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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

       住房保障是一个包含范围很广的概念。广义地说,“宅基地”、“福利分房”都是住房保障制度的一种具体形式。它们是低生产力水平下保障“人人有房住”的制度。依靠市场配置住房资源,并不等于说人人都只能依靠自己的收入买房子住,也不等于说人人都只能靠市场化竞争、自主分散决策来获取住房。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了保障每个人都有房子住,政府要实施一些特殊的政策措施,帮助单纯依靠市场解决住房有困难的群体。这个政策体系的总称,就叫做住房保障制度。住房保障制度和失业保障、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等都是社会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一般代指政府为低收入居民和弱势群体提供的住房援助,使其具备基本的住房条件。

发布时间:2016-07-29 17:00:49 文章热度:1445
        近日,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潍坊市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政策明白纸》,详细解读潍坊市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政策,快来看看吧!保障方式包括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两种形式。实物配租是指政府筹集公租房,面向符合条件的群体出租,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租金;租赁补贴是指符合条件的群体到市场上租赁住房,政府按一定标准给予补贴。保障对象公租房实物配租的保障对象主要是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群体、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中心城区外来创业及从业人员、市区机关、事业单位新入职人员;公租房租赁补贴的保障对象主要是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申请条件(一)实物配租的条件1、低收入家庭上年度家庭人均年收入符合低收入标准线;无私有住房;家庭成...[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7-29 16:55:23 文章热度:941
        关于开展2016年度住房保障对象资格年审工作的通告为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规范化管理,扎实做好我市住房保障对象资格审核即年审工作,根据《浏阳市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1年审范围和对象全市范围内(包括城区、乡镇)所有正在享受住房保障实物配租(含原国有经济租赁住房、廉租住房、非定向公共租赁住房)和住房租赁补贴的保障对象。2受理时间社区受理时间:2016年6月20日至2016年7月30日3年审内容和方式(一)审核内容1、保障对象家庭户籍、保障人口情况2、保障对象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3、保障对象家庭及其成员住房情况4、保障对象规范使用保障性住房情况(二)审核方式1、保障对象如实申...[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7-29 09:10:08 文章热度:1635
        2016年住房保障实施细则政策解读一、政策调整情况根据《关于推进2016年民生幸福工程的实施意见》(扬发﹝2016﹞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市区住房保障工作实际,2016年度市区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调整:1、准入收入线常规动态调整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住房保障的工作要求,各地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状况,依据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每年调整住房保障收入线标准,其中廉租房准入收入线按照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50%以上进行调整,公租房准入收入线按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80%以上进行调整,经济适用房按照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50%-80%进行调整。根据统计局统计数据,2015年度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7-19 16:47:26 文章热度:1690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对海口市限价商品住房保障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海南省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海南省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海口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限价商品住房,是指由市政府统筹管理和限定套型建筑面积及销售价格,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住房困难群体销售的具有政策性优惠及保障性质的普通商品住房。第三条 海口市行政区域内由市政府统筹管理的限价商品住房的申请审核、配售、退出和上市交易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第四条 海口市限价商品住房保障管理遵循公开公平、保障准入、动态管理、严格监管的原则。第五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7-14 17:24:53 文章热度:2451
        无锡市为更好地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根据《江苏省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50号)、《江苏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5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意见》(苏政办发〔2011〕33号)以及《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锡政发〔2008〕85号)等文件精神,现调整2016年度住房保障标准如下:一、廉租住房保障标准2016年度申请廉租住房保障、享受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住房困难家庭标准调整为: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1880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其中,符合低保(特困)、家庭人均建筑面积在1...[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7-05 17:22:57 文章热度:9116
        大厂回族自治县2016年住房保障分配、复核实施方案为公平、公正、公开做好我县2016年住房保障分配、复核工作,根据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现制定大厂回族自治县2016年住房保障分配、复核实施方案。一、分配复核范围本次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面向2016年住房保障复核家庭中意向登记购买限价房、配租公共住房的家庭以及2016年新申请住房保障的低保及孤老病残家庭、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镇中等及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本县务工人员(含新就业职工、乡镇教师、乡镇医务工作者等群体)、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我县保障性住房优先保障原则按照城镇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及孤老病残等住房困难家庭(含县级以上劳模、见义勇...[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6-30 10:18:42 文章热度:519
        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经市政府同意,调整我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家庭收入线标准。现通知如下:一、我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家庭收入线标准统一调整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840元。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认定由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负责。二、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的住房保障采取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等方式相结合。对暂不能提供实物配租的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应发放租赁补贴资助其到市场上自主租赁住房解决住房困难问题。三、已实行实物配租的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的租金仍按原标准执行。新增实物配租的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租金标准分两档执...[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6-21 15:05:07 文章热度:1359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建设国际宜居城市,推进新城新区开发建设,深入贯彻国家、省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珠海市住房保障和市场供应体系建设,促进住房保障与房地产市场均衡、健康发展,经珠海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建立完善房地产市场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以保障和改善民生,营造良好投资营商环境为基本出发点,将抓好住房保障和市场供应体系建设作为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建设国际宜居城市、推进新城新区开发建设的重要工作,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适度保障的原则,建立满足群...[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6-21 13:54:55 文章热度:1427
