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荒地
“四荒地”是农村较丰富的土地资源,包括依法归我国农民集体使用的“四荒地”和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四荒地”,具体为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未利用的土地,属于现行经济环境中未得到充分、合理、有效利用的土地,但它们属于宝贵资源的一种。目前,我国正在推进农村土地确权工登记颁证作,其中四荒地确权问题很多农民朋友不是很清楚,各地对于农民开垦出的“四荒地”如何确权,还没有统一具体的政策。因为四荒地大多属于农村集体土地,有的就算空闲,可能也有其他规划用途,不能因为有人开垦耕作了,就给予其确权发证。但是考虑到农民在开垦过程中也付出了劳动,所以在没有其他利益冲突的情况下,可以仍由当事人耕作,但不发放承包经营权证。
30元/亩/年
5000亩
360元/亩/年
105亩
30元/亩/年
1800亩
30元/亩/年
900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