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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基准地价

       土地基准地价即土地初始价,是指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对现状利用和规划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的土地或者土地条件相当的地域,按照商业、住宅、工业等用途,分别评估确定的某一时点上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也就是说,基准地价是政府根据城市发展进程及成熟程度确定的最低土地指导价格,任何形式的转让都不能低于该区域的土地基准地价。它是政府宏观调控地价和进一步评估标定地价、出让底价的基础,是征收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和地产税的依据,也是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投资的决策参考。土地基准地价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会根据城市的发展状况及区域的成熟度而发生变化。基准地价更新与平衡是一项应用性强的工作,是由各地政府土地管理的有关部门通过科学的方法确定的。而土地分等定级则为建立地价动态监测体系,定期修正和公布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奠定了基础。

发布时间:2017-07-20 16:06:43 文章热度:1525
        肇州县人民政府关于城镇土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公告州政公〔2013〕2号按照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城镇基准地价修订测算工作的通知》(黑国土资办发〔2013〕20号)文件精神要求,依据《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我县于2013年10月完成所辖12个乡镇范围内的国有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评估测算工作,其成果通过了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的专家组验收,省人民政府予以批准实施(《关于肇州县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批复》),现将更新成果予以公告,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原2009年公布的基准地价同时停止执行。特此公告。附:肇州县城镇土地基准地价表肇州县人民政府2013年12月24日肇...[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7-19 10:38:08 文章热度:2161
        当涂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马鞍山市城市土地基准地价已经市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查验收,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一、马鞍山市城市基准地价内涵1.基准地价评估基准日为2010年1月1日。2.土地开发程度为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要求的“六通一平”(宗地红线外通上水、下水、通路、通电、通讯、通燃气及宗地内场地平整)。3.土地权利为完整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期限为国家规定的最高出让年期(即商...[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7-19 10:14:47 文章热度:8679
        乌鲁木齐市城区土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已经国土资源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联合验收通过。为健全全市地价体系,加强地价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更新调整后的基准地价予以公布。一、乌鲁木齐市主城区基准地价乌鲁木齐市主城区基准地价内涵:在2013年1月1日,土地开发程度为“六通一平”(宗地外通路、通水、通电、通讯、通排水、通暖,宗地内场地平整),商业容积率为2.0、住宅容积率为1.6、工业容积率为1.0,公开市场条件下出让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完整土地使用权在各级别内的平均价格。乌鲁木齐市主城区基准地价更新结果单位:元/平方米...[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7-13 16:35:05 文章热度:4757
        甘肃省白银市辖靖远、会宁、景泰三县及白银、平川两区,简称“三县两区”。下面是白银市人民政府2014年发布的三县两区国有土地基准地价。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白银市白银平川两区及五镇一街道国有土地基准地价的通知2014年7月19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在银各单位:白银市白银区、平川区基准地价(更新)已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国土资源厅批复《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白银市三县两区国有土地基准地价的批复》(甘发改服务[2014]870号),现予以发布执行:一、白银市白银区、平川区土地级别界限范围(见附表1)二、白银市三县二区基准地价(见附表2)三、执行...[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7-11 16:24:43 文章热度:2437
        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更新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的通告伊政通字〔2014〕8号为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充分发挥地价在调控土地市场、服务经济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黑龙江省地价管理暂行规定》和《关于伊春市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批复》(黑政地价〔2014〕48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对我市现行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地域范围本次公布的基准地价地域范围为伊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用地区域范围内的国有土地,即我市所辖15个区、2个乡镇范围内的国有土地。各地其他区域的国有土地参照邻近区域土地级别确定其基准地价。...[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7-10 16:18:28 文章热度:2536