        为完善住房保障制度,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筹集、分配和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南宁市制定了《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办法》共六章六十一条,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住房保障制度,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筹集、分配和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规划建设、房源筹集、分配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是指向符合规定条件的住房困难的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和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给予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或者货币补贴。本办法所称住房...[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6-20 17:34:43 文章热度:1085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的要求,逐步建立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解决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居住问题,逐步满足市场多层次需求,推动群众住房条件和品质的改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持续发展,现就加强我市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围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按照我市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的总体目标,遵循“绿色、人文、智慧、集约”的现代发展理念,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力度,满足群众基本住房需求;注重健全满足各层次需求的住房供给结构,建立统...[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6-06 17:12:21 文章热度:1793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是指由政府通过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或者发放租赁补贴等方式,为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解决基本居住需求。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筹集或建设,限定户型面积和出租价格,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低收入家庭、新就业创业大学生和在本市的外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本办法所称租赁补贴,是指保障对象承租市场房源,并按规定标准领取的租金补...[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19 14:14:45 文章热度:1276
        根据《安吉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的规定,制定本细则。一、申请对象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包括本县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在本县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符合宅基地审批条件的人员,原则上通过申请宅基地自建房屋,解决住房困难问题。二、申请家庭成员组成申请人家庭成员的组成:(一)申请人;(二)配偶;(三)未婚子女,离异人员的子女监护权归属以离婚协议或生效的司法文书为准;(四)父母。其他人员不计入家庭成员。三、申请条件(一)本县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本县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对象包括低保户申请家庭和非低保户申请家庭。低保户申请家庭。是指已依法领取民政部门核发并在册的《安吉县最低生活保障补助金领...[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22 13:10:30 文章热度:927
        1.2011年7月4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2.鲁建发(2011)9号第一条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国家住房保障有关规定,结合山东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给予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被征收人优先住房保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国有土地上个人住宅房屋征收给予优先住房保障,应当尊重被征收人意愿,遵循公开、公平、优先的原则。第四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既符合申请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保障住房条件,也符合享受最低套型面积补偿条件的,市、县级房屋征收部门要征求被征收人意见,由被征收人选择最低套型面积补偿或者住房保障方式。第五条 被征收人选择住房...[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20 10:47:50 文章热度:1014
        1.2011年11月2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2.京建法[2011)17号第一条、为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北京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京政发[2011)27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征收国有土地上个人住宅,在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安置后,被征收人符合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条件,通过资格审核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对被征收人直接配租、配售。凡经各区县人民政府批准,按《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房屋征收的项目,适用本办法。第...[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17 14:01:02 文章热度:2211
        【2014】上海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关于推进本市房屋土地征收中企事业单位房屋补偿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为保障企事业单位在房屋土地征收中的合法权益,搞好本市旧区改造、重大工程等工作中的房屋补偿,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等,现就推进本市房屋土地征收中企事业单位房屋补偿工作提出若干意见如下:一、房屋补偿的协调推进机制成立市、区(县)两级企事业单位房屋补偿协调推进小组(以下简称“协调推进小组”),由市、区(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规划土地、发展改革、建设、经济信息化、国资、农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商、税务...[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14 11:07:16 文章热度:1047
        【2013】贵州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住房保障办法(暂行) 第一条 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保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住房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解决被征收人的实际困难,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被征收人予以保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对于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仅有一处住宅房屋的被征收人,凡是征收补偿款难以购买套内建筑面积45平方米的房屋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其安置套内建筑面积不低于45平方米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在...[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6-04 12:42:34 文章热度:2201
          记者了解到,福建省住建厅近日发布《关于推进住房保障方式转变和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要大力推进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因地制宜统筹房屋征收安置方式。  今年6月底前原则上暂停建设安置房  意见指出,截止2015年6月底,按近3年新建商品住房月均销售量计算,新建商品住房库存去化期限超过24个月或者安置房源充足的市、县,新实施的房屋征收项目(含棚改项目),原则上暂停建设安置房。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由各市、县(区)政府在现有安置房源中予以调剂;现有安置房源数量不满足产权调换需求的,由各市、县(区)政府统购商品房作为安置房。统购商品住房作为安置房源,按照相应政...[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2-05-25 10:43:17 文章热度:2462
        2022年5月20日,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2022年第三批轮候分配方案的通知》,表示5月25日至6月8日将进行意向登记,然后申请配租,那厦门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2022新规是怎样的?具体多少钱一平?附房源信息及申请程序!一、厦门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2022新规是怎样的?厦门保障性住房家庭申请条件2022新规:1.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2人具有本市户籍,且其中一人应当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和生活。2.申请家庭在本市无住房或者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3.申请家庭在申请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即2019年、2...[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7-05 15:41:32 文章热度:3819
        北京作为我们的首都,是很多人都向往的城市。但是部分在北京生活的人收入不高,无法承担高昂的房价。很多人想知道北京还有经济适用房吗?在京保障性住房如何申请?一、北京还有经济适用房吗2013年4月19日起,北京市已全面停止经适房、限价房申请,实行“四房合一”政策,住房保障方式转向“以租为主”,主要通过配租公租房的方式解决住房困难。二、北京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北京市已不再受理经济适用房申请,我们可以通过申请公租房解决住房问题。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京建法[2011]25号)的规定,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1、“三房”轮候家庭:廉租住...[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11-09 13:20:13 文章热度:16856
        每年在各地都有几批保障性住房上市,目前在我国为了满足大量市区无住房、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等住房需求,建设了大量的公租房,而且公租房的价格是非常便宜的,特别是一线城市很多人都会申请,那公租房可以住多久?能租一辈子吗?一、什么是公租房?公租房全称是公共租赁住房,简单来说公租房就是政府或者公共机构所有的房子,是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是为了帮助没有住房保障的但是又有固定收入的群体解决住房问题。公租房在建成以后以低于市场的价格租给市民,包括新就业职工、大学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二、公租房可以住多久?公共租赁住房是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政府为切实解决市区城...[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