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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贷款

       林权抵押贷款是指以森林、林木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林地的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借款。林权抵押贷款利率不超过基准利率的1.5倍。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的创新之处在于,它打破了长期以来银行贷款抵押以房地产为主的单一格局,引入了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这一新型抵押物,使“沉睡”的森林资源变成了可以抵押变现的资产。那么现在林权证贷款每一亩可以贷多少呢?具体详情如下。

发布时间:2018-04-09 11:04:09 文章热度:2613
        2018年4月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通知》,表示将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作出进一步部署。政策原文内容如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10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6〕83号)要求,进一步深化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激发林业发展活力,促进农民致富,保障生态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晰集体林权,加强林权规范管...[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4-03 09:14:49 文章热度:748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7】136号)精神,稳步推进全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充分发挥集体林业在维护生态安全、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经长治市人民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林业生态建设目标,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3-15 16:53:51 文章热度:5747
        2018年3月13日,文山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强调要进一步完善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推进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附原文内容: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文政办发〔2018〕39号各县(市)人民政府,百色—文山跨省经济合作园区管委会,州直各委、办、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6〕8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7〕119号)精神,巩固和扩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更好实现“生态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完善我州集体林权制度制定出以下实施意见:...[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2-28 08:59:31 文章热度:12210
        不管现在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只要你原有承包地,你不同意放弃承包权,新法规定,必须确权给你。现在“三块地”确权延长了,可以纠正。那林权证的使用年限是多久?可以分户吗?林权证的有效期与你对林地的承包期限挂钩。即你承包多久,林权证的有效期就是多久,林地的承包期为一般为30到70年,也就是说你的林权证的有效期为30到70年,如果林地是他人转包给你的,那么林权证的有效期应当扣除已经承包的年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可以分户吗...[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2-12 11:44:16 文章热度:2968
        峡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林地流转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峡府办字〔2017〕186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林地流转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2017年12月21日(此件主动公开)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林地流转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加快现代林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根据江西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林地流转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赣办发〔2014〕24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2-06 10:18:19 文章热度:1352
        2018年2月5日,四川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征求《眉山市彭山区集体林权流转管理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的通知,表示任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强迫农户流转其承包经营的林地。附原文内容:关于征求《眉山市彭山区集体林权流转管理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的通知广大社会公众: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水平,我局草拟了《眉山市彭山区集体林权流转管理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征求您的宝贵意见。如果您对本征求意见稿有任何建议意见,欢迎从即日起至2018年2月20日联系我局提交。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联系人:李云红,联系电话:37611509眉山市彭山区林业局2018年2月5日眉山市彭山区集体...[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2-05 17:31:20 文章热度:1195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广府办发〔2018〕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7〕68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林地经营权,创新林业经营模式和国土绿化机制,促进集体林权规范...[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2-07 09:33:52 文章热度:1118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集体林权流转管理的实施意见安府办发〔2017〕26号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关于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市场运行的意见》(林改发〔2016〕100号)、《贵州省森林林木林地流转条例》,进一步规范集体林权流转,维护广大林农、林业经营者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市人民政府就推进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流转林权范围(一)集体林权流转是指在不改变林地所有权和林地用途的前提下,林权权利人将其拥有的集体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依法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他人的行为,不包括依法征收致使林地经营权发生转移的情形。区划界...[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1-02 14:21:52 文章热度:1398
        关于印发南川区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川府办发〔2017〕119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南川区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9月22日(此件公开发布)南川区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6〕83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72号),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创新集体林业保护发展体制机制,盘活集体森林资源,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30 13:50:14 文章热度:873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沈政办发〔2017〕86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7〕55号)精神,为深化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集体林业建设,充分发挥集体林业在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林地经营权,推进集体林...[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23 09:41:16 文章热度:2123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6〕83号)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扩大陕西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实现森林资源持续增长、农民收入稳步提高的目标,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不断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创新林业产权模式和国土绿化机制,广泛动员农民和社会力量发展林业。到2020年,集体林历史遗留问题基本解决,产权更加清晰,集体林地“三权分置”运行机制基本形成...[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20 17:14:02 文章热度:7959