        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更新土地基准地价和年租金标准的公告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土地基准地价定期公告制度的要求,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我市2015年新修订的基准地价和土地年租金标准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基准地价仅为土地估价依据,不能直接作为市场价格和出让底价。二、土地年租金标准原来按划拨方式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人,改变原审批用途的,或按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应缴纳土地年租金的,其用地一律纳入土地年租金收缴范围。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公告自2015年9月1日起执行。2010年7月1日公布的《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土地基准地价和年租金标准的公告》同时作废。四、本公告由...[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7-10 10:19:05 文章热度:2777
        怀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怀安县城区和左卫镇镇区土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根据国土资源部有关基准地价更新的规定,结合我县经济发展及城市建设情况,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怀安县城区和左卫镇区土地基准地价进行了调整更新(详见附件),现予公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县政府于2012年6月27日公布的基准地价(政字(2012)90号)同时废止。基准地价是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现状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的国有土地,按不同用途分别评定的某一基准日法定最高出让年期国有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收购、作价出资等进行土地评估的依据。怀安县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覆盖范围为24.57平方公里,分...[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7-07 10:27:26 文章热度:4689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哈尔滨市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的通知哈政发〔2009〕17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为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充分发挥地价在调控土地市场、服务经济建设中的基础作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黑龙江省地价管理暂行规定》和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基准地价修订测算工作的通知》(黑国土资办发〔2007〕4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报经省政府批准,市政府决定,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我市现行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地域范围本次公布的基准地价地域范围为哈尔滨市区(不含呼兰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6-21 09:55:32 文章热度:5388
        天水市按照《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天水市市区及五县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的批复》(甘发改服务〔2013〕1928号)精神,现将调整更新以后的我市市区城镇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1.本次公布的基准地价范围包括秦州城区、麦积城区(含三阳川片区),不含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社棠工业园区。2.本次基准地价标准作为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清产核资以及司法仲裁中土地评估的基础,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拍卖、招标、挂牌等公开方式出让时的实际价格,按成交价格确定。3.本次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附件:1.天水市区城镇土地基准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6-15 09:50:18 文章热度:4899
        漳州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福建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为完善漳州市城区土地价格体系,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特修定漳州市城区土地基准地价。现通告如下:一、漳州市城区土地基准地价适用范围:北至北环城路,包括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龙文区块(原龙文开发区)和朝阳镇区;东至东外环路;西至金峰经济开发区;南至南环城路,包括龙海市九湖镇、颜厝镇的市区规划范围。总面积约为112平方公里。二、土地基准地价评估期日:2014年6月30日。三、《漳州市城区土地级别分布及基准地价》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实行。附件:漳州市城...[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6-15 09:24:41 文章热度:2125
        延安,简称“延”,延安位于陕北南半部,延安市域面积37037平方公里,共辖2区11县,196个乡镇,3426个行政村,两区为宝塔区和安塞区。那么延安市城区规划区土地基准地价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下。延安市城区规划区土地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土地级别区段号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元/平方米万元/亩元/平方米万元/亩元/平方米万元/亩一级土地1103268.8047831.8739026.00二级土地294162.7322014.6739026.00388659.0732821.8739026.00785156.7319513.0039026.00三级土地279052.6722014....[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6-14 09:02:47 文章热度:5243
        促进土地的优化利用,保障国有土地资产的合理收益,现将西安市中心市区国有土地基准地价予以公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西安(农用地、商住地、工业地)市国有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已经陕西(农用地、商住地、工业地)省人民政府批准。为加强地价管理,规范本市土地价格体系,引导土地市场健康发展,促进土地的优化利用,保障国有土地资产的合理收益,现将西安市中心市区国有土地基准地价予以公布。本基准地价自公布之日起执行,2007年3月27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执行的国有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同时废止。本基准地价具体应用问题由西安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特此通告。...[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4-14 09:24:16 文章热度:4977
