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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治

       土地整治是指对低效利用、不合理利用、未利用以及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进行整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活动。土地整治是盘活存量土地、强化节约集约用地、适时补充耕地和提升土地产能的重要手段。在我国将土地整治与农村发展,特别是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是保障发展、保护耕地、统筹城乡土地配置的重大战略。我国农地整治项目主要集中在田、水、路、林、村等领域,土地开发整治与新农村的建设密切相关。多年的实践已经证明,通过一系列农田整治的办法,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可以有效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田生产能力,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可以有效改变农村面貌,提高农民居住水平和生活质量。

发布时间:2016-05-05 15:11:16 文章热度:901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指以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目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在农村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及重大工程、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整备区等开展的土地整治活动,并通过农村土地整治建设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建设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经永顺县选址申报,州国土资源局初审,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审查,国土资源局将2016年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及相关信息公布出来,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七天,即2016年1月31日至2月6日。 2016年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27 16:28:58 文章热度:924
        安乡县实施的环洞庭湖基本农田重大工程安裕乡、大鲸港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总投资10006.35万元。该项目涉及安裕乡和大鲸港镇的15个行政村,项目土地总面积为4371.81公顷。该项目实施过程中注重群众参与、尊重群众意愿,有力的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具体做法是:一是入户摸底调查,与群众沟通。项目实施前组织有关乡镇和部门工作人员对项目区内的区农户逐户开展摸底调查,发放《农户意愿调查表》,了解农户的建房心理与需求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多方面的情况,为科学规划设计奠定了基础。二是民主科学选址,请群众决策。邀请农户全程参与项目区规划、对拟选址地点进行现场勘探,充分收集群众意见,最后的选址地点在有群众监督的情况...[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19 16:45:03 文章热度:1889
        规划提出通过土地整治落实耕地保护任务,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优化城乡用地布局,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十二五”期间将推动实施8项土地整治重大工程。规划设置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的根本目的是要有重点、有计划地推进土地整治活动,引导全国土地整治工作,对实施规划起到支撑作用,确保规划确定的土地整治目标的落实。(一)确定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的基本思路规划确定土地整治重大工程主要考虑以下因素:一是与国家和区域重大发展战略、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交通规划、大江大河流域的防洪规划、水土保持规划等规划相衔接;二是落实《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19 16:06:33 文章热度:1075
        “十二五”时期,我国城镇化将保持快速发展的态势,我国城镇人口将会超过农村人口,我国社会结构面临着深层次结构变化,然而当前中国城镇化发展面临土地资源瓶颈的制约越来越明显。1.继续占用增量土地推进城镇化,已经无法持续根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控制在18.05亿亩,2008年我国耕地保有量为18.26亿亩,那么到2020年的耕地减少量要控制在2100万亩以内。为了发展,必须保障必要基础设施用地,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1-2020年需要安排能源用地450万亩,铁路用地217.5万亩,公路用地1350万亩,港口码头用地30万亩,民用机场用地52...[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18 17:36:53 文章热度:665
        全国土地整治规划在目标、内容、区域和措施上充分体现了统筹推进土地整治。(1)统筹安排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模、补充耕地总量等目标。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模和2400万亩的补充耕地面积将作为约束性指标,通过省、市、县级土地整治规划层层分解落实。规划对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分解的基本思路是:综合考虑资源条件包括基本农田的数量、质量、布局等因素,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一个基本的整治比例,在此基础上根据资金保障程度进行修正,即对新增费收缴情况较好的省份提高10010,对新增费收缴情况好同时结余资金量大的地方再提高100/0;反之,对新增费收缴情况不好的省份降低10%,对新增费收缴情况不好...[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18 17:34:36 文章热度:2310
        全国土地整治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包括:1.以落实补充耕地任务为目标的农用地整治一是适度开发宜耕后备土地,强化新增耕地质量建设和管理。二是合理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加强低效园、林地整治,推进草地综合整治。在深入开展宜耕后备土地开发潜力调查评价的基础上,科学划定了东部沿海滩涂区等9个土地开发重点区域,组织实施宜耕后备土地开发重大工程。2.以提高耕地质量为目标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一是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加强基本农田集中区建设和管理,优化基本农田多功能布局。二是大力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建设,积极开展坡耕地整治、特色农产品原产地土地整治等,切实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三是结合粮...[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18 17:32:02 文章热度:1451
