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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拆迁

       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城市的发展是一个不断进行再建设的过程,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生产力得到空前的发展。为了城市的整体规划,有时也为了国家专项工程建设的需要,有必要对原有建筑房屋进行拆除、搬迁,达到整体的整齐划一或对日益紧张的国有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在此土流网小编精心汇总了关于土地拆迁政策、土地拆迁补偿标准的相关文章,供大家阅读。

发布时间:2017-01-03 16:49:11 文章热度:2640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征收(收回)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试行)的通知金政办发〔2016〕15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金秀瑶族自治县征收(收回)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试行)》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2月30日金秀瑶族自治县征收(收回)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实施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2-27 09:38:35 文章热度:31641
        广州拆迁补偿: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城中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将按每栋村民住房280平方米确定基准建筑面积进行复建安置,而与此前征求意见稿相比,《办法》对“区位补偿单价”做出了调整,提高了10%的标准。一、广州城中村拆迁的补偿标准广州市法制办副主任刘庆国介绍,有合法产权的被征地农民的住宅房屋,按照每栋村民住房280平方米确定基准建筑面积进行复建安置。被征收房屋合法产权套内建筑面积不足280平方米的,根据被征收房屋权利人意愿按280平方米予以安置,不足部分由被征收房屋权利人按安置房的建安成本价(房屋建筑成本和房屋设施...[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2-22 16:59:20 文章热度:950
        集体土地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呢?看看下面三种方式。一、货币补偿。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计算公式:(1)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被拆迁居住房屋建筑面积。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区分房屋结构、等级分别计算合并补偿。(2)宅基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宅基地综合补偿单价×核定的宅基地土地补偿面积。注:未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设房屋,按照重置成新价和剩余使用期限予以补偿,不给予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单价由市国土房管局根据从化市国...[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2-19 09:35:06 文章热度:4028
        关于印发《宁波杭州湾新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甬新管发〔2016〕41号各局(办、委)、庵东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宁波杭州湾新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若干规定(试行)》已经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2016年12月8日宁波杭州湾新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若干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工作,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乡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2-05 17:15:15 文章热度:11280
        2016年度慈溪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价格及有关补偿费用标准根据《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实施细则》、《慈溪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若干规定》(慈政发〔2016〕29号,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2016年度慈溪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价格及有关补偿费用标准。一、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地段等级范围划分慈溪市中心城区90平方公里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地段等级范围划分见附表一。中心城区90平方公里外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地段等级范围划分另行规定。二、被拆迁房屋补偿金额结算办法(一)被拆迁人实行多(高)层调产安置和货币安置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2-05 15:19:07 文章热度:3275
        关于对《慈溪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若干规定》有关问题的解释慈土资发〔2016〕16号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正确适用《慈溪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若干规定》(慈政发〔2016〕29号,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结合本市拆迁工作实际,现就有关规定解释如下:一、关于可安置面积(一)因出卖、赠与或析产等原因转让房屋发生产权转移的,转让方在适用低限安置标准时应合并计算其所转让的房屋建筑面积。受让方在适用低限安置标准时应合并计算受让所得房屋与自有集体所有土地房屋的建筑面积。(二)按照建筑面积“拆一还一”方式实行调产安置或货币安置的非农户,不享受农业户低限安置标准及基本...[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2-02 17:40:47 文章热度:5528
        慈溪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若干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工作,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乡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因征收集体所有土地而拆迁房屋及附属物,并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的,适用本规定。第三条市房屋征收中心为我市实施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工作的机构(即拆迁人),统一实施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房屋征收分中...[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2-02 15:56:26 文章热度:1352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意见提出,抓紧甄别纠正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件。对于改革开放以来作出的涉及重大财产处置的产权纠纷以及民营企业和投资人违法犯罪的生效裁判,当事人、案外人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将及时审查,认真甄别。对经审查确属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纠正并赔偿当事人损失。这其中,和咱农民关系最密切的就是关于土地被征用和房屋被拆迁后补偿标准过低的问题。《实施意见》里的具体规定是这样的:《实施意见》提出,依法妥善处理与政府行为有关的产权申诉案件。对于政府在土地、房屋...[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1-04 09:56:38 文章热度:9288
        为加强绍兴镜湖新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管理,保障新区建设的工程的顺利进行,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镜湖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9-28 17:07:59 文章热度:6159
        9月27日凌晨,演员叶祖新在微博更新了一条“老家土地被强征”的微博。一时之间,有关于“叶祖新老家土地被强征”的消息就引起了无数网友的关注和热烈讨论,小编也借此机会给大家普及一下我国农村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需要,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并对房屋所有者进行迁移安置,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房屋拆迁补偿可实行货币补偿,也可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补偿。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一、农村房屋拆迁赔偿标准之货币补偿其一,房屋价值补偿。补偿标准同产权交换一样,不过增加了一项:即计算补偿...[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8-23 15:51:33 文章热度:14756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的税费相关法律规定1、印花税:财税[2006]162号(适用税目);财税[2008]24号(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用地);财税[2010]88号(公租房用地);国税函[2004]150号(核定征收)等。2、契税:财税[2004]134号(计税依据);财税[2012]4号(改制重组);国税函[2002]1094号(以项目拿地);国税函[2005]436号(免土地出让金)等。3、耕地占用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条例实施细则》等。4、城镇土地使用税:财税[2006]186号(征税起始时间);财税[2008]152号(征税终止时间);财税[200...[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8-18 16:52:32 文章热度:11506
