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热门标签>土地增值

土地增值

       集体土地被国家征用后,由于土地用途的改变(如变为商业、住宅、工业用途的土地)和土地使用方式的改变(如播种农作物变为建造商品住宅、作为土地资源参与工业产品的生产),土地价格往往会成倍增长。 按照成本逼近法的理论,可以征地补偿费、土地开发费之和为主要依据,再加上一定的利润、利息、应缴纳的税金等和土地增值净收益来确定,而其中的土地增值收益即是土地权益价。简单来说,土地增值收益是指农业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进行相应开发后,达到建设用地的某种利用条件而发生的增值。土地增值率的大小可以根据样点地价的测算结果,参考前几年的出让、转让和估价资料,并结合专家的意见来确定,一般地,一种用途先确定级别的土地增值率,然后根据一定的递减(递增)幅度来确定其他级别的土地增值率。

发布时间:2016-06-07 11:35:45 文章热度:32785
        案例非房地产企业A将一块取得时价款为500万元的土地使用权协议作价800万元投资到另一家非房地产企业B,一年后,由于各种原因,B企业又将该地块协议作价为1200万元投资到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C用于商住综合楼开发。B企业在申报土地增值税时,确认收入为1200万元,扣除项目金额为800万元(为了方便计算,未考虑其他税费),增值额为400万元,增值率为50%,税率为30%,应缴纳土地增值税为120万元。主管税务机关在对B企业的纳税申报事项审核时,税企双方对扣除项目金额的确认产生了分歧,税务机关要求B企业应按500万元作为本转让环节的扣除项目金额,计算申报土地增值税。审核确定增值额为700万元,增值率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6-06 17:47:54 文章热度:9037
        土地转让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吗?如何计算?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转让非国有土地和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出让国有土地的行为不征土地增值税。其计税依据为转让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增值额。税率为: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6-06 16:24:04 文章热度:11954
        工业用地转让需要缴纳的税费包括: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那么,工业用地转让增值土地增值税怎么计算呢?一、计算增值额:增值额=收入—扣除项目金额。扣除项目包括:(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2)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包括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和开发间接...[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30 13:59:25 文章热度:1950
        北京、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浙江、河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甘肃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为了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规定,我们制定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管理,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土资源部关...[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25 09:58:27 文章热度: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8号一九九三年十二月十三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为了规范土地、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合理调节土地增值收益,维护国家权益,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第三条 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第四条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增值额。第五条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第六条 ...[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23 15:29:25 文章热度:1362
        土地增值税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并按照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进行征收。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额累进税率: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含50%)的部分,税率为30%;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含100%)的部分,税率为40%;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含200%)的部分,税率为50%;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以上的部分,税率为60%。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可按增值额乘以适用的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乘以速算扣除系数的简便方法计算,具体公式如下:土地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应纳税额=土地增...[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23 14:45:47 文章热度:1267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主要包括5类。1.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金额。它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2.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屋及配套设施(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的成本、费用。它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前期工程费,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质、勘察、测绘、...[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18 10:34:47 文章热度:5979
        问:土地闲置费、土价评估费是否可以在土地增值税前扣除?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土地增值税宣传提纲》(国税函发[1995]110号)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包括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第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不得扣除。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十二条规定: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时因计算纳税的需要而对房地产进行评估,其支付的评估费用允许在计算增值额时予以扣除。...[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03 16:20:35 文章热度:584
        2006年3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件》)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精神,下发了《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文件,对土地增值税征管过程中的若干问题进行了规范。其中对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的征免税问题给予了明确。一、关于普通标准住宅的认定标准给予了准确的规定。新的文件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中“普通标准住宅”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9]210号)第三条中“普通住宅”的认定,一律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26 16:29:26 文章热度:2184