        全国土地整治规划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根据“十二五”规划和《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提出规划期间土地整治的5个目标,确定了两项约束性指标和5项预期性指标。一是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出发,综合考虑农用地整治补充耕地面积潜力、农业生产技术进步和未来资金投入等条件,以及土地整治重大工程与示范建设带动等因素,确定到2015年基本农田整治规模为2666.7万公顷(4亿亩),农用地整治补充耕地72万公顷(1080万亩),宜耕未利用开发补充耕地59.7万公顷(895万亩)。通过全面分析耕地整治后提高等级潜力,结合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并考虑到规划方案实施的可行性,确定到201...[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18 17:29:04 文章热度:1424
        土地整治对于我国经济发展起到的帮助是基础性的,特别是对于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土地整治在其中发挥的作用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1.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促进城镇发展方式转变城镇是制造业和服务业的主要载体,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首先要从城镇内部结构调整开始。当前我国城镇发展过分依赖城镇空间的扩大,这也带来一系列的问题,比如城镇发展大量征地带来的潜在社会风险,城镇发展方式粗放等,同时单纯依靠新增建设用地供应来推动城镇发展的模式受到资源环境条件的制约。因此有必要通过土地供应指标约束地方政府用地的冲动,提高城镇用地成本,倒逼地方政府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实现由粗放外延式发展改变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18 16:57:12 文章热度:2801
        党的十八大报告基于人民福祉和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并将其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五位一体”总布局。实践证明,土地整治已经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对照党的十八大会议要求,土地整治仍然需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以在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中作出更大贡献。1.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需要通过土地整治调整区域土地利用格局近几十年来,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但由于之前缺乏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的总体考虑,经济社会总量与国土自然基础之间失衡态势日趋严重,不仅导致区域资源环境普遍恶化,而且区域发展差距持续拉大。近年来,随着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相继实施,全国人口、产业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18 16:50:42 文章热度:6110
        作为一个土地开发历史悠久、农耕文明灿烂的国家,我国早在3000多年前的殷周时期就对如何整治土地进行了有益探索,但真正现代意义上的土地整治活动则出现在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土地整治规划的发展也经历了“萌芽奠基一探索发展一体系初建一调整完善”四个阶段。一、土地整治规划是新中国最早的土地规划新中国成立以后,土地规划作为一门学科传人我国。1954年底,结合大型友谊农场的建立,我国第一次开始有组织地开展土地规划工作。按照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和第一个五年计划的要求,尤其是党的有关农业合作化和建立大型国营农场的决议和指示,规划重点解决小农经济遗留下来的土地利用的不合理现象和农业合作化后安排集体生产有关的迫...[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18 16:22:48 文章热度:2122
        人多地少的土地国情、耕地供需的严峻形势和粮食安全的特殊地位决定了耕地保护是我国土地管理和土地整治的首要目标和战略任务,耕地保护制度则是我国土地管理的核心制度。199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时,明确提出“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面对经济社会发展必然导致耕地占用状况,加强补充耕地就成为切实保护耕地的重要方式和必然之需。与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要求相适应,在经过不断创新和发展后,我国耕地保护制度不断完善,补充耕地也日益进入制度化的规范轨道。土地整治是指对低效、不合理和未利用的土地进行治理,对生产建设破坏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进行复...[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18 16:02:47 文章热度:1075
        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是我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目标的途径。当前和今后较长一段时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持续较快发展,工业农业争地、城镇农村争地格局将会日益加剧,土地整治也将被赋予更加神圣使命。1.工业化城镇化科学发展占用耕地需要通过土地整治补充根据大多数专家学者的判断,我国目前整体上处于工业化发展后半阶段,但仍将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维持快速推进态势,特别是在进入产业转型升级阶段后,无论是新兴产业发展,还是传统产业更新,都需要一定的腾挪空间,产业用地需求十分强劲。继2011年中国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例数千年来首次超过农业人口达到51.3%后,2012年中国城镇化水平继续大幅提升并达到52....[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18 15:20:15 文章热度:1605
        没有农业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现代化,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曾强调“要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加快农村土地整理复垦,着力提高耕地质量建设,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夯实农业现代化基础。”这不仅指明了土地整治工作方向,也明确了农业现代化发展重点。1.巩固国家粮食安全基础需要通过土地整治稳定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是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首要目标,最根本的措施则是保护耕地。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我国人口持续增加和消费持续升级将带来粮食需求持续增大。但是,耕地数量减少、质量偏低、后备不足和污染加重,以及气候变化等,都对粮食安全构成威胁。另外,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梯度推进,东南沿海优质耕地大量流失,我...[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24 13:20:25 文章热度:2056
