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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

       房屋所有权,又叫房屋产权,是指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对其所有的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然而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那么房屋所有权以什么为准呢?

发布时间:2015-08-07 10:16:12 文章热度:1222
        很多购房者对房屋产权问题并不了解,对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的问题产生混淆。其实“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那么,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有哪些区别?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房屋产权是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出让的。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用地,商用建筑用地,工业用建筑用地。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所谓房地产使用权,其实只是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决定了房产的使用权...[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3-11 11:29:10 文章热度:2960
           针对近天有媒体报道《国土部部长:房屋使用权有期限所有权无期限》,国土资源部郑重声明:该报道标题非姜大明部长8日接受记者采访时的准确表述。姜大明部长的原话为:所有权是没有期限的,但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法规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12-20 21:58:52 文章热度:4518
        购房者大多对房屋产权问题是一知半解,混淆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问题,“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那商品房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区别有哪些?一、商品房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概念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是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其年限是永久的。而土地使用权期限根据199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分为40年、50年或70年不等。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70年,到期...[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5-14 16:16:12 文章热度:30768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那么住宅小区公用土地归谁所有?地面和地下停车位土地归属是谁?属于全体业主吗?一、住宅小区地面停车位所谓地面停车位是指直接设置在小区地表,以划线分割方式标明的停车设施,一般需要得到政府颁发的《建设规划许可证》。《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标明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4-02-28 14:30:37 文章热度:20
        近日,平南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化解自建房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表示2024年2月6日起将化解国有建设用地上因各种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私人住宅自建房问题,那2024年广西贵港平南县房屋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怎么解决?化解范围介绍!一、2024年广西贵港平南县房屋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怎么解决?1、关于自建房宗地超出审批面积、房屋超建、未批先建和无土地权属来源的问题(1)关于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含划拨、出让土地),但土地登记面积与实际使用土地面积不一致的问题。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但房屋实际使用土地面积不超过原证书记载面积的3%(含3%),地类在2009年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2-11-28 09:48:35 文章热度:159
        近日,镇江市政府印发《关于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意见》(简称《意见》)的通知,规范本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行为,维护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那镇江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怎么补偿?附最新标准如下:一、镇江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的意见征地房屋补偿,除房屋价值补偿,还包括:(一)征地涉及农村村民住房的,应当向房屋所有权人支付临时安置补偿费、搬迁补偿费和固定设施移装费。(二)征地涉及非住宅房屋的,应当向房屋所有权人支付搬迁补偿费和固定设施移装费。造成停产、停业等损失的,应当向房屋所有权人一次性支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三)房屋所有权人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中明确的奖励期限内完成签约并按约搬迁交房的,应当对房屋所...[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2-07-27 17:46:14 文章热度:319
        2022年2月22日,黄冈市住建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黄冈市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操作指引》(征求意见稿),为规范黄冈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以下为具体内容:为规范黄冈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黄冈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指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本指引适用于黄冈市城区内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房屋的征收与补偿...[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0-11-06 11:36:18 文章热度:18021
        相信这几天大家都看到了北京一胡同腾退高额补偿的消息,其实不仅仅只有北京在实施腾退房屋,各地区都会遇到腾退房屋的情况。那腾退房屋是什么意思?腾退房屋补偿多少钱一平米?最新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呢?一、腾退房屋是什么意思?1.第一种解释腾退房屋可以理解为房屋使用权人没有合法理由占有使用房屋所有权人的房屋,房屋所有权人有权利要求使用权人搬离房屋而采取的一种方式,房屋腾退一般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到法院进行起诉。2.第二种解释当国家需要统一收回的时候,房主就需要腾退,腾退出来的房产就是腾退房,当然国家会给你补。,一般情况下,腾退后的房子是不拆的,另做它用,如果房子是要拆掉,就是动迁了。房屋腾退并不...[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0-07-10 17:45:49 文章热度:5386
        农村人一辈子就为了一套房在努力,但是很多人还不太清楚产权证的重要性。那么农村产权证在哪里可查?办理房屋登记需要带哪些证件?农村产权证在哪里可查?农村房产证在网上是没法查询到的。现在一般农村盖房子都没有房产证,农村需要盖房子去地方国土局审批就行了,这样就有土地使用证。如果需要在农村办理房产证,也可以地方房管局办理即可。如果是需要查别人的房产证,可以到乡镇土地所及土地资源局去查询。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须带证件1、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四)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五)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六)房屋测绘报告;(七)其他必要材料。2、房屋所有...[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0-02-07 13:14:52 文章热度:888
        日前,长汀县政府印发了关于长汀县东城墙修复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其征求意见期限自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3月1日止,详细内容如下。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长汀县东城墙修复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的通告告因长汀县东城墙修复项目建设需要,长汀县人民政府拟征收该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所有房屋(具体以征收范围红线图为准),房屋征收部门已拟定该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并经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论证,现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十条的规定予以公布并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自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3月1日止...[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0-02-07 08:45:55 文章热度:4668
