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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北京市密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官方网址:http://ldj.bjmy.gov.cn/

联系方式

电话:010-69043551

传真:010-69041138

地址:密云区经济开发区康宝路15号

邮编:101500

地图位置

主要职能

  (一)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依法管理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本区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贯彻落实北京市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我区实际情况,拟订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政策;监督检查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缴、拨付等工作;负责职工因工负伤、患职业病或非因工负伤致残程度的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管理;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五)统筹管理职业技术开发工作,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规划指导和实施劳动者就业前的职业技术培训、在职人员岗位培训、企业富余职工与社会失业人员的转岗培训;管理辖区内职业技术学校,负责职业技能等级鉴定和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审核企、事业单位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负责审核并认定职业技术培训资格。

  (六)负责统筹规划本区城乡劳动力的开发利用和就业工作;组织建立健全区内就业服务体系,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劳动力市场、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规则并监督其运行;落实劳动力流动、企业下岗职工及相关人员就业、再就业的优惠、帮扶政策。

  (七)负责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综合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工作;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项工资、福利、津贴、补贴等政策;负责本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退职的综合管理与服务;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政策。

  (八)负责本区行政机关公务员的综合管理,贯彻落实公务员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按规定承担区政府部门的督查考核和绩效考评有关工作;综合管理区政府的奖励、表彰工作,审核本区各系统及以区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项目;负责全区科级以下公务员培训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举办培训班的审批、监督、检查。

  (九)负责指导本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组织、指导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

  (十)负责本区引进人才和国外智力工作。负责本区人才引进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本区聘请外国专家和出国(境)培训项目的组织、制定、审核及实施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安置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落实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二)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人事、劳动争议仲裁的有关政策法规,综合管理本区人事、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三)负责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四)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介绍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力社保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朱锡才

  职责: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工作

  党组书记:张明华

  职责:负责党建、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及行风、政风建设等工作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春花

  职责:分管纪检监察科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建军

  职责:分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调解仲裁科、劳动监察大队、

  接访中心、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魏玉清

  职责:分管社保中心、医疗保险科(公费医疗)、社保基金监督科、人事科

  党组成员、副局长:董建军

  职责:分管就业促进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劳服中心、职介中心、

  职业技术学校、全诚代理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史瑞玖

  职责:分管工资福利与退休科

  党组成员、副局长:史瑞玖

  职责:分管村官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法制科、人事考试中心、信息中心

  党组成员、副处级待遇:石元茂

  职责:分管公务员管理科、干部培训科

  党组成员、工会主席、兼局机关党委书记:李振

  职责:主持工会全面工作;协助党组书记做好党建工作;负责局机关保密工作

  分管办公室、机关事务办、财务科、团委

  副处职:孙广新

  职责:密云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

  副处职:方茂云

  职责:密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保留副处职待遇:王家国

  职责:分管社会养老保险科

组织结构

  一、行政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及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政风行风建设与群团工作;负责信息、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管理工作;承担议案、建议、提案、保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起草重要文稿,拟订全局性工作规划;负责领导批示和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督察督办工作。

  (二)财务科

  负责编报单位预算、决算和各项资金的使用及安全运转,对各项资金进行审计;负责对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日常的指导、监督、检查;负责全局财务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与管理。

  (三)人事科

  负责本局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管理工作;负责工作人员的考核、培训、任免、人员调动、工资核定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评定和聘任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对无人事档案保管权限的市、区行政事业单位的人事档案进行管理。

  (四)法制科

  负责机关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承担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工作;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相关政策在执行过程中需要完善的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承担本机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申报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统计管理和综合分析工作,并对外发布统计数据;指导区劳动监察大队及各镇、街道、地区办事处社保所依法纠正和查处有关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负责对区劳动监察大队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五)公务员管理科(流动调配科)

  负责《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的宣传工作;负责区政府序列国家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区政府序列科级以下国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管理的相关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区政府序列科级以下国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和纳入工资规范管理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职位分类、科级领导职务审核任免;负责科级非领导职务审核任免、考核、奖励、申诉控告、辞职辞退、转任调动、交流与回避工作;负责国家公务员调任的审核报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区政府各部门的工作目标督查考核工作;负责按法定程序办理以区政府名义任免处级干部的有关手续;负责以区政府名义实施奖励、表彰项目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公务员信息管理系统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安置本区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及家属;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落实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本区企业军转干部数据库的管理与维护工作;负责本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政策范围内干部家属“农转非”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引进京外“双高”专业技术人才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政策范围内干部身份人员解决“夫妻分居”审核报批工作。

