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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转性

       土地转性,是指凡是涉及到了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性质、不同用途的土地之间的转换及变更,均需要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尤其是我国实行耕地保护主义,对农用地性质改变规定了较为严格的法定程序。首先,集体土地征为国有,必须经过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征收基本农田、三十五公顷以上的耕地及七十公顷以上的其他土地必须有国务院批准。其次,征收上述以外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所以,如果征收的是农用地,应当先行办理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如果超过征地批准权限,则需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发布时间:2017-12-19 14:53:58 文章热度:2643
        随着我国人口的增多,越来越多的人无法获得土地,不过可通过租赁、转让或承包的方式来获得土地,但是需满足一定的条件方可进行,那三沙市西沙永兴岛宅基地转让需要什么条件?一、农村宅基地可以有条件的转让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村村民因继承等原因形成一户拥有二处以上宅基地的,多余的住宅应当转让。受让住宅的村民必须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可见,我国法律虽然原则上规定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但是考虑到继承等原因造成的宅基地拥有量不均衡的现状,还是有条件的认可宅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2-12 11:41:35 文章热度:3050
        黔江府通〔2017〕33号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市规划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公告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征收冯家街道渔滩社区1组等2个社区3个组部分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相关规定,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征地批准机关、时间及批准文号重庆市人民政府于2017年7月27日以《关于黔江区实施城市规划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渝府地〔2017〕1042号)文件批准。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冯家街道渔滩社区1组、5组,桂花社区8组集体农用地38.7215公顷(其中耕地18.60...[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2-01 14:43:36 文章热度:847
        在农村,宅基地只要满足条件且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是准许转让的,不过,不像卖房子那样,过个户就可以了,转让双方必须满足相关的条件方可转让,那日喀则康马县、拉孜县、南木林县宅基地转让需要满足哪些条件?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5、宅基地使用随房一并转让。农村宅基地转让的除外条件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必须和住房一起转让。2、下列转让应认定无效:(1)城镇居民购买;(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5)受让人已...[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1-21 13:43:48 文章热度:598
        随着土地征收范围的扩大、补偿标准的提高,大部分人看到了宅基地房屋的升值空间,许多卖方反悔,要求法院确认买卖合同无效,使得转让的土地产生各种纠纷,那庆阳合水县、华池县、环县宅基地转让纠纷怎么解决?1、农户之间发生宅基地权属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尊重历史,相互谦让,协商解决问题。双方协商成功,最好签订协议。双方达成的协议,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村民的合法权益;2、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当地乡(镇)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受理机关提出处理申请。申请处理时,应以书面形式写明:申请人、对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申请处理的事项、具体要求和理由,并附争议地块示意图;有关证据...[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27 12:04:06 文章热度:1825
        福建省福州市2017年度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的批复闽政文〔2017〕329号福州市人民政府:你市2017年度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已经国务院批准。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福州市2017年度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的批复》(国土资函〔2017〕601号),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福州市呈报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同意将农用地81.6公顷(含耕地59.4公顷)、未利用地26.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建设用地37.2公顷;其中征收集体土地116.4公顷,使用国有土地28.8公顷。核减申报用地918.9832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864.3945公顷,农用地654.0164公顷(含耕...[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24 14:02:56 文章热度:2402
