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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不动产登记的好处主要表现在一是,方便群众。二是,提高效率。三是,降低成本。四是,保障权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已经2015年6月29日国土资源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那么2017不动产登记政策是怎样的呢?

发布时间:2018-07-02 10:51:24 文章热度:6939
        各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委):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总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山东省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发证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的重要意义推进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体现。党的十九大提出,农业农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2018年中央1号文件和省委1号文件都提出了“扎实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6-29 10:56:25 文章热度:6926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全文早已下发,但是很多人对此还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仔细了解下,事关你我。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15年3月1日起施行(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规范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第三条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第四...[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6-28 09:38:29 文章热度:3198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2017年3月7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处理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相关问题的意见》(郑政〔2017〕6号,以下简称6号文件)发布实施以来,妥善解决了一大批“国有建设用地上,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但未完善用地或者规划建设等手续的房地产”。在后续业务办理中,登记机构陆续又发现存在“国有建设用地上,因经适房配建商业部分未办理商业用地手续、越界超占、房地权属不一致等问题,不动产登记机构无法为房地产企业或购房群众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导致相关群众多次聚集上访,影响社会稳定。为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维护社会稳定,针对当前比较突出五类问题,按照“尊重历史、信守承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原则,依...[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6-12 16:47:17 文章热度:1281
        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那为什么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制度?程序有哪些?夫妻关于不动产登记产生纠纷怎样处理?为什么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制度?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不动产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财产,是人们拥有的最普遍、最重要的财产形式。如家家户户都拥有房屋所有权,家家户户都拥有用地的使用权。不动产权利只有准确的记录在不动产登记薄,才能成为现实不动产权利。也就是说虽然法律规定了我们有什么样的不动产权利,但我们必须把这种权利记载入不...[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5-28 08:48:54 文章热度:330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部有关直属单位,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有关司局: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经部党组研究,决定自6月1日至8月31日,用3个月时间在全国开展不动产登记窗口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整治改进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对解决群众“办证难”具有重要意义不动产登记涉及千家万户,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是自然资源部门对外服务的重要窗口,工作作风和服务水平事关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2013年以来,在各级地方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然资源...[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5-16 09:29:42 文章热度:1229
        近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印发《贵州省人民政府2018年-2022年立法规划及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未来五年,我省拟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27件地方性法规,并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发布9件规章,且将制定《不动产登记条例(草案)》等36项法规。经研究,2018年至2022年,包括《贵州民办教育促进条例(草案)》、《贵州省禁毒条例(修订草案)》、《贵州省全民阅读条例(草案)》等在内,我省拟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共27件。同时,拟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发布的规章共9件,分别有《贵州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修订草案)》、《贵州省城市养犬管理规定(草案)》等。在此期间,我省还将力争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19部地方...[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4-16 11:19:58 文章热度:5771
        为保障产权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乾安县政府印发了关于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其中对未批先建的区块,在办理土地出让手续时,其地上新建建筑物和附着物不计入出让总价款。乾安县人民政府关于乾安县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乾政发〔2018〕4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县政府各局、办,腾字种畜场、大遐畜牧场、鹿场、良种繁育基地:为妥善解决我县“土地与房屋分别登记”期间的遗留问题,保障产权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顺利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经十八届十六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参照《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松原市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松政发〔2016〕65号),对201...[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3-20 15:58:40 文章热度:660
        2018年3月2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签署第80号国土资源部令,发布《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法治国土实践的又一个重要举措。《办法》出台的背景和重点内容有哪些?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魏莉华就此进行了解读。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重大改革事项。自2014年11月24日《不动产登记条例》颁布以来,各地不动产登记工作稳步推进,为保障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是广大人民群众在不动产买卖、继承等活动中的重要基础性支撑,是不动产登记机构的重要服务事项,也是不动...[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3-20 15:54:15 文章热度:20945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已经2018年1月26日国土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活动,加强不动产登记资料管理、保护和利用,维护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不动产登记资料,包括:(一)不动产登记簿等不动产登记结果;(二)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材料、不动产权属来源、登记原因、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等材料以及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材料。不动产登记资料由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保存和管理。第三条县级以上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3-13 14:04:08 文章热度:10275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商政办〔2018〕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商丘市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1月18日(此件公开发布)商丘市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实施意见》(豫发〔2017〕1号)精神,落实2017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的工作任务,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秩序和谐稳定,按照《河南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农...[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2-28 14:55:46 文章热度:4730