  (六)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负责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务及待遇的审核任免工作;负责本区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年度计划的编制上报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区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承担本区职称制度改革和职称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开招聘、考核、奖惩工作;负责本区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有关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的选拔推荐、审核呈报及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引进国外专家、组织人员出国培训项目的组织申报和监督实施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公有经济企业人才资源情况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非公经济组织、社会中介组织的人才资源情况统计工作;负责拟订本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推进人才发展规划的落实工作;负责本区专业技术人才流失的预警工作。

  (七)工资福利与退休科

  负责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与退休的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津贴、补贴、奖金等政策规定,并进行监督检查;研究拟订区属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指导区属事业单位进行分配制度改革;负责区属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的核定、监督与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职称)变动、工作调动、新参加工作人员确定工资、转正定级和工人技术等级确定后的工资核定工作;负责区属机关单位加班工资及值班补助的审批、检查工作;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关于退休人员的各项政策与待遇及检查工作;负责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的日常性审批、检查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审核统发工作;负责本区福利费的管理使用工作;负责本区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及离休干部护理费的审批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退休统计及工作人员休假、工龄接续工作。

  (八)就业促进科

  负责贯彻落实北京市促进城乡就业政策,并根据我区实际拟订本区各项促进就业政策、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市区再就业经费的申报、审核、核发、管理、检查工作;负责对本区辖区内企业和街道再就业工作的指导、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再就业援助工程;负责职业介绍机构资质的审核;负责就业、失业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本区辖区内用人单位城镇失业人员招工备案手续,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文艺工作者、运动员和艺徒的审批工作;负责贯彻破产、转制企业人员分流安置政策,指导企业职工分流安置方案;承办政策范围内知青安置遗留的有关工作;负责政策范围内工人身份人员解决“夫妻分居”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工人调京的审核报批工作。

  (九)职业能力建设科

  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审核、认定、审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资质(初、中级),综合管理本区辖区内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负责核准民办培训机构发布的招生广告和简章(初、中级);指导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拟订实施全区职业能力建设规划和计划;负责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在职职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外地工培训、残疾人培训和军地两用人才培训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的审核、申请工作、创业培训、城镇失业人员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的申报、审批工作;负责本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区属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的考核与管理。

  (十)医疗保险科(公费医疗办公室)

  负责贯彻落实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及补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负责辖区内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认定;负责医疗保险救助工作;负责核定本区享受公费待遇的单位、人员资格和公费医疗经费预算决算工作;负责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格认定及变更,并监督检查指导其开展工作;指导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工作。

  (十一)社会养老保险科

  负责贯彻职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无保障老年人福利养老金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核准本区辖区内企业职工、离退休、提前退休、退职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贯彻执行本市企业工资指导线的有关政策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贯彻执行北京市国有企业工资调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区企业职工工资进行宏观调控管理,指导企业工资管理及内部分配;负责行政区域内注册企业及外地企业在本区域设置的分支机构申办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审批;落实工时、休息休假标准和相关政策;贯彻落实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和相关政策;依据国家政策对征占地和整建制转非人员养老保险认定、核准工作。

  (十二)调解仲裁科

  负责综合管理本区人事争议和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工作,依法处理人事、劳动争议案件;负责研究制定仲裁员管理办法,加强对调解员、仲裁员的培训、监督、考核、奖惩工作;负责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工作。

  (十三)密云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工作管理办公室

  负责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和指导的具体实施工作;协调有关乡镇做好选聘人员跟踪考核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对选聘人员的有关待遇的落实工作。

  (十四)干部培训科

  负责全区科级以下公务员培训工作,研究拟订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和管理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干部的岗位培训;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研究、拟订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检查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审核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年度学习的情况。

  (十五)监察科

  负责机关党风廉政和行风管理,贯彻落实行政监察法及各级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保证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能;抓好本单位反腐各项任务的落实,对存在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对本单位党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党风廉政和遵纪守法的教育,宣传党的纪检、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行政监察法的规定查办违反政纪的案件;负责对机关工作纪律和业务完成情况进行效能监督和检查。