        由于我国土地市场一直都较为火热,出于利益考量,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转让合同后违约的情形时有发生。那么如果土地转让方违约,受让方可请求赔偿土地增值损失吗?以下是最高人民法院给出的答案。最高人民法院:土地转让方根本违约导致受让方不能取得土地,根据《合同法》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应赔偿受让方损失,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预期利益。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预期利益即土地溢价。最高人民法院建议: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方签订土地转让合同后,又将土地高价卖给第三人并办理过户的,应赔偿受让方土地溢价损失,也即转让方高价转卖的差价实际上最终将赔付给受让方,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另...[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7-31 09:20:43 文章热度:1612
        长汀县2017年度第二批次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长汀县2017年度第二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17]254号)文件批准我县2017年度第二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同意征收我县策武镇策田村水田0.009公顷、旱地0.1648公顷、园地0.015公顷、其他农用地0.389公顷,古城镇古城村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2792公顷,馆前镇汀东村水田0.6225公顷、其他农用地0.0653公顷,南山镇中复村水田0.6202公顷、其他农用地0.0898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061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3.2609公顷。我县国土资源局对被征收土...[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7-31 09:16:53 文章热度:1550
        长汀县2017年度第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长汀县2017年度第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17]202号)文件批准我县2017年度第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同意征收我县大同镇黄屋村园地0.0228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58公顷,罗坊村林地0.1991公顷、其他农用地0.0395公顷、未利用土地0.0748公顷,濯田镇水口村水田0.8175公顷、旱地0.0068公顷、其他农用地0.1348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1.3533公顷。我县国土资源局对被征收土地制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7-07 08:51:14 文章热度:9839
        目前宅基地确权已经在我国陆续开展,但是不少农民朋友们对于一些确权情况还是感到疑惑不解,比如,如果宅基地已办理宅基地使用证,但涉及宅基地转让(买卖)、继承、赠与,户主变更及丢失的又该怎么确权呢?下面小编来一一为大家解答。1、已经发生转让且受让人在本村有户口的,按照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可以进行登记发证。2、已经发生转让但在本村无户口的,只统计备案,不予登记发证。3、因买卖、继承、赠与、置换房屋而发生宅基地使用权转移的,可依法办理宅基地用地变更手续:①对宅基地发生买卖(转让)行为的,转受让双方为本村农业户的,除提供常规登记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和原土地使用证、公...[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7-03 08:59:40 文章热度:4780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批而未供土地转用指标盘活工作的通知浙土资规〔2017〕3号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建设用地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的通知》(浙政办发〔2011〕72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浙江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创建工作方案的批复》(国土资函〔2016〕802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盘活批而未供土地转用指标工作通知如下:一、可盘活的指标类型1999年1月1日以来依法批准...[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6-16 09:10:35 文章热度:1864
        随着我国城市经济的快速开展,不少乡村居民愿意把本人的宅基地转让给别人,然后搬到城市里寓居。为此,却常常会引发宅基地转让纠葛。那么,关于宅基地转让协议纠纷应该如何处置呢?遇到宅基地转让纠葛该如何处置?1、协议要看详细的签约对象宅基地转让协议的效能要看详细的签约对象,假如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转让宅基地的,那么该协议是有效的;假如是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且未取得集体经济组织同意的,转让宅基地运用权,那么就是无效的。由于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则,宅基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一切,为了满足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寓居和生活需求,不能像本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成员停止转让。2、协议无效的法律结果是恢恢复状依据合同...[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6-02 08:58:49 文章热度:3496
        最近全国各地的房地产限购政策刮起了一阵冷风。那么,在2017年全国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有哪些呢?今天凌晨出台了一个住房公积金新政策。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6月上线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最新消息:近日,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全国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2016年,全国住房公积金业务继续保持安全、平稳的发展态势,缴存、提取、贷款等主要指标持续增长,资金使用效率不断提高。2016年,全国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238.25万个、实缴职工13064.50万人,分别比上年增加6.9万个、671.19万人,均保持了连年增长。2016年,公积金缴存...[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5-23 08:46:56 文章热度:1506