        2020年2月6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发布最新《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全文内容如下: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与补偿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0-01-19 16:21:01 文章热度:926
        2019年12月31日,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暂行管理办法》(景政发〔2019〕23号),本办法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未明确事宜,按国家、省相关规定执行。景宁畲族自治县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暂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工作,维护公共利益,保障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12-16 11:56:18 文章热度:826
        2019年6月12日,湖南省邵阳市新邵县人民政府印发《新邵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新政发〔2019〕3号),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那么,新邵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标准是多少?新邵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湖南省实施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68号)、《邵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邵市政发〔2019〕1号),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本县范围内国有土...[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12-12 10:08:30 文章热度:2671
        2019年9月11日,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19-2020年嵊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周转等有关补偿标准(修订稿)》(嵊政办〔2019〕127号),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2019-2020年嵊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周转等有关补偿标准(修订稿)根据《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嵊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嵊政(2012)97号)文件精神,现就嵊州市2019-2020年度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周转等相关补偿标准公布如下:一、安置方式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一)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价格以房地产评估机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11-19 14:13:22 文章热度:572
        2019年10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赤峰市松山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赤松政办发〔2019〕57号),明确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标准。那么,松山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怎么补偿?赤峰市松山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为平稳推进松山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切实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赤峰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赤政发〔2016〕29号)和《中共赤峰市松山区委员会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赤峰市松山区棚户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11-18 10:13:56 文章热度:2697
        2019年11月11日,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江山市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实施细则》(江政办发〔2019〕115号),本细则自2019年12月11日起开始施行。那么,江山市各阶段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确权发证政策是怎样的?江山市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43号)等文件精神,规范我市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保护农村村民的合法财产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11-13 09:34:39 文章热度:2783
        2019年11月4日,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政府印发《衢州市区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衢政发〔2019〕20号),自2019年12月4日起施行。那么,衢州市区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多少?衢州市区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衢州市区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保障集体土地房屋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衢州市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衢州市区范围内(未列入衢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用地范围的柯城区、衢江区行政区域)集体土地征收涉及房屋及其附着物的补偿、安置等事宜,适用本办法。...[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10-30 10:19:31 文章热度:2909
        2019年10月18日,湖南省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岳政发〔2019〕6号),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政策原文内容如下:岳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以下简称《条例》)、《湖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26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通知》(建房〔2011〕7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9-19 09:11:54 文章热度:2175
        2019年9月12日,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人民政府发布了《玉环市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办法》《玉环市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办法》《玉环市城市规划区工业用地房屋征收补偿办法》(玉政发〔2019〕14号)三个文件,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那么,2019年玉环市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工业用地上房屋征收怎么补偿?玉环市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玉环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国务院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省条...[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9-17 11:58:51 文章热度:2838
        从2018年开始,国家棚改政策逐步调整,对城市更新的鼓励导向已从过去的货币化安置调整为实物安置。根据宏观形势及政策导向变化,鹿城区政府结合鹿城实际,对原《温州市鹿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温鹿政办〔2018〕52号)进行了修订,于2019年9月11日制定出台了《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鹿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温鹿政办〔2019〕45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具体修订内容如下:一、调整房屋征收部门因机构改革需要,新修订的《实施细则》将房屋征收部门由原来的“鹿城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调整为“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取消期房收购方式新...[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