  (十六)内审科

  负责监督局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财务科等科室基金征缴、支付、管理以及就业资金运行安全工作;对下属独立核算单位财务管理进行监督;负责对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进行审核检查资金运转过程中对政策法规的遵循与执行情况;检查监督各项资产的安全使用与完整,以事后审计为主;负责对财务人员的工作进行查错纠弊;以为内部管理服务工作为宗旨。

  (十七)团委

  负责局团组织工作,组织局内团员青年开展有利于促进业务工作的各类活动。完成团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事业部门

  (一)密云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副处级)

  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经办社会保险事务,为参保人员提供政策咨询、权益记录查询和其他社会保险事务;负责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离休统筹等不同险种人员医疗费用的审核管理工作,对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进行协议管理。(下设18个科室)

  1.稽核科

  负责制定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开展稽核和审计工作;负责组织清理回收欠费单位社会保险基金历年欠费;负责配合国家审计部门及外部监督机构做好对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检查监督工作;负责对辖区参保人员个人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做好对重点监督检查人员和重点审核范围人员的监控和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可疑数据和人员进行调查,并对涉嫌骗保人员进行处理;负责对内控数据统计分析,核查个人异常费用数据,监控内控分析系统中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情况;负责处理涉及个人违规、涉嫌骗保的投诉、举报等工作。

  2.法律事务科

  负责解决先行支付向第三人追偿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及日常依法经办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负责单位行政复议及诉讼;负责单位起草相关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

  3.内控监督科

  负责组织内控制度制定工作;负责制定内控监督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本单位执行国家、北京市社会保险政策及经办工作业务规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市各经办机构下达的内控任务及相关工作;负责制定内控工作制定,并对各业务工作流程、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医疗费用质量的抽查,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监督整改;制定对中心内部各业务部门的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4.信息科

  负责定期撰写社会保险综合统计分析报告及其他专项分析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支持;负责本区社会保险统计信息查询、统计资料整理、发布等;负责落实市级经办机构下达的统计报表填报工作;负责宏观统计分析系统的权限申请及应用指导。负责社会保险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负责信息系统权限管理工作;负责金保工程的相关工作;负责信息系统安全及病毒防治工作;负责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管理;负责中心业务部门对经办系统需求的分析、汇总和申报工作;负责中心内部软件需求的整理及组织测试工作;负责经办机构系统运行监控及故障申报;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上传数据质量进行监控及指导工作;负责对医疗费用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协助或独立开展专题调查与分析;负责分析数据的存储及保密工作。

  5.综合业务服务科

  负责为参保人数较多的参保单位提供社保、医保经办业务服务;负责绿色通道、代办中介单位相关社保、医保经办业务的受理工作;负责研究确定社保所办理社保、医保业务项目;负责组织对社保、医保所进行相关社保业务的培训及考核管理等;负责对参保单位和参保人的突发事件提出解决方案;负责对业务管理中存在问题意见的收集和舆情反馈,提出解决方案;负责协调各业务部门向办事人员发布业务通知。

  6.宣传培训科

  负责拟订社会保险宣传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宣传刊物和政务信息的组稿、报送;负责组织对参保单位和本单位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中心政务工作,拟定中心工作规则、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心行政管理、人事管理;负责中心党务、纪检、行风及群众组织工作;负责各种行政信息的上传下达及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组织督办议案、建议的答复工作;负责中心各类会议的会议记录、纪要的撰写工作;负责承担中心公务活动的组织协调、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安排及会务工作;负责中心文秘、单位工作总结等综合性文稿的撰写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按照全市经办机构社保、医保业务档案管理规范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做好各项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文书档案、照片档案、会计档案、设备档案、电子档案、实物档案等各门类档案的归档、查询及日常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开展经办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

  7.登记科

  负责按照全市社会保险统一登记经办业务流程与操作规范、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与个人信息采集、登记注销、人员增减、信息变更经办业务。

  8.基金征缴科

  负责按照全市社会保险工资申报、基数核定与费用征缴经办业务流程与操作规范,办理社会保险费征缴与个人账户管理经办业务;负责参保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的核定。

  9.转移接续科

  负责按照全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经办流程与操作规范,办理跨省市流动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相关业务。

