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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贷款

       林权抵押贷款是指以森林、林木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林地的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借款。林权抵押贷款利率不超过基准利率的1.5倍。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的创新之处在于,它打破了长期以来银行贷款抵押以房地产为主的单一格局,引入了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这一新型抵押物,使“沉睡”的森林资源变成了可以抵押变现的资产。那么现在林权证贷款每一亩可以贷多少呢?具体详情如下。

发布时间:2017-05-12 09:16:51 文章热度:3052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江西省国有林权和集体统一经营林权(以下简称“国有、集体林权”)交易平台秩序,促进交易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规范交易参与人行为,保障国家、社会和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国有、集体林权的有序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江西省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管理细则(暂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国有、集体林权的交易活动,除在政府本级同一国有资产授权投资部门或公司(集团公司)所属全资企业之间发生的林权...[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1-18 17:36:30 文章热度:3123
        关于印发《成都市林地林木分级评价和林权流转基准价格指导意见》的通知成林业园林发〔2016〕192号各区(市)县林业主管部门:为进一步深化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规范全市林权流转秩序,确保林权权利人财产权益,根据《关于印发<四川省完善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14〕49号)及《关于印发<成都市完善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委厅〔2016〕40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了《成都市林地林木分级评价和林权流转基准价格指导意见》。该基准价格主要反映区域内现阶段林地林木流转平均(浮动系数为1.0时)价格。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并根据本次发布的指导价格,合理确定本地林地林木分级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2-20 13:40:39 文章热度:1380
        为规范林权交易行为,维护交易秩序,促进林权有序流转交易,贵州省《水城县林权流转交易规则》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于2016年12月15日印发,具体内容如下:关于印发水城县林权流转交易规则的通知水府办发〔2016〕217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水城县林权流转交易规则》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2016年12月15日水城县林权流转交易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林权交易行为,维护交易秩序,促进林权有序流转交易,保障交易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2-14 17:48:15 文章热度:2447
        林权证办理程序:一、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二、个人要求办理林权证的申请(由本人书写,原件);三、森林、林木、林地状况登记表(由林管站填写,盖章,负责人签字,一式两份,林管站一份,林业局存档一份);四、林权登记申请表(由林管站填写,一式两份,林地所有权利人签字盖章,乡政府签字盖章);五、有坐标的四至图,电子版;六、林木所有权权属证明(由林地所有者出具,签字盖章);七、土地承包合同或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或土地使用证书(至少30年);八、属于土地开发的需出具由土管部门颁发的《土地开发许可证》及相关部门(村委会、草原、国土资源)的审核意见;(原件、复印件);九、如存在转让的,需出具转让协议;十...[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2-14 17:44:14 文章热度:1528
        林权证概念:根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规定,自2000年4月18日起,启用全国统一式样和编号的林权证,该式样外封为绿色塑封,印有烫金国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字样,首页套印“国家林业局林权证监制专用章”,证内的森林、林木、林地状况登记表中,分别登记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林地使用权权利人、森林或林木所有权权利人、森林或林木使用权权利人、林地及其地上林木坐落、小地名、所在林班和小班、林地面积、主要树种、林木株数、林种、林地使用期、林地使用终止日期、林地四至等,证内还设有变更登记和森林、林木、林地四至范围图。该证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盖章生效;属...[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2-14 17:39:43 文章热度:37000
        1.什么是林权证林权证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国务院,依据《森林法》或《全国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有关程序,对国家所有的或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并登记造册,发放的证书。林权证犹如土地使用证、房产证一样,是权利所有人享受权利的法律依据,是国家法律给予林权权利人应该享有的法律保护。2.林权证的基本作用林权证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的作用:(1)保护林权证持有人的合法权益;(2)调处林权纠纷的主要依据;(3)征占林地和林地流转的必备条件;(4)申请林木采伐的要件;(5)明晰产权的依据;(6)资产评估、作价入股、抵押的凭证。3.如何取得此证依法使...[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2-12 10:12:45 文章热度:1548
