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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清河区土地

       淮安清河区隶属于江苏省淮安市,位于淮安市主城区,东与淮安区接壤,西与清浦区、淮阴区交会,南与清浦区毗连,北隔古黄河与淮阴区相望,辖7个街道。总面积32.28平方公里,地处淮河下游、苏中大平原北部腹地,无山多水。

发布时间:2024-03-07 14:02:52 文章热度:1753
        近日,清河县人民政府发布多则征收土地公告,表示清河县部分地区的土地将被征收,那2024年河北邢台清河县最新拆迁村名单有哪些?详细范围及面积介绍!一、2024年河北邢台清河县最新拆迁村名单有哪些?2024年河北邢台清河县最新拆迁村名单涉及油坊镇新街村、大田庄村、后孙庄村、银子王村、谢台头村、刘唐口村、朱唐口村、后郭屯村、西渡口驿村、董家那村、縢蒿林村;王官庄镇小辛庄村、中食店、后于村、前于村、后食店村;葛仙庄镇李官庄村、梁家那社区、李官庄村、张花井村、城西村、戴家屯村、华家那村、袁宋庄村;谢炉镇徐家阁村、黄台头村、刘台头村;连庄镇马双阜村、李家井村、华庄村、杨豆坞村、张豆坞村、赵家庄村、前连屯村...[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1-21 10:01:32 文章热度:2482
        阜阳市2017年第10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及安置途径告知书﹝2017﹞第90号有关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建设需要,拟征收农民集体土地进行建设,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阜阳市2017年第10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二、拟征收土地位置拟征收农转用土地位于阜阳市颍州区清河街道唐营社区、肖营村、张大营村、八里社区、苗庄社区。四至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三、拟征收土地村组及面积拟征收农转用土地属阜阳市颍州区清河街道唐营社区、肖营村、张大营村、八里社区、苗庄社区境内集体所有,土地总面积33.0545公顷,其中农用地28.2227公...[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1-02 13:42:11 文章热度:3038
        阜阳市2017年第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17〕57号经安徽省人民政府2017年5月24日《关于阜阳市2017年第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2017〕475号)批准,阜阳市人民政府在颍州区清河街道、王店镇、京九路街道内征收集体土地69.3664公顷,用于城市建设。为实施征地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安徽省实施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政〔2015〕24号)、《关于印发阜阳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阜政发〔2011〕7号)、《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被征土地上青苗和房屋等附着物补偿...[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4-02-06 10:37:38 文章热度:257
        近日,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多则征地公告,表示洪泽区部分地区的土地将被征收,那2024年江苏淮安市洪泽区最新征地计划是怎样的?补偿标准是多少?一、2024年江苏淮安市洪泽区最新征地计划是怎样的?2024年江苏淮安市洪泽区最新征地计划涉及黄集街道办事处龙港村,于高良涧街道灯塔村及胡庄村、高良涧街道崔朱社区,三河镇八里居委会及长堤居委会宋庄组,三河镇八里居委会集体、朱庄组等地土地,具体征地计划如下:地块一:黄集街道办事处龙港村拟征收洪泽区黄集街道办事处龙港村村集体、龙港村三组范围内的土地,拟征收面积1.0983公顷,其中农用地征收1.0983公顷。地块二:于高良涧街道灯塔村及胡庄村拟征收于高良...[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4-01-31 10:28:34 文章热度:89
        近日,清江浦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多则征收土地公告,表示清江浦区部分村的土地将被征收,那2024年江苏淮安清江浦区最新征地计划是怎样的?补偿标准是多少?一、2024年江苏淮安清江浦区最新征地计划是怎样的?2024年江苏淮安清江浦区最新征地计划是征收清江浦区黄码镇甘露村东升组;城南街道韩城村、先锋村、柴米村、城南村;盐河街道吴圩村;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枚乘街道李集前进组、李集村;和平镇大黄村、电站村、古庄牛村、和平村、后左村、秦墩村、唐桥村,黄码镇甘露村的土地,具体征地计划如下:地块一:清江浦区黄码镇甘露村东升组拟征收清江浦区黄码镇甘露村东升组的土地,征(占)地面积0.3591公顷,都是农用地。地块二:...[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4-01-09 11:23:33 文章热度:106
        近日,淮安市政府发布关于重新公布淮安市所辖各县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表示自2023年12月26日起实行新的标准,那江苏淮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2024具体补偿多少钱一亩?一、清江浦区行政区区片综合地价标准20241、区片Ⅰ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标准为53000元/亩,土地补偿费为23500元/亩,安置补助费为23500元/人。2、区片Ⅱ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标准为47000元/亩,土地补偿费为23500元/亩,安置补助费为23500元/人。二、淮安区、淮阴区、洪泽区、涟水县、盱眙县、金湖县区片综合地价标准2024执行标准为40000元/亩,土地补偿费为20000元/亩,安置补助费为20000元...[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4-01-08 11:51:30 文章热度:194
        近日,2024年淮安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名单出炉,此次名单中涉及多个区县,那2024江苏淮安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是怎样的?改造名单介绍!一、2024江苏淮安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是怎样的?2024江苏淮安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是改造174个小区,26085户,总建筑面积237.78万平方米,计划投资51079万元,具体涉及清江浦区78个,准阴区6个,淮安区14个,洪泽区12个,经开区2个,进水县9个,盱眙县26个,金湖县27个。二、2024江苏淮安老旧小区改造名单介绍:1、清江浦区(78个)标准计量所生活院、淮信宿舍、化工局宿舍、农委西宿舍、市农机公司宿舍、农机局宿舍、淮安市农行宿舍、南大院、教育局宿舍、航道管...[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2-03-30 14:47:41 文章热度:761
