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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转性

       土地转性,是指凡是涉及到了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性质、不同用途的土地之间的转换及变更,均需要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尤其是我国实行耕地保护主义,对农用地性质改变规定了较为严格的法定程序。首先,集体土地征为国有,必须经过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征收基本农田、三十五公顷以上的耕地及七十公顷以上的其他土地必须有国务院批准。其次,征收上述以外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所以,如果征收的是农用地,应当先行办理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如果超过征地批准权限,则需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发布时间:2017-01-21 17:31:13 文章热度:8236
        农村居民将自家分得的宅基地进行转让,肯定不是说随便就能转让的,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究竟2017年农村宅基地转让条件有哪些呢?现在为大家具体作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宅基地转让条件有哪些?一、农村宅基地可以有条件的转让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村村民因继承等原因形成一户拥有二处以上宅基地的,多余的住宅应当转让。受让住宅的村民必须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可见,我国法律虽然原则上规定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但是考虑到继承等原因造成的宅基地拥有量不均衡的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1-19 16:38:44 文章热度:2753
        农用地转用审批,是指建设占用耕地、林地、草地等农业用途的土地时,须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制度。这是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重要环节。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4条第1款以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19条的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确定的农用地转用指标;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用的,还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不符合规定的,不得批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4条以及《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部〈报国务院批准的建设用地审查办法〉的批复》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1-19 15:46:50 文章热度:2275
        有时候很多农民朋友会搞不明白土地流转、土地出让与土地转让这三者的区别,现在为大家详细的解答,希望能为你解决困惑。土地流转。土地流转是最为宽泛的使用权转移,无论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都包含一级流转和二级流转。就国有土地来说,一级流转即国家将土地使用权进行让渡,主要是出让(招标、拍卖、挂牌)、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等;二级流转即土地使用权人依法从国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再让渡其使用权,包括转让(买卖、互换、赠与)、出租和抵押等。就集体土地来说,一般指承包地的流转。其一级流转,是指农用地使用权的原始取得,即集体将土地发包给农户;二级流转,可以是出租、抵押、入股、合作,也可以是转包、转让(承包权)、...[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1-19 15:22:07 文章热度:1865
        目前我国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程序有以下步骤:一、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因此,用地单位在初步选定某农用地为建设用地后,应首先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规划必须符合原国家局发布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国家土地管理局令》第七号)的要求。如该建设项目列入国家国土资源局编写的《限制供地项目目录》,则地方人民政府批准提供建设用地前,须先取得国土资源部许可,再履行批准手续。如该建设项目列入国家国土资源局编写的《禁止供地项目目录》,则在禁止期限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受理其建设项目用地报件,各级人民...[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1-19 15:20:07 文章热度:4747
        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在征地过程中是比较容易被忽略的一个文件,但是这个文件的有无直接决定了征地的合法与否。所以有必要对他进行一个了解。一、农用地转用的批准权限《土地管理法》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实行两级审批的制度,即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1、国务院的批准权限(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2)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1-19 15:17:12 文章热度:2573
        如何将农用地转成公益用地?此处的公益用地也包含两种情况:乡(镇)村公共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如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办公、学校、医院、农技推广站、敬老院以及乡村级道路、供水、公共厕所用地。将农用地转成公益用地的程序,与转成乡镇企业用地的程序是一致的。将农用地转成宅基地并办理土地登记手续之后,使用人对使用的土地享有了宅基地使用权,将农用地转成乡镇企业用地(工商业用地)或公益用地并办理土地登记手续之后,使用人对使用的土地享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人有权在土地上建设建筑物,用于非农业用途,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还可依法出让、出租、转让、转租和抵押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1-19 15:12:57 文章热度:4529
        乡镇企业用地包含两种具体情况,第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兴办乡镇企业使用的建设用地。第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使用的建设用地。根据政府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申请将农用地转成乡镇企业用地,按以下程序办理:1.项目立项。项目单位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或核准、备案)手续。2.申请规划条件。项目单位持项目批准(或核准、备案)文件,向规划部门申请规划选址。属于征地留用地的项目,项目单位可按规定持留用地指标核定书直接向规划部门申请规划选址。规划部门出具规划红线并提供规划条件。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1-19 15:11:37 文章热度:12460
        根据规定,将农用地转成宅基地的手续如下:1.提出建房申请。农村村民每年一次性向所属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会议讨论同意,由村民委员会在村内将申请建房村民的现居住情况及申请建房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建设农民公寓式住宅的,由农村村民与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农村村民建房协议。2.审核建房申请。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将申请建房村民的现居住情况及公示情况、农村村民建房协议送镇、街国土资源管理所审查后,报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3.确定年度村民住宅用地范围。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审核村提出的建房申请,并核定建房申请人名...[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1-18 15:19:21 文章热度:13938
        土地流转和土地转让区别:土地流转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出让经营权。土地转让有两种方式:一是土地使用人将土地使用权有偿或无偿地转移给他人;二是在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的情况下,土地转让指承包人自找对象,由第三者代替自己向发包人履行承包合同的行为。土地流转,是对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不涉及所有权的转移,土地仍归村集体所有。流转面积一般较大,按法律规定,流转的农用地也只能用于农业开发,不能改做他用,每年向土地所有者缴纳租金或一次性付清多少年的租金。举例来说就是,我是某村的村长,我们有100亩的耕地,但村里的壮劳力都出去打工赚钱了,那地不能就这么荒着啊。于是我就召集村里的村民代...[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2-28 10:26:36 文章热度:2113