  10.权益科

  负责按照全市社会保障卡信息采集、发放和管理经办业务流程与操作规范、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经办业务流程与操作规范,办理相关业务;负责参保职工基本信息核对及对帐单邮寄工作;负责办理参保单位、职工缴费证明出具业务;负责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资金预提与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工作。

  11.基金支付科

  负责按照全市社会保险待遇的核准和支付业务流程与操作规范,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支付业务;负责办理社会保险待遇社会化发放业务;负责对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人员开展领取资格认证工作。

  12.基金科

  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预算、决算的编制,监测社保基金运行窗口,并配合其他部室做好预警、预测工作;负责日常的基金收缴与支付及会计核算工作,定期与相关部门核对;负责编制社会保险基金月、季、年度财务报表;负责社会保险专用票据的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完善经费财务管理办法;负责经费预算和决算的编制工作;负责各类经费的收支及财务记账等工作;负责各项经费的月报、季报和年报等编制工作;负责固定资产帐务处理及动态库的管理工作;负责职工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取暖费等支取发放工作;负责经费财务档案归档工作;负责配合做好各项经费的审计工作。

  13.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科

  负责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补充协议的签订管理;协助市医保中心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签订服务协议书及意见反馈;动态分析和监管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费用运行情况,监控各项费用指标及日常监督检查考核,并配合市医保中心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和考评;做好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工作,并协助市医保中心做好外借病床和分级分类管理材料的初审报送工作;负责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投诉、举报、违规等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14.基本医疗保险综合业务受理和手工报销科

  负责参保单位、街道社保所和定点医疗机构报送的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离休统筹及其他人员医疗费用申报材料的接收传递、审核结算工作;负责上述人员门诊特殊病、长期驻外、异地安置等特殊业务申请的接收办理工作;对参保单位和街道社保所进行业务指导,并负责对外相关业务的解答。

  15.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费用审核科

  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申报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门诊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工作。

  16.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审核科

  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申报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住院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工作;负责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政策的落实工作,收集并反馈在实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制定解决方案。

  17.工伤生育离休医疗费用审核科

  负责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审核结算工作,对费用发生及审核结算情况进行分析;做好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相关业务的管理与指导工作;负责离休统筹及其他特殊人员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工作。

  18.居民保险科

  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登记、收缴、支付及管理。

  (二)密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处级)

  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法律法规,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委托,承担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受理并承办辖区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调解和仲裁工作,负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综合管理本区人事争议和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工作,依法处理人事、劳动争议案件;负责研究制定仲裁员管理办法,加强对调解员、仲裁员的培训、监督、考核、奖惩工作。(下设5个科室)

  1. 综合办公室

  负责劳动人事仲裁院的政务工作;负责档案、数据统计、信息化管理工作;负责研究制定仲裁员管理办法,负责对调解员、仲裁员的培训、监督、考核、奖惩等工作。

  2. 立案调解庭

  负责立案接待、咨询、庭前调解、法律文书领取、证据交换等前期工作。

  3. 仲裁一庭

  负责人事争议案件调解、审理、裁决等工作。

  4. 仲裁二庭

  负责集体争议案件调解、审理、裁决等工作。

  5. 仲裁三庭

  负责劳动争议案件及重大疑难案件调解、审理、裁决等工作。

  (三)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为个体、群体、专项小组提供职业指导;办理个人求职登记,用人单位用人信息登记;办理个人、集体委托存档业务;为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办理三项保险业务;办理个人、集体档案存档、转出等业务;为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办理退休;办理城镇失业人员登记手续;组织日常定期小型职业招聘洽谈会及专场招聘会。

  (四)劳动服务管理中心

  受理自主、合伙创办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对我区公益性就业组织进行管理;对我区镇街社会保障事务所进行指导与管理。

  (五)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

  负责辖区职业技能鉴定的指导工作;负责辖区职业技能鉴定的考务管理工作,审核考试报名资格,代收职业技能鉴定费等;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过程监控工作;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对象的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职业技能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辖区鉴定场所的申报工作;承担补贴性职业培训工种鉴定考核工作。

  (六)密云区职业技能鉴定所

  承担初、中级国家职业资格技能鉴定工作。包括汽车驾驶员、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汽车修理工、绿化工、计算机操作员(计算机文字录入处理员)、装配钳工(钳工)、餐厅服务员、保洁员、商品营业员、护林员、客房服务员、果树工、蔬菜工14个职业(工种);中级国家职业资格技能鉴定工作,包括电焊工、维修电工、数控电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5个工种技能鉴定工作。