        《湖南省工商资本参与林权流转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第一条为规范工商资本参与林权流转行为,引导和支持工商资本投资林业建设,根据《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湖南省森林资源流转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订本办法。第二条工商资本参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林权流转,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商资本包括工业企业资本、商业资本以及社会其他资金。第四条坚持林地林用原则,林权流转不得改变林地所有权、林地用途、公益林性质和林地保护等级,流转后的林地、林木应严格依法开发利用。严格执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严禁借林权流转之名进行非林建设,严禁在流转林地上建设或变相建设度假村、...[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1-30 10:36:25 文章热度:948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意见》(简称《意见》)。这是继2008年以来,中央再次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据林业局网站消息,林业局局长张建龙表示,集体林改,是要培育森林生态保护的市场主体,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推进现代林业发展,更好地发挥林业在维护生态安全、增加农民收入中的重要作用。目前集体林权已落实到位,如何把这一巨大资产和产权用活、用足、用好、用出效益,实实在在增加林农财产性收入,还有许多政策需要建立健全和细化规范。为此,《意见》主要提出了六项措施,一是落实分类经营管理,优化集体林地资源配置,在保持公益林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提高以提供生态产品为主体...[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1-28 08:50:34 文章热度:1802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作出进一步部署。为充分发挥集体林业在维护生态安全、实施精准脱贫、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意见》针对集体林业发展中的主要问题提出了系列政策措施。在稳定集体林地承包关系方面,《意见》提出,要进一步明晰产权,仍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管理的林地要建立股份合作经营机制;加强林权权益保护,确因生态保护需要的,可探索采取市场化方式对林权权利人给予合理补偿,着力破解生态保护与林农利益间的矛盾;加强合同规范化管理,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放活生产经营自主权方面,《意见》提出,要落实分类经营管理,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9-14 17:01:19 文章热度:610
        从2003年开始,中国开始在福建、江西等省试点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并在2008年推向全国。经过十来年的时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仅增加了林区农民的收入,还推动了植树造林和森林抚育经营工作的开展,这样的显著成果得到了各国专家学者和官员的一致肯定。TintLwinThaun认为,中国现在林权制度改革中取得成效是令人鼓舞的,可以看到明显的变化正在中国发生。中国有个重要经验,就是放权,不仅仅是将权利下放到当地政府,而是真正放手到农民手中,放活了经营模式。所以中国是我们学习的重要模板之一。亚太社区林业培训中心和中国政府有很多的合作项目,希望我们能从中学习中国的集体林改经验,这对整个亚太地区的社区林业发展...[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8-31 16:52:58 文章热度:2198
        为引导林地健康有序流转,促进林地适度规模经营,江西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近日联合出台《关于做好林权类不动产登记与林权管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要求,依法开展林权类不动产统一登记。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的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由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林权管理服务机构如仍在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林地),森林和林木所有权,林地承包经营权,林地使用权、抵押权、地役权,以及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林权类不动产权利的,应一律停止,并将其归入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指导意见》要求,加强与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有序衔接。各地林权管理服务机构要强化林权流转交易及有关合同监督管理...[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8-26 16:05:31 文章热度:3600
         8月17日,江西省国土资源厅、林业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和林权管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就依法开展林权类不动产统一登记、加强与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有序衔接、及时移交林权登记档案资料、加强部门间业务协调、建立资料交换共享机制、加强窗口建设和服务等六方面内容提出明确意见。全文如下:江西省国土资源厅江西省林业厅关于做好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和林权管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赣国土资发[2016]7号)各市、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林业局:为平稳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引导林地健康有序流转,促进多种形式的林地适度规模经营,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林权管理新机制,现就做好林权类不动产登记与林...[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8-12 15:15:01 文章热度:1089
        近日,宁夏林业厅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集体林权流转实施办法》。它是对《宁夏回族自治区集体林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的修订完善,其发布施行后,原《暂行办法》同时废止。《宁夏回族自治区集体林权流转实施办法》结合宁夏实际,从六个方面对《国家林业局关于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市场运行的意见》精神进行了贯彻落实。一是规定林权流转必须坚持“五个不得”。即不得改变林地所有权、林地用途、公益林性质、林地保护等级,不得流转给没有林业经营能力的单位和个人,流转后的林地、林木要严格依法开发利用。二是规定流转的集体林权包括集体、个人以及其它非国有单位所有的森林或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和林地经营权(林地承包经营权、林地流转经营权)以及林...[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8-05 09:59:46 文章热度:806