        近日江苏淮安市住建局负责人对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及工作做了相关介绍,表示全市将多措并举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那2022江苏淮安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是怎样的?工作是怎么安排的?一、2022江苏淮安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是怎样的?2022江苏淮安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是改造154个,共涉及清江浦区、淮阴区、淮安区、洪泽区、经开区、涟水县、金湖县、盱眙县,具体改造名单如下:1.清江浦区(24个)(1)清江街道:洪门社区的电厂生活大院期(一区)、电厂生活大院二期(二区)、电厂生活大院三期(三区)、申厂生活大院四期(五区)、淮中西操场宿舍楼、原清浦法院宿舍、安邦小区、淮剧团宿舍、图韦馆宿舍、清江影都宿苦、原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0-04-23 10:14:58 文章热度:247
        今年以来,淮安区大力实施医保"1234"战略,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那么,"1234"战略具体是什么?"1"是确保"一个不漏"。该区全面摸底,将低收入人口整体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体系,落实全额资助参保政策,实现应保尽保。"2"是力促"两升两降"。该区增强挥医保政策承托力,针对低收入人口提高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比例5个百分点,起付线均降50%,并确保住院区域内就医自费部分控制在政策范围住院总费用的10%以内。"3"是建强"三项保障"。该区建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各司其能,整体发力,筑牢医保兜底保障网。"4"是推动"四方"联动"。该区医保局牵头,与区卫健委、财政局、扶贫办等三...[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0-04-23 09:38:51 文章热度:497
        在现在,购房成为了不少奋斗的目标之一,而在外地工作的人异地购房是有条件限制的。但近日江苏淮安放松限购,外地人购房不用缴纳社保!那手续和材料有哪些?一、江苏淮安放松限购:外地人购房不用缴纳社保!外地人在淮安市购买住房,不再需要提供1年及以上个税或社保证明,包括购买新房、二手房,但仍限购一套。当地户籍家庭的限购政策不变,继续执行限购两套的政策。淮安市的限购政策已经执行了近三年。2017年5月27日,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通知》,其中第二条规定,调整市区(不含洪泽区)住房购买政策: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第1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0-04-23 09:22:56 文章热度:4921
        4月22日,从江苏省淮安市相关政府部门获悉,江苏淮安将放松限购,那放松限购意味着什么?外地人买房需要哪些条件呢?政策细则如下:一、江苏淮安放松限购意味着什么?放松限购意味着房价将会上升,购买的人将会增加,很多政策将会落实。1、政府不完全依赖土地财政,收支稳定,避免楼市受政策影响过大,变数大,朝令夕改。2、配套逐步落地中,学区、地铁、高铁三者规划必有第一,不缺下家接盘。3、作为承接一线城市人口外溢的卫星城,需要有自身的标签特色,避免“泯然众人”。4、伴随着“一城一策”政策的逐步落实,各地楼市将会愈加呈现出自身的特色。二、外地人买房需要哪些条件?附政策细则!外地人在淮安市购买住房,不再需要提供1年...[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0-04-21 10:40:22 文章热度:2769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淮安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淮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该通知将于2020年5月10日起施行,另将政策解读如下。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淮政规〔2020〕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淮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已经市政府八届第54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淮安市人民政府2020年4月8日(此件公开发布)淮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7-20 17:58:31 文章热度:24138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173号)要求,淮安市自2018年8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市区最低1830元,县区最低1620元。市直、清江浦区、开发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1720元调整为1830元,增长6.4%;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5.5元调整为16.5元,增长6.45%。淮安区、淮阴区、洪泽区、涟水县、盱眙县、金湖县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1520元调整为1620元,增长6.58%,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3.5元调整为14.5元,增长7.41%。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6-25 16:02:04 文章热度:1357