        合国土包征告[2016]64号合肥市2016年第66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标准及安置途径告知书包河区烟墩街道南河村、束岗村、胡李村、滨湖家园社区、庙卫村,义城街道南徐村、大陈村、北徐村、周坎村:因城市建设需要,拟征收236.028亩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用地项目名称合肥市包河区2016年统征地块七十八、合肥市包河区2016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地块五十六、合肥市包河区2016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地块五十九、合肥市包河区2016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地块六十、合肥市包河区2016年交通运输地块五十一、合肥市包河区2016年交通运输地块八十七、合肥市包河区2016年交通运输地块九十八。...[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2-06 14:49:36 文章热度:9764
        林地作为市场要素充分融入到市场经济中,对林业经济发展无疑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但也有一些问题不容忽视,主要是参与林地流转的各方法律意识不强,不去林权办证中心办理林地流转变更手续,私下达成林地流转协议,于是在特定环境下就产生了诸多隐患。隐患一林地非法流转造成目的偏移,林地流转主要目的是以林地为市场要素,争取更多的人力、财力投入到林地上,推动森林资源更好更快向前发展,而有的林地流转成了变相买山卖山,打着林地流转的幌子,林权改革对林木进行毁灭性砍伐,谋取即得利益,一旦被人举报受到查处,流转双方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为自己进行林地非法流转交上一笔高昂的学费。隐患二林地非法流转纠纷难解,村民之间进行林地流转可...[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2-02 09:56:30 文章热度:2053
        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南山镇石门溪水库工程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通告    2016年11月3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福建省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长汀县南山镇石门溪水库工程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16]747号)批准长汀县南山镇石门溪水库工程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现将有关内容和事项公告如下: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长汀县南山镇石门溪水库工程建设用地。二、农转和征收土地位置: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土地位于南山镇塘背村(具体范围详见用地红线图)三、被征地村及面积:南山镇塘背村5.6088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5.6088...[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1-28 17:22:51 文章热度:11492
        农用地,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是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能源、交通、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用地等,付出一定投资(土地开发建设费用),通过工程手段,为各项建设提供的土地。是利用土地的承载能力或建筑空间,不以取得生物产品为主要目的的用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农用地转用审批指农用地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转变为建设用地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农用地转用的基本流程:1、农用地转用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首先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0-31 09:26:48 文章热度:2766
        农户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转让后,该土地被征收,受让方能享受哪些补偿?处理此类问题的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二《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三《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0-19 12:15:02 文章热度:13373
        土地流转、土地出让和土地转让是农民们生活中常用的概念,那么,三者的区别在哪里呢?土地流转土地流转是最为宽泛的使用权转移,无论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都包含一级流转和二级流转。就国有土地来说,一级流转即国家将土地使用权进行让渡,主要是出让(招标、拍卖、挂牌)、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等;二级流转即土地使用权人依法从国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再让渡其使用权,包括转让(买卖、互换、赠与)、出租和抵押等。就集体土地来说,一般指承包地的流转。其一级流转,是指农用地使用权的原始取得,即集体将土地发包给农户;二级流转,可以是出租、抵押、入股、合作,也可以是转包、转让(承包权)、互换和托管等。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9-12 16:58:49 文章热度:1470
        2016年9月5日,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发布文件,《晋安区2016年度第三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出台并予以公示,此块土地位于宦溪镇,用于宦溪镇饮水工程建设,以下为公告全文:福州市晋安区2016年度第三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23条规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市晋安区2016年度第三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16〕367号),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土地的地块编号、权属、面积及...[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9-12 11:47:21 文章热度:887
        近日,安徽省合肥、淮南、马鞍山3市2016年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获国务院批准。批准农用地742.8116公顷(含耕地593.464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农村集体所有土地1063.2122公顷。共批准城市建设用地1077.171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762.2294公顷。相关阅读:合肥,简称庐,古称庐州、庐阳。是安徽省省会、合肥都市圈中心城市,皖江城市带核心城市,是国务院批准确定的中国东部地区重要中心城市、全国重要的科研教育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合肥地处中国东部地区、长江下游、巢湖之滨、濒江近海。全市下辖4个区、4个县、1个县级市,总面积11445.1平方公里。2015年,建成区面积40...[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8-11 16:23:34 文章热度:3949
        按照《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第6条规定,原划拨、承租土地使用权人可申请办理协议出让。那么,在土地登记前,土地使用权人是否应该缴纳契税?有哪些具体的法律依据和条款?>>推荐阅读:集体土地是否有划拨一说?集体土地是否有继承权?...[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8-11 16:06:39 文章热度:7234
        近日有很多朋友咨询,划拨土地上的房屋能否转让?答案是肯定,可以。转让后,土地必须办理转让手续吗?法律是这样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二、《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十二条以划拨方式取...[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8-08 11:13:09 文章热度:1605
        漳州开发区2016年度第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公告信息公开1、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度第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2、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一书三方案”3、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度第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公告4、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度第一批次用地征地补偿、安置公告5、征地告知书(漳招国土资[2015]征告1号)6、石坑社区回执函7、征地告知书(漳招国土资[2015]征告2号)8、大径社区回执函9、征地告知书(漳招国土资[2015]征告...[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