        2016年7月29日,《国家林业局关于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市场运行的意见》(林改发[2016]100号)出台,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1年10月31日。《国家林业局关于切实加强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工作的意见》(林改发[2009]232号)和《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工作的通知》(林改发[2013]39号)同时废止。《意见》明确,集体林权流转是指在不改变林地所有权和林地用途的前提下,林权权利人将其拥有的集体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依法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他人的行为,不包括依法征收致使林地经营权发生转移的情形。区划界定为公益林的林地、林木暂不进行转让,允许以转包、出租、入股...[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7-11 09:39:49 文章热度:1511
        福建省为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林业发展,带动林农脱贫致富奔小康,促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清新福建”建设,特提出如下措施:一、着力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加快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建设。积极指导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编制并实施森林经营方案,其培育的短轮伐期用材林,主伐年龄自主确定,在确保及时更新的前提下,采伐指标优先安排。支持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参与森林资源开发利用、基础设施建设等,优先享受造林和森林抚育补贴、贷款贴息、森林保险保费补贴、林下经济发展补助等扶持政策。鼓励农户流转承包林地,促进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做好家庭林场市场主体的登记和营业执照发放工作。...[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7-05 09:58:33 文章热度:2678
        三明市为了贯彻落实《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做好林权登记与不动产统一登记衔接工作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6〕75号)精神,切实做好林权登记发证与不动产统一登记衔接工作,确保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顺利推进,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确定过渡期限全市不动产林权登记过渡期从发文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在过渡期内,授权林业部门协助做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从2017年1月1日起,林权登记发证由国土资源部门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二、落实各自职责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林权登记申请的受理、不动产登记专用章的加盖等工作。林业部门依据《福建省林权登...[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7-04 11:20:14 文章热度:643
        为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林业发展,带动林农脱贫致富奔小康,促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清新福建”建设,特提出如下措施:一、着力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加快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建设。积极指导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编制并实施森林经营方案,其培育的短轮伐期用材林,主伐年龄自主确定,在确保及时更新的前提下,采伐指标优先安排。支持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参与森林资源开发利用、基础设施建设等,优先享受造林和森林抚育补贴、贷款贴息、森林保险保费补贴、林下经济发展补助等扶持政策。鼓励农户流转承包林地,促进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做好家庭林场市场主体的登记和营业执照发放工作。农民专...[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18 16:39:41 文章热度:473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集体林业建设取得了较大成效,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集体林权制度虽经数次变革,但产权不明晰、经营主体不落实、经营机制不灵活、利益分配不合理等问题仍普遍存在,制约了林业的发展。为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发展现代林业,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生态文明,现就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必然要求。集体林地是国家重要的土地资源,是林业重要的生产要素,是农民重要的生活保障。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把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农户,确立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2-16 17:36:38 文章热度:14379
        集体山林——是指林地所有权为集体的山林的总称。集体山林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⑴自留山:指林业“三定”时期划给农户使用的山林,林地所用权属集体,农户享有无偿使用权,实行的是“生不补,死不收”长期不变的政策,自留山主对其种植的林木享有所有权,并允许继承。其经营不需要签订承包合同。⑵责任山:①分包到户:指林业“三定”时期分包均山到户的责任山,以及本次林权制度改革承包到户的集体山林。②联户承包:指“三定”时期集体山林分给村(组)的联户,多户联合承包经营,共有一个林权证。责任山实行的是承包经营的政策,承包者必须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其林地所有权属集体,个人享有承包经营管理权,承包期内...[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1-04 17:26:26 文章热度:2403
        1、本表一式三份,县、镇、村委会各一份存档,由林权权利人按宗地填写申请。2、单位(个人):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3、通讯地址:单位所在地或个人居住地的联系地址。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填该单位的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如村长、村委会主任、镇长;是个人的填写个人姓名。5、身份证码:是单位的填写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号码;是个人的填写个人身份证号码。6、登记类型、登记权利内容:在所申请的项目中打“√”,非申请的项目要打“/”。7、座落:填写申请的宗地所在具体行政位置。如××省××县××镇××村。8、小地名:地形图上标有地名的应以地形图上的为准,地形图上没有的用当地群众普遍认可...[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