地管理法》第8条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这解决的是宅基地的所有权问题。二、宅基地改革的意义是什么对于土地改革和乡村振兴之间的关系,社会各界已经达成共识——宅基地制度是乡村振兴重要的制度支撑。现行农村宅基地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多年来逐步发展演变而成...[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8-02 10:08:23 文章热度:4004
        随着中央多部委组成的15个督察组结束了对33个试点地区农村三块地改革的全面督察,一些涉及农村三块地改革和宅基地有偿退出的数据也陆续披露,这些数据以往并不常见。各省宅基地退出补偿资金我们也会在文后附给大家。7月25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姜大明主持召开国土资源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听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督察情况汇报,并就下一步工作作出部署。所谓“三块地改革”,即农村土地征收、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以及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2017年6~7月,国土部相关司局、各督察局及中央改革办、中央财办、中央农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15个督察组对33...[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3-16 08:50:24 文章热度:10660
        2017全国两会已经正式落幕,而两会期间的热点也异常火热,而农民的利益问题也是备受关注,一直以来备受人们关注的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的标准问题也发生了一些改变。2017年如何进行农村宅基地搬迁补偿工作?如何制定对农村宅基地搬迁的补偿标准?应该怎么赔偿呢?由于各地经济发展不一,宅基地补偿标准在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规定,新农村建设宅基地补偿标准也制定了新的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对于新农村建设宅基地补偿标准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2017年最新的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的五项标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在总结过去一年改革成就时,提到了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办法的完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3-03 16:31:24 文章热度:2497
        巴彦淖尔市,是内蒙古自治区西部的一个新兴城市,“巴彦淖尔”系蒙古语,意为“富饶的湖泊”,2017年巴彦淖尔市在宅基地方面有哪些最新政策呢?不断深化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加快调整农牧业结构,不断壮大新产业新业态。要深化农村牧区产权制度改革,统筹落实土地草牧场确权颁证、宅基地制度改革及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等措施坚持人均建房面积不超。严格按照国家“保障基本”的原则,建档立卡贫困户宅基地不超过350平方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20-25平方米之间鼓励各地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乡统筹发展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总体部署,以村土地利用规划为依据,在控制农村建设用地总量、不占用永久...[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2-06 09:42:57 文章热度:57729
        2018年2月4日,第15份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正式发布。由新华社受权发布。2018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土地确权、征收、宅基地改革有何说法?根据2018年一号文件第九条: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要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着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一)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让农民吃上长效“定心丸”。全面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现承包土地信息...[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1-19 08:50:02 文章热度:4998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探索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加快推进我区城乡一体化进程,鼓励有条件农民进城落户,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71号)、国务院《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陕西省实施》、《陕西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及《高陵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期间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高陵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期间农村宅基地的自愿有偿退出管理。第三条 农村宅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0-28 16:43:32 文章热度:2409
        金寨县农村宅基地节约集约和有偿使用办法(试行)2016年3月17日发布第一条为维护农村居民的合法宅基地权益,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促进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逐步建立健全合理用地和保护耕地的自我约束机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7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35号)和《关于安徽省金寨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国土资函[2015]4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06 14:17:42 文章热度:17073
        针对江西省的农村宅基地管理政策进行改革的问题思考,宅基地在利益空间上一直都是处于一个不清楚的阶段。可是经济的发展让宅基地的价值不停的在上升,导致之前松散的产权边界,很难再适应这个经济发展迅速的社会了。在适当的时期提出改革宅基地的管理政策,是我国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 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是我国农村土地制度重要内容。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变化时期,这种农村居民基本居住权利保障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既可以防范农户可能面临的不确定风险,同时又能让农村剩余劳动力可以放心自由地从农业中解放出来,参与到城镇化进城中。未来二三十年,我国仍将处在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这种农村的稳定保障机制依然重要,但宅基地管理制度的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07 10:58:57 文章热度:6961
        在农村,宅基地是农民安身立命之本。然而,由于人口的繁衍及其他历史原因,使农村“一户多宅”或“一宅多户”的现象并不鲜见。那么,如何建立新的“一户一宅”分配方式,让农民把多占的宅基地退出来,并使退出的土地得到合理利用?目前,西安市高陵区正在进行此项探索。2015年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全国范围内选定了包括西安市高陵区在内的33个县(市、区)行政区域进行试点,而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便是试点任务之一。宅基地有偿退出“一户一宅”回归常态在高陵区通远镇西北2公里处有一个叫灰堆坡的村子,相传...[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1-06 16:24:31 文章热度:2161