        商住楼土地增值税您清楚吗?商住楼二手交易土地增值税费用怎么算?商住楼在免税范围内吗?商住楼不在免税范围,计算办法如下: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可按增值额乘以适用的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乘以速算扣除系数的简便方法计算,具体公式如下:(一)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二)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三)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四)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公式中的5%、1...[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26 16:06:04 文章热度:742
        应缴土地增值税如何核算?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取得增值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1)应税收入的确定。①货币收入。货币收入是指纳税人转让房地产而取得的现金、银行存款、支票、银行本票、汇票等各种信用票据和国库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②实物收入。实物收入是指纳税人转让房地产而取得的各种实物形态的收入,如钢材、水泥等建材,房屋、土地等不动产等。③其他收入。其他收入是指纳税人转让房地产而取得的无形资产收入或具有财产价值的权利,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专有技术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商誉权等。(2)扣除项目的确定。①取得土地使权所用权所支付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26 15:40:06 文章热度:4476
        问:根据规定,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资产重组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若出现评估增值,是否缴纳土地增值税?假如出现评估增值,但企业仍按原价入账,是否缴纳土地增值税?答:关于企业兼并转让房地产的征免税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规定,在企业兼并中,对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企业合并、分立等过程中发生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26 11:05:49 文章热度:824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条例第二条所称的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第三条条例第二条所称的国有土地,是指按国家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第四条条例第二条所称的地上的建筑物,是指建于土地上的一切建筑物,包括地上地下的各种附属设施。条例第二条所称的附着物,是指附着于土地上的不能移动,一经移动即遭损坏的物品。第五条条例第二条所称的收入,包括转让房地产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益。第六条条例第二条...[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25 14:57:12 文章热度:31491
        预缴(预交)土地增值税税率多少?土地增值税的预缴率,各地是不一样的。具体的预缴税率要根据所在地的文件规定才能知道,最简单的办法,直接问你的专管员,其次打当地的12366咨询索要文件号。1、预征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由于涉及成本确定或其他原因,而无法据以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可以预征土地增值税,待该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再进行清算,多退少补。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根据当地情况制定。、2、预征率:国税发〔2010〕5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除保障性住房外,东部地区省份预征率不得...[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25 14:18:47 文章热度:1997
        按照目前房地产税收政策,开发商需缴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土地增值税简单理解就是开发一个项目获得的利润部分,这部分利润将按一定比例缴税。原本土地增值税是在项目结束后征收。土地增值税中重要的一点是土地增值税税率,它是土地增值税的计算份额,土地增值税税率表是关于各种不同情况制定的相关表格指引,另外,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则是在还没有正确计算出,房地产项目增值率的情况下,为确保税款平稳,均匀的流入国库,而采取的预先征收的办法,通常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25 11:05:56 文章热度:1066
        二手房交易税费是指在二手房交易中,税务部门向买卖双方征收的各类税费,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教育费附加等。对居民个人转让普通住宅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为房屋买卖成交价的0.05%(2009年至今暂免);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普通住宅的契税为1%,高档商品房契税为4%。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方和卖方都需要承担的不同的税费,二手房交易中征收交易税的本意是为了限制买卖交易,抑制房地产产业过热。结果是增加了买房人的购房负担,也增加了国家的税收收入。实际交易中,卖家经常将税费转嫁...[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22 15:57:57 文章热度:866
        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纳税人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最新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一)增值税税额:《条例》第三条: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增值税税额=增值额×增值税税率―扣除项目金额×扣除系数(二)增值额:《条例》第四条: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22 14:25:49 文章热度:754
        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三)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22 14:17:20 文章热度:1573
        二手房交易税费是指在二手房交易中,税务部门向买卖双方征收的各类税费,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教育费附加等。对居民个人转让普通住宅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为房屋买卖成交价的0.05%(2009年至今暂免);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普通住宅的契税为1%,高档商品房契税为4%。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方和卖方都需要承担的不同的税费,二手房交易中征收交易税的本意是为了限制买卖交易,抑制房地产产业过热。结果是增加了买房人的购房负担,也增加了国家的税收收入。实际交易中,卖家经常将税费转嫁...[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22 14:05:05 文章热度:985
        土地增值税清算,是指纳税人在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后,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土地增值税有关政策规定,计算房地产开发项目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并填写《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结清该房地产项目应缴纳土地增值税税款的行为。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有哪些?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二)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三)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一)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