        宅基地是我国农民固有的资产,是国家分配给农民建筑房屋的土地,随着农村土地、土地流转、宅基地流转等政策的开始,极大地提高农民宅基地的价值,同时新的《土地管理法》正在紧锣密鼓的修订当中,农村建设用地如实、农村宅基地规范等政策都将会提出了,这样一来对于农村违法违规转让买卖宅基地的农民来说,都将会收回其宅基地。虽然农村宅基地能够实现流转,但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根据相关规定,宅基地流转只能够在农村集体组织内部进行,且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宅基地、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并且符合宅基地的使用权分配条件,且需要经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随着现在推动农民进城的政策开始,农民进城落户之后也能够转让自己的宅基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5-19 12:03:10 文章热度:5055
        土地转让与土地出让不同,土地出让系从国家处受让土地使用权,相当于“一手买卖”,土地转让系从土地使用权人处受让土地,相当于“二手买卖”,从法律风险角度看,土地转让的风险远大于土地出让,风险的防范是多方面的,而合同风险防控是重点。一、转让标的(转让土地)的确认对于转让土地的信息要在合同中全面体现,首先,可以解决转让方与受让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其次,信息披露可强化转让方对所转让土地的保证责任。一般来讲,对土地信息的确认分为三个层次:即土地权利信息、土地财税信息和土地开发信息。1.土地权利信息主要包括:产权证号、位置、面积、容积率、规划用途、有无抵押、查封情况等。2.土地财税信息主要包括:土地出让金缴...[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4-28 16:29:47 文章热度:1541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贾先生现有35亩综合养殖用地转让,价格为150万元,转让年限为20年。该综合养殖用地各手续齐全。围墙已经圈起,临路,交通方便。欢迎有投资意向的朋友实地参观考察!一、土地图片 二、土地详情土地权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权属类型:个人土壤质地:粘土有效土层厚度:100-150cm土地肥力:一般地块形状:规则平整程度:平整灌溉条件:基本满足排水条件:基本满足三、联系方式联系人:贾先生联系电话:4008060915转63069该地块详情链接:http://hnyichengqu.tuliu.com/s-view-21765.html(点击左侧链接可查看,千万不要错过这样一个养殖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4-28 16:25:27 文章热度:2993
        河南省驻马店市汝南县贾先生现有50亩畜牧养殖用地转包,转包价格为8万元,转包年限为8年。该养殖厂是原国有养殖场,交通位置便利,场内设备齐全,有供水供电设施,地磅,石料加工坊,住房,等等,厂房多栋,可以分租,价格低廉,现有养殖厂房12座,职工宿舍一座5间,还有办公室等,欢迎有投资意向的朋友实地参观考察!一、土地(养殖厂)图片二、土地详情土地权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权属类型:个人土壤质地:粘土有效土层厚度:大于150cm土地肥力:较高地块形状:规则平整程度:平整灌溉条件:充分满足排水条件:充分满足三、联系方式联系人:驻马店贾先生联系电话:4008060915转06127该地块详情链接:http:/...[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3-29 10:21:05 文章热度:3387
        在农村,不种的土地可以采用转让、租赁、入股等多种方式来赚钱,那么这些种方式的区别什么,哪一种土地流转方式更赚钱呢?一、土地转让土地转让土地转让就指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A把土地转让给B,需要经过村委会同意。并且从此以后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归B所有。需要注意的是转让这种形式,会使农户彻底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所以要把承包地转让出去的农户必须要有稳定的非农收入,所以转让之前一定要想好啊!对于从事农业生产的B来说,转让得来的土地,自己拥有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投资土地,改良土壤等,...[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3-06 10:55:12 文章热度:2661
        对于宅基地的使用权,市民们并没有所有权,所以并不是想转就转的,那重庆市大足区农村宅基地转让无效的情况有哪些?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1)城镇居民购买;(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法律责任第十九条...[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2-16 11:26:44 文章热度:3107
        随着城市化的逐步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都跑向城市赚钱,使得家中的宅基地逐渐荒废,其实宅基地是可以转让的,那2017年自贡市宅基地转让需要哪些条件?一、农村宅基地可以有条件的转让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村村民因继承等原因形成一户拥有二处以上宅基地的,多余的住宅应当转让。受让住宅的村民必须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可见,我国法律虽然原则上规定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但是考虑到继承等原因造成的宅基地拥有量不均衡的现状,还是有条件的认可宅基地的转让的。二、宅...[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2-05 09:45:08 文章热度:45682
        转让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一种方式,对于2020年农村土地转让合同你是怎样理解的?为大家整理的2020年农村土地转让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2020年农村土地转让合同范文1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一、转让标的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巫溪县镇村组小地名叫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永久转让给乙方。2.地块四至:东齐:西齐:南齐:北齐:3.面积:二、转让期限:永久。三、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四、支付方式和...[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