        温政办〔2015〕4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规范垦造耕地、标准农田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以及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市耕地保护水平,根据《浙江省土地整治条例》、《关于建立完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扎实做好耕地保护工作的通知》(浙委办〔2012〕55号)、《关于加强和改进垦造耕地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11〕67号)和《关于印发全省“812”土地整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3〕60号)等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加强土地整治项目管理(一)严格立项选址。土地整治项目必须...[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23 17:04:59 文章热度:1391
        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下发《“小块并大块”耕地整治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原有的补偿标准同时废止。以奖代补资金是广西财政通过自治区留成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专项用于“小块并大块”耕地整治工作实施奖补的专项资金。奖补对象包括农民自发开展“小块并大块”耕地整治,种植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产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小块并大块”耕地整治。新标准规定,平整后坡度控制在6度以内,按具体实施面积每亩300元标准进行奖补;新建土质路面的田间道路工程量计入土地平整工程,按每亩300元标准进行奖补;将坡地改建为梯田梯地,按具体实施面积每亩400元进行奖补;每个村屯补助道路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23 11:30:25 文章热度:4049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优化国土空间结构,提高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更好地实施农村土地整治,促进耕地保护,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共嘉兴市委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加快实现更高水平城乡一体化的实施意见》(嘉委发〔2014〕20号)等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土地整治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以下简称“节余指标”),是指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中与减少的农村建设用地相挂钩的城镇建设用地,在充分保障农民安置建设和农村发展用地的基础上,节余的可用于其他生产建设的城镇建设用地周转指标。本办法所称节余指标交易,是指各县(市、区)在...[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22 10:37:32 文章热度:2793
        为加大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力度,促进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我区耕地占补平衡,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号)、《浙江省土地整治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25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土资办[2014]43号)和《关于进一步严格项目管理提升土地开发整理工程质量的通知》(杭造地办〔2011〕1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土地整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土地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近年来,我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21 13:42:57 文章热度:1413
        【2013】贵州省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土地整治项目竞争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各县、市人民政府,各新区、试验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和做好全省100个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100个示范小城镇、100个旅游景区建设土地整治工作,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决定对全省土地整治项目备选项目采取竞争性立项的方式确定建设区域。目前,我州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基本农田建设、示范小城镇土地整治、蔗糖产业核心基地土地整治等方面有多个的项目已获准参加竞争性立项,为确保我州项目在竞争立项中取得良好成效,最大限度地争取省级资金对我州土地整治项目的支持,现将做好我州土...[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21 13:35:18 文章热度:1467
        根据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领导小组《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意见》(中治工发〔200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整治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意见》(吉政发〔2012〕11号)和《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对土地整治项目及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等单位进行考评备案的公告》(公告〔2013〕23号)要求,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开展了土地整治项目及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等相关单位考评备案工作。通过公告、申报、审核、公示等形式,确定了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及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诚信体系建设补充备案单位名单以及年度考评合格单位名单。现将各相关单位名单公告如下:一、本次补充备案的土地整治项目可行性...[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16 15:16:12 文章热度:1886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牡丹江市土地整治项目竣工验收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整治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根据《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3〕21号)、《黑龙江省土地整治项目竣工验收办法》(黑国土资发〔2013〕13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牡丹江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意见。第二条  本实施意见适用于各级投资土地整治项目,包括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耕地建设项目、省级重点项目等。第三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内土地整治项目的实施管理,组织对项目新增耕...[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