        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11月3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称建议)正式公布。建议提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在建议发布的前一天,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以下称方案)。作为我国农村改革的顶层设计,方案明确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思路。其中提到,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探...[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11-25 09:52:33 文章热度:4609
        近日,国土部副部长王世元带调研组在江西省余江县就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开展集中调研,并召开专题座谈交流会。座谈交流会上,全国15个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王世元强调,要进一步深入理解和领会中央关于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部署精神,按照姜大明部长要求,克服试点工作中存在的慎重有余、大胆不足、步子不快等问题,坚定信心,大胆探索,确保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取得实效。要在前期审慎稳步推进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引导和鼓励试点地区在不碰底线的前提下,勇于创新,发挥改革示范带头作用。一是要始终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7-13 15:40:39 文章热度:5256
        中国农村的宅基地制度是集体化的产物,是仅存的资源稀缺程度很高却仍然采取福利分配的制度安排之一,理应属于改革的重要领域。但是,由于历史形成的宅基地制度的特殊性以及它所承载的政治和社会功能,如何改革宅基地制度,成为顶层设计、法律修改、政策制定与学术讨论最为谨慎和敏感的领域。土地制度改革中,宅基地制度是最为独特、最为敏感,也是最难以决断的一项。一、农村宅基地制度的形成宅基地制度是中国土地制度中非常独特的一项制度安排。在传统大陆法系国家,只有地上权之规定,但没有宅基地之说。在中国,民间历史以来一般以“宅”、“宅子”、“房宅”指称宅基地,既包括他家所盖的房子,理所当然也包括了房子所占有的那块地。在土地私...[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5-29 14:02:44 文章热度:2185
        5月27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一行深入宁夏平罗县调研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自治区主席刘慧、副主席白雪山,市委书记彭友东,市委常委、副市长蒋文龄分别陪同调研和参加座谈会。在中北部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宁夏平罗县城关镇项目区调研项目建设情况在宁夏平罗县姚伏镇高荣村6队,得知该队22户村民自愿放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将房屋拆除复垦农田30多亩,村党支部书记徐迎平创办祥盛家庭农场,流转了该队505亩耕地和30多亩复垦地,打破原来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模式,实现了由粗放型种植向精细化经营的转变,盘活了农村土地资源情况后,姜大明充分肯定了这一做法。像徐迎平一样,目前宁夏平罗县已培育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4-10-27 17:26:16 文章热度:783
          已经酝酿多年的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终于有望迈出实质性的一步。作为土地制度改革的牵头部门,国土资源部于近日基本完成了“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下称“试点方案”)的编制、修改工作。按照工作程序,下一步试点方案应报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下称“中央深改组”)讨论审议。   由于与小产权房的命运休戚相关,农村宅基地改革的框架和路径受到广泛关注。“试点方案”尽管提出了出租、转让、入股、典卖等农村宅基地的流转方式,但将流转范围严格界定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这意味着城镇居民到农村购房及其相关的小产权房,仍是“法律政策禁区”,而此前多家媒体估计称,全国小产权房存量达7000万套。   如果中央深...[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1-06-02 15:43:51 文章热度:4958
        随着乡村振兴的全面推进,农村土地也迎来新的改革。前几年,国家也出台了一系列土地改革政策,而农村土地三项制度改革就是其中之一。那么,农村土地三项制度改革是哪三项?试点地区有哪些呢?下面就由土流网的小编为你解答一二吧!一、农村土地三项制度改革是哪三项?农村土地三项制度改革分别是指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这三项改革。(一)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1.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全面推开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建立公平合理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值收益分配制度。建立公共利益征地的相关制度规定。2.深化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健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4-27 09:21:17 文章热度:5044
        自去年9月开始,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农村土地征收、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统筹推进以来,各项试点工作取得新的积极进展和成效,并在统筹中向纵深推进,力度不断加大,与立法工作同步推进,在总结提炼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这是从4月26日国土资源部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现场交流会上获悉的。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国家土地副总督察张德霖表示,2017年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地区按照中央要求,从地方实际出发,从老百姓的获得感出发,探索出了一大批制度性成果。目前,各试点任务在统筹中向纵深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取得实质性进展河北定州以维护农民...[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2-10 10:40:54 文章热度:15159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唐仁健在国新办举行的发布会上针对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进行了解读。对于各方面关注度都很高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唐仁健表示,中央一号文件主要作出了三方面的推进安排,其中,2017年将扩大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和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的试点范围至33个县。一是土地征收制度,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以及宅基地制度改革等“三块地”的试点试验今年仍将继续。唐仁健说,从去年开始,中央安排了全国33个县进行“三块地”改革试点,今年还要试点一年。到今年年底,将对试点进行评估、总结和验收,并在此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7-07 16:51:31 文章热度:434
        为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审慎稳妥推进试点工作,国土资源部于7月2日~3日在京召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培训班。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世元代表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重点围绕《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细则》和33个试点实施方案作培训讲话,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国家土地副总督察张德霖作培训总结,部党组成员、总规划师严之尧出席。目前,33个试点实施方案已经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批复,改革试点工作进入全面启动阶段。此次培训班的主要任务是:结合33...[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