        2018年上海不动产登记新政发布,将实施不动产登记“全·网·通”服务改革,2个小时内可领取不动产权证。,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抵押权登记、地役权登记、预告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和补证实行5个工作日办结。关于本市实施不动产登记“全·网·通”服务改革的通知 沪不动产登〔2018〕9号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各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本市实施不动产登记“全·网·通”服务改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和主要内容“全·网·通”为全面服务、网上办理、信息互通。通过对不动产登记、交易、纳税等工作进行流程改造、系统升级和资源整合,实现办事体验明显提升、审批效率明显提高、...[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2-27 14:57:11 文章热度:13923
        日前,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印发《关于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满五年后续相关不动产登记技术规定》(沪规土资规〔2018〕1号),本规定自2018年1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与住房保障机构签订《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预售合同》(2009版)或《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预售合同》(2013版),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下简称“经济适用住房”),且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5年的产权人,因购买政府产权份额、上市转让或政府优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符合相关规定。上海关于印发《关于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满五年后续相关不...[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2-01 10:20:33 文章热度:3154
        日前,江西省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吉安市划拨国有土地上城镇住房转让不动产登记办法》的通知,适用范围为吉州区、青原区和庐陵新区,3月1日起施行。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安市划拨国有土地上城镇住房转让不动产登记办法》的通知吉府发〔2018〕1号吉州区、青原区人民政府,庐陵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吉安市划拨国有土地上城镇住房转让不动产登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2018年1月29日(此件主动公开)吉安市划拨国有土地上城镇住房转让不动产登记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划拨国有土地上城镇住房转让不动产登记行为,维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效率,...[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1-26 14:37:34 文章热度:2986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织金县不动产登记“一个窗口受理、部门并行办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织府办〔2017〕342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织金县不动产登记“一个窗口受理、部门并行办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织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2月21日织金县不动产登记“一个窗口受理、部门并行办理”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108号)、《国家土地督察通知书》(武通〔2017〕6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通...[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1-24 15:54:27 文章热度:1088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峪关市划拨国有土地上城镇住房交易不动产登记暂行规定》的通知嘉政发〔2017〕120号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嘉峪关市划拨国有土地上城镇住房交易不动产登记暂行规定》已经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嘉峪关市人民政府2017年12月6日(此件公开发布)嘉峪关市划拨国有土地上城镇住房交易不动产登记暂行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划拨国有土地上城镇住房交易不动产登记行为,维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甘肃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2-25 14:34:16 文章热度:2416
        邢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邢台县不动产登记若干问题暂行处理办法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邢台县不动产登记若干问题暂行处理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7年11月2日邢台县不动产登记若干问题暂行处理办法第一条为做好我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妥善处理涉及的土地与房产等历史遗留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若干规定》(财综字〔1999〕113号)、《关于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中有关土地问题的通知》(国土资用发〔1999...[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2-08 09:45:34 文章热度:7391
        12月8日,湘潭市人民政府发布了一篇关于国有划拨土地上房屋可办不动产权证的文章,表示《湘潭市城区地下停车场和国有划拨土地上住宅、商业用房不动产统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下发,并从本月起在全市城区范围内全面实行。这标志着湘潭市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开启了国有划拨土地上住宅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今后,市民可自愿选择国有划拨土地上住宅不动产的产权性质,依规缴纳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后便能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需求增多,业务创新迫在眉睫国有划拨土地是指国家无偿划拨给单位或个人使用的土地。目前,湘潭市国有划拨土地上住宅主要指该类土地上的直管公房、集资建房、安置房、单位自建房等。按照国务院201...[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2-06 09:10:45 文章热度:4074
        为进一步规范登记行为,提高登记质量和效率,根据《物权法》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针对当前不动产统一登记中存在的若干问题,结合我省实际,在依法依规登记的前提下,按照“以民为本、维护权益,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先行登记、并行完善”的原则,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正确履行登记职责各地在处理登记问题时,应当信守政府承诺,将登记发证与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分开,厘清不动产登记机构同土地、房产、城市规划、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履行不动产登记职责。二、关于房屋已登记、土地未登记的不动产统一登记问题不动产统一登记前,对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已登记而未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或转移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2-01 09:57:07 文章热度:2256
        为妥善解决我河南省新密市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工作相关问题,进一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处理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相关问题的意见》(郑政〔2017〕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相关问题处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一、处理原则(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相关问题处理工作应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积极寻求妥善的处理方法,切实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努力化解社会矛盾,有效推进社会和谐。(二)依法依规,提高效率各有关部门在处理相关问题过程中,要妥善处置、加快办...[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1-30 10:06:13 文章热度:3327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为妥善解决当前河南省信阳市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工作相关问题,进一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结合实际情况,现就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相关问题处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处理原则(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后陆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是由过去分散登记制度造成的历史问题。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相关问题处理工作应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落实中编办《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现有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继续有效”的精神,积极寻求妥善的处理方法,切实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努力化解社会矛盾,有效推进社会...[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