        今年以来,淮安市国土资源局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全力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一是切实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存在征地风险的地块,一律缓征或不征,对未经社会风险评估和没有风险评估处置预案的不予报批,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征地隐患。二是严格履行征前“告知、听证、确认”程序和征后的“两公告一登记”程序。改变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坚决杜绝在签字、公告等环节的弄虚作假行为。三是严格执行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和补偿资金预存制度。对于资金的划转使用,强行入轨,确保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在规定的时限里及时、足额发放或进入相关专户。四是大力推进征地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征地相...[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5-31 15:25:24 文章热度:5968
        2018年5月末,淮安市物价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行为的通知,表示将严格执行新建商品住房销售明码标价制度,公示内容应当保持一致,公示价格不得超过备案价。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行为的通知淮价管〔2018〕51号各县区物价局、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为进一步规范新建商品住房市场销售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根据《江苏省价格条例》、《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完善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工作的意见》(苏价服〔2017〕91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紧急通知》(淮政办发〔2017〕20号)及市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会议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3-02 10:13:52 文章热度:3427
        在“一村一镇一片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近日,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出台了全域推进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暂行办法。一是明确目标,精准发力。以实现耕地保护、占补平衡和精准脱贫为基本任务,以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为抓手,以资金合规使用和规范管理为基本准绳,有效实现土地资源的黄金效益,着力推动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二是突出重点,保障权益。发挥好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在农业农村发展中的带动作用,突出“土地+扶贫”的政策导向,改善农村生产条件,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美化农村人居环境,拓展县域发展空间,实现五方共赢。三是管理规范,监督到位。县国土局、扶贫办等部门对城乡挂钩、占补平衡和脱贫...[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2-13 11:20:52 文章热度:2011
        从2013年开始的全国农村土地(承包地和宅基地)确权,到明年也就是2018年,就完全结束了。那么淮安市清浦区、洪泽县、涟水县宅基地确权登记发放流程是怎样的?1、申报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2、权属调查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2-12 13:17:46 文章热度:7685
        今年以来,淮安盱眙县针对农村宅基地占地面积大、土地资源浪费严重等问题,开展农村土地自愿有偿退出试点。农户将闲置的耕地、宅基地及附属物有偿退出,自主选择货币补偿和住房安置方式享受补偿。退出土地使用权等归村集体所有,统一经营管理。对弱势群体给予特殊政策照顾。村民退出后村集体和农民获得“1+3”共四项收入,即宅基地有偿退出的一次性财产收入和家庭农场务工收入、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收入、村集体股权分红收入。目前该县宅基地有偿退出的一次性财产收入为11900元/亩,家庭农场务工收入在2000元以上/月,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收入为每年700-900元/亩,村集体股权分红收入按自有耕地占全村耕地总数比例通过村年收益总...[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12 16:29:06 文章热度:1953
        关于进一步规范安置房建设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安置房(政府建设用于产权调换或出让土地中政府回购开发商开发的房屋,不包括保障房)建设行为,建立健全房屋征收安置机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防止新建安置房出现已交房入住但未办证的问题,现就进一步规范安置房建设通知如下:一、强化安置房建设用地计划管理,规范土地出让行为。加强安置房建设用地年度计划管理,严格执行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规定。对没有纳入安置房建设用地计划和取得土地出让手续的,不得违法用于建设安置房。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有安置房建设内容的地块,土地出让时在出让合同中明确安置房开工建设时序,确保优先建设到位。二、加强安置房建设项目审批监管,严格审批...[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7-25 10:23:27 文章热度:2041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淮安市区土地基准地价的通告淮政发〔2011〕17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部省属驻淮单位:淮安市市区基准地价曾于2008年对社会公布,根据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全面建立全省城镇地价季度动态监测与基准地价更新制度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07〕1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镇地价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08〕264号)文件要求,2010年4月进行了全面更新,2011年6月通过省专家组验收。经研究决定,现将淮安市市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向全社会公布。一、土地区段基准地价表(一)淮安市市区商业用地地价区段基准地价表区段编号区段名称起点止点容...[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