        农村征地拆迁行为实际包括了土地征收、土地征用和拆迁房屋两个阶段。农村土地征收拆迁一般程序有哪些步骤?一、征地程序1、办理用地申请用地单位需要征用土地进行项目建设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县国土房管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提出用地申请。2、拟定征地方案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用地单位提出的用地申请后,应自申请之日起30日内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工地方案。3、征地审查国土房管局根据各项征地相关方案编制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并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审核。4、征地审核与批复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和有关方案后,对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应当在5日内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5、征用土地方案...[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8-15 10:17:24 文章热度:9743
        通州区潞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B、C、D片区)集体土地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与安置方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障通州区潞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B、C、D片区)(以下简称本项目)住宅房屋拆迁顺利进行,依法维护拆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等文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第二条 项目范围本项目拆迁范围具体为通州区潞城镇留庄村、东夏园村、庙上村、东小营村、黎辛庄村、常屯村、后屯村、孙各庄村、召里村、堡辛村共十个村村域范围内的住宅及其构筑物。第三条 拆迁人及工作职责北京新奥集团有限公司是本项目的实施主体,即项目拆迁人(以下简称拆迁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8-12 11:48:04 文章热度:4002
        问:政府给予拆迁补偿土地增值税如何处理,能否冲减开发成本?答:对于土地增值税的处理,各地税务机关大多认同政府返还土地款,直接冲减土地成本的处理方法。例如:《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地税函[2012]92号)第六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从政府部门取得各种形式的返还款,地方税务机关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其返还款不允许扣除,直接冲减土地成本。在核定征收方法下,作收入处理对其影响不大;但查账征收方式下,征地补偿如果作收入不冲减土地成本会加大加计扣除的基数,降低土地增值税税负。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8-11 14:14:14 文章热度:6496
        第一条为规范娄底市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以下简称“征地拆迁”)工作,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居)民和其他权利人(以下简称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各项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集体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及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适用本办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曾经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的,征收其剩余土地时,征地补偿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按本办法执行。非农业建设经批准使用国有农场、林场、牧场、渔场的土地,以及乡(镇)...[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7-28 09:53:03 文章热度:5805
        日前,南京市政府法制办就《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新版拆迁办法明确规定,超过半数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方案持有异议的,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根据听证意见修改补偿方案并及时公布。这一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已在南京政府法制网立法征集意见栏目全文刊登。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即日起至8月1日前可通过南京政府法制网在线提交意见和建议,或邮寄至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C座405室)。最新消息:2017年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已正式公布,生效日期为2017年3月10日。大家可以看下具体文件:南京市国有...[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7-13 11:30:10 文章热度:3823
        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征地规模日益扩大,与此同时,征地拆迁已成为当前社会舆论关注的热点、焦点及各级政府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从现状看,征地拆迁程序执行的不规范、拆迁依据的补偿安置政策与经济社会发展的不适应,拆迁补偿资金存在滞留、截留、挤占和挪用等违法违规的现象。结合近年来对征地拆迁项目财务审计的工作实践,认为在征地拆迁财务审计中应重点关注以下审计环节,并通过举例加以说明。一、征地程序合法合规性的审计征地拆迁项目审计的前期应重点关注征地报批前与征地报批后的工作程序一征地报批前的工作程序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征地报批前必须履行告知、确认、听证程序。1通过查看留存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7-11 10:26:02 文章热度:32016
        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娄底市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娄政发〔2016〕1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机构:现将《娄底市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娄底市人民政府   2016年6月30日娄底市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以下简称“征地拆迁”)工作,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居)民和其他权利人(以下简称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各项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7-01 10:23:34 文章热度:2588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中省驻郴各单位:《郴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第一条为规范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保障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村(居)民和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各项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郴州市行政区域内,因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青苗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的,适用本办法;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办法所称被拆迁人,是...[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6-28 15:07:36 文章热度:5624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体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安置工作,保障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德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常政发〔2015〕2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县行政区域内集体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安置(以下简称征地房屋拆迁安置)适用于本办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后,其原有剩余土地征地房屋拆迁安置按照本办法执行。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对公路、铁路、水利、水电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房屋拆迁安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