  (七)劳动监察大队

  贯彻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组织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的实施方案;宣传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引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觉遵守执行;负责本辖区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及其他用人主体,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规章情况的行政执法监察;受理群众和单位对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举报案件查处;协助各乡镇社保所劳动和社会保险监察员查处重点疑难案件;指导、协调各镇街社保所劳动和社会监察员的业务工作。

  (八)接访中心

  负责对来信来访的接待,政策解释,登记、调解,积极做好调解工作,力争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负责领导接待日的组织,重点信访摘报、协调督办工作;负责集体访通报工作,对矛盾激烈可能导致重大集体访的事项,及时向上级报告,并积极采取防范措施,避免事态扩大;负责来访信息上报工作,动态分析,撰写信息;负责来信来访的综合统计工作。

  (九)人力资源市场

  主要为广大用人单位和求职个人提供招聘会服务;提供委托招聘人才服务;提供委托查询、招聘服务;为个人办理求职登记;维护和更新人才网站服务;开展人才素质测评;开展媒体信息发布及广告代理服务。

  (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主要为本区高等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的提供就业指导、就业推荐、毕业后的档案及户籍的接收和接收后的档案、职称等的管理;组织实施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的引进及管理;集体户口的管理工作。

  (十一)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负责办理科技人才的引进;负责办理企业夫妻分居调动;负责办理《工作居住证》、《应聘证》;负责办理外地高校毕业生的引进;推行人事代理业务;开通开发区分部的人才素质测评系统,使之为企业选人、用人提供有力的科学依据;负责为开发区入区企业的存档人员办理职称评定;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出国政审;政策咨询;计划生育;配合中心做好本区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和推荐、接收工作及入区企业招聘人才的各种大、中、小型人才交流洽谈会;做好开发区入区企业的信息采集工作;按政策办理其他人事代理。

  (十二)密云区公共人才服务中心

  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并管理人事档案;出具各种人事证明信;社会保险代办;办理存档人员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手续;调整档案工资;接收零散材料归档;接收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人员档案;办理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手续;接收管理委托存档人员的集体户口。

  (十三)密云区人力资源咨询中心

  负责对曾在行政二级班子单位任过实职正职,又在事业二级班子单位任过实职正职的领导干部,由于年龄原因退居二线后,本人自愿,可将人事关系调往区人力资源咨询中心,保留正处级,执行规范管理单位人员工资标准,负责调入区人力资源咨询中心的二级班子实职正职退居二线人员的工资发放、接待、日常管理和退休后管理、服务工作。

  (十四)密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为保管人事档案、人才引进、毕业生引进、代收保险、人事咨询等。

  (十五)密云区职业技术学校

  执行就业教育方针、实施职业技术培训、进行教学研究、培养中级技术人才、提高社会职业素质.负责区域内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负责对区域内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进行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

  (十六)劳动能力鉴定管理中心

  开展工伤认定工作,负责本辖区内行政、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职工工伤认定的申请受理、审核、认定结论送达工作及工伤职工工伤康复审批工作;开展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对工伤职工、在职职工、职介中心存档人员因病提前退休及职工因病医疗期满开展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十七)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办公室

  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监督审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社会保险基金使用单位执行社会保险政策、国家财务会计制度情况;组织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监督检查;配合其他外部审计工作;组织受理投诉举报,查处相关案件。

  (十八)密云区社会化服务管理办公室

  负责三资企业、注吊销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承担组织企业退休人员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工作。

  (十九)人事考试中心

  受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委托,承担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录公务员笔试、北京市考录公务员笔试以及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执业资格考试的组考工作;配合局内有关科室,承担本区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等考试工作中的具体考务工作;为本区人才的考试、评价、选拔提供人事考试服务。

  (二十)信息中心

  负责我局信息、调研、宣传工作的协调、指导、培训和管理;负责信息、调研、宣传材料的收集、筛选、整理及上报工作;建设人力社保门户网站,推进功能创新;负责网络舆情监测,做好网络舆情信息的分类、整理汇总、研判、上报及回复工作;梳理汇总、反映反馈民情民意及重要突发事件等。

  (二十一)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

  负责局后勤服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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