        在农村,有的农民在承包的耕地栽树,并且之后办了林权证,如今开展农村土地确权,像这种情况还能确权吗?怎么确权?你的承包耕地已经种上了树,并且依法颁发了《林权证》给你,也就是说此时你的耕地已经是林地的性质,并且已经给该地及地上树木办理了“身份证”了。这种情况是不参与此次农村土地确权的。注意,一般来讲耕地的性质是不能随意改变其农业用途的,目前耕地能转为林地的多是“退耕还林”政策在牵线搭桥。既然讲到了这一点,那么就继续分析下目前我国退耕还林的土地的确权问题。一般来讲有3种情况:第一种:就是你的这种情况:已退耕还林,并取得林权证。这个是不再确权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第二种:已退耕还林并领取相关...[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16 10:50:07 文章热度:1048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7〕140号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我区集体林地占全区林地面积的1/2,占全国集体林地面积的近1/8,居全国第一位。2008年以来,我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推进,集体林业焕发出新的生机,为巩固和完善农村牧区基本经营制度、促进农牧民就业增收、建设生态文明、推进林业现代化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目前还存在集体林业效率低下、产权保护不严格、生产经营自主权落实不到位、规模经营支持政策不完善、管理服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为巩固和扩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充分发挥集体林业在维护生态安全、实施精...[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29 09:43:05 文章热度:1692
        日前,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其中对接下来江西省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走向给出了明确的指示,那么江西省“集体林权制度”究竟将如何改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改革目标到2020年,全省基本建立所有权明晰、承包权稳定、经营权放活,权益保护有力、管理服务完善、资源合理利用、功能多元开发的集体林业良性发展机制,全省集体林亩平蓄积达到4立方米以上,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突破2万家,林农涉林收入年均增长12%以上,实现生态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改革措施有哪些?1.加强林权权益保护(1)进一步明晰产权继续做好集体林确权颁证工作,推进建立国土、林业部门成果共享的林权权籍调查机制,由不动产登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18 10:18:55 文章热度:7298
        目前我国林业改革不断深入,集体林权流转规模不断扩大,各种“乱象”也随之产生,对此,国家林业局出台了《关于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市场运行的意见》,里面对我国集体林权流转做出了具体的要求。1、流转林权范围集体林权流转是指在不改变林地所有权和林地用途的前提下,林权权利人将其拥有的集体林地经营权(包括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林地经营权和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依法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他人的行为,不包括依法征收致使林地经营权发生转移的情形。2、集体林权流转方式集体林权可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抵押或作为出资、合作条件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流转。区划界定为公益林的林地、林木暂不进行转让,允许...[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7-31 09:17:05 文章热度:636
        历经多年探索改革,目前,集体林地“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全国确权集体林地27.05亿亩,发放林权证1.01亿本,林改极大促进了林地发生和农民增收,改革是如何从“要我造林”变成“我要造林”?上世纪80年代初期,中央作出了实行耕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战略决策,把耕地承包到户,实现“田有其主”,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到200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把林地承包到户,要实现“山有其主”。捷文村,福建省武平县万安镇的一个行政村。上世纪80年代,山林一直属于集体所有。林农对集体林不能管、不敢管、不想管,而村集体又管不住、管不好、没法管。捷文村1...[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7-28 08:57:00 文章热度:3884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中国农村的又一次伟大革命,那么,集体林权指的是什么?所谓集体林权,是指集体经济组织及其全体成员对森林、林木、林地等森林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林地承包经营权。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如何?从福建龙岩市武平县召开的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场经验交流会上获悉,我国大力推进并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集体林地“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全国确权集体林地27.05亿亩,发放林权证1.01亿本。“八山一水一分田”的福建是全国率先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省份。200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6-02 13:41:40 文章热度:1624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充分发挥集体林业在维护生态安全、实施精准脱贫、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6〕83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结合安徽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明确目标任务(一)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省集体林业良性发展机制基本形成,产权保护更加有力,承包权更加稳定,经营权更加灵活,林权管理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完成全省集体统一经营的林地林木股权量化到户改革,建立林权抵押贷款与担保收储机制,实现森林资源持续增长、林业经济活...[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6-02 09:36:12 文章热度:2197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7〕65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6〕83号)精神,扎实有序推进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充分发挥集体林业在维护生态安全、助力精准脱贫、推动农牧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经省政府同意,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聚焦“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围绕“四个...[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6-02 09:12:20 文章热度:2359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6〕83号)精神,深入推进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实现集体林区森林资源增长、农民林业收入增加、生态防护功能增强,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林地经营权,推进集体林权规范有序流转,促进集体林业适度...[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