        澧县人民政府关于更新城镇规划区国有土地基准地价的通知澧政发〔2017〕3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为加强地价管理,充分发挥土地市场调控作用,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省国土资源厅同意,县人民政府对县城规划区和各镇规划区国有土地基准地价进行了更新,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评估范围为澧县城镇建设用地建成区、近期规划区,以现状建成区为中心,向近期规划区延伸,东至临津桥,南至澧水大堤,西至洄水渠西侧(包括澧西街道群星社区、白米社区、朱家岗社区),北至大坪干渠(包括澧澹街道澧东村、邓家滩村)。二、本通知所称国有土地基准地价,...[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9-02 13:58:45 文章热度:11108
        镇江市政府8月15日公布市区土地基准地价,大市口区段等一级商业用地为9375元/平方米,住宅用地5505元/平方米,工业用地930元/平方米。本次公布基准地价工作范围包括京口区城区、润州区城区及镇江新区中心区、丹徒区丹徒新城,即东至大港,南至丹徒新城,西至润州区蒋乔镇,北至长江,总面积291.70平方公里。所辖乡镇包括京口区共青团农场、润州区韦岗街道、镇江新区大路镇、姚桥镇、丁岗镇及丹徒区高资街道、世业镇、三山片区。以下为通告全文: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镇江市市区土地基准地价的通告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我市市区土地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已由市...[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8-30 15:36:22 文章热度:4179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兰州市各类用地的需求规模都有一定的增加,原有基准地价体系已无法满足全市土地资源管理和供求的需要。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规定,城市基准地价原则上每三年更新一次,六年必须全面更新,兰州市的城关、七里河、安宁、西固近较四区基准地价已连续使用六年,必须进行更新。一、基准地价内涵基准地价是不同土地级别,在评估基准日和设定开发程度及设定容积率下,评估的某一用途的土地最高使用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本次兰州市城市基准地价设定的内涵如下:1) 基准地价评估基准日为2014年1月1日。2) 土地使用年期按法定最高出让年限设定,即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3) 土地开发程度...[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8-03 11:02:49 文章热度:3241
        新华社太原8月2日专电(记者王飞航)记者2日从太原市国土资源局获悉,该市近日公布了城镇土地基准地价,其中一级商业用地基准地价为每亩700万元,一级住宅用地基准地价为每亩448万元。太原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国家基准地价管理规定和城市发展需求,太原市对城镇土地基准地价进行了修订,并建立了标定地价体系,今后太原将每三年进行一次基准地价全面更新。最新公布的基准地价显示:太原市一级商业用地为10500元/平方米,700万元/亩;二级商业用地为7400元/平方米,493.3万元/亩;三级商业用地为4800元/平方米,320万元/亩;四级商业用地为3200元/平方米,213.3万元/亩;五级商业...[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8-02 09:38:29 文章热度:6482
        关于实施2015年城镇土地基准地价及标定地价的通知并政发〔2016〕2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基准地价管理规定和城市发展需求,2015年,我市对城镇土地基准地价进行了修订,并建立了标定地价体系,现决定实施新修订的基准地价及标定地价,并公布基准地价。此次公布的基准地价是按不同土地级别分别评估和测算的商业、住宅、工业及其他各类用地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标定地价是在基准地价的基础上,将每个土地级别细化到范围更小、条件更加一致的住宅及商业用地的市场价格。今后,我市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市实际,对基准地价每三年进行一次全面更新,对标定地价根...[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27 15:44:56 文章热度:3783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开封市市区土地基准地价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豫国土资办发〔2012〕44号)等有关规定,我市已完成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经市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新的开封市市区土地基准地价予以公布实施.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旧的市区土地基准地价标准不再执行.附件:开封市市区土地级别基准地价表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附件:开封市市区土地级...[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26 16:14:09 文章热度:1674
          衡东县商业用地基准地价表土地级别土地权利使用年期(年)容积率标准深度(米)开发程度基准地价(元/平方米)主干道次干道一般干道一级地出让土地使用权402.0201614五通一平2070二级地出让土地使用权401.5201614五通一平1365三级地出让土地使用权401.2201614五通一平830四级地出让土地使用权401.0201614五通一平560注:估价基准日为2008年4月20日,下同。   衡东县住宅用地基准地价表级  别土地权利使用年期(年)容积率开发程度基准地价(元/平方米)一级地出让土地使用权702.5五通一平880二级地出让土地使用权702.0五通一平685三级地出让土地使...[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28 11:03:29 文章热度:3621
        一、法律法规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2号)第三十三条规定,“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应当定期确定并公布。”2、《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规定,“市、县人民政府要依法定期确定、公布当地的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切实加强管理。”3、省政府《关于加强土地市场建设和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01]15号)规定,“各市州、县市要依法定期调整、公布城镇基准地价,指导调控土地市场价格。”二、基准地价部分调整的原因(一)、衡阳市商品房存量增加,房地产市场库存量增大,开发商投资新项目放慢。衡阳市商品房存量增大。据统计...[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