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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租

       土地出租,又称土地租赁,是指某一土地的所有者所有权与土地使用者使用权在一定时期内相分离,土地使用者在使用土地期间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租金,期满后,土地使用者归还土地的一种经济活动。随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深化,我国土地租赁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方式。一是国有土地租赁;一是土地使用权出租。国有土地租赁和土地使用权出租都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在土地管理法规中,国有土地租赁的概念在1998年2月17日发布的《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土地管理局第8号令)首次被提出并予以界定的,而且被规定为国家处置土地资产的方式。1998年12月24日颁布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已经将国有土地租赁明确规定为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一种方式。

发布时间:2016-01-07 16:41:10 文章热度:19083
        土地租赁是一种常见的土地流转活动,在土地租赁的过程中,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其中,大家最想了解的问题之一就是——土地出租的最长期限可以有多少年?对于这个问题,土流网认为不能一概而论,应该按两种情况具体区分。第一种情况最长可以七十年。首先说明,承包土地跟租用土地是同一概念。如果是根据国家“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实施“家庭承包责任制”,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规定的“家庭责任制承包”方式进行的承包(租用),取得物权,则根据土地不同用途,可能取得三十至七十年的承包经营权。这种形式的承包政策性强,法律要求严格。第二种情况最长可以二十年。即,按照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以普通民事租赁合同的方式取得土...[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1-07 11:21:56 文章热度:12551
        土地租赁是某一土地的所有者与土地使用者在一定时期内相分离,土地使用者在使用土地期间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租金,期满后,土地使用者归还土地的一种经济活动。我国对于土地出租期限是怎么规定的?我国合同法规定,土地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部分无效。因此,有人主张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应受该规定约束,尤其对于有限的土地资源,租期过长,将难以公平确定若干年之后的租金数额。过短的租赁期限,将影响土地使用权承租人的投入,影响建筑投资的回收以及建筑安全寿命的保障,不利于土地的合理充分利用。关于租金标准的确定,可以通过市场租金评估等体系,建立科学的租金调整机制。其实,从本质上看,土地使用权出让实为土地使用权租赁的一种方...[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1-07 09:24:08 文章热度:7229
        土地承包和土地出租有什么区别?土地出租需要备案吗?承包和出租有什么区别?出租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一种方式,除此之外还有转让、转包、互换、入股、托管。您想问的估计是转包和出租的区别吧,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它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两者的区别是一个要求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一个不要求。出租需要备案吗?出租是土地流转的一种方...[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1-06 17:20:40 文章热度:9888
        国有土地出租期限最长是多少年?国有土地租赁的期限有短期租赁和长期租赁两种形式。短期使用,或者用于修建临时建筑物的土地,应实行短期租赁,租赁期一般不超过5年;需要进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建设后长期使用的土地,应实行长期租赁,租赁期限由租赁合同约定,但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同类用途土地出让的最高年限。我国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部分无效。...[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1-06 14:39:31 文章热度:2777
        我国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但是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转让和租赁的,那么,农村土地出租期限是多久?最高期限是多少呢?下面,土流网就来带大家一起看看中国的法律法规对此都有哪些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该期限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属于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租赁期限不...[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12-21 13:22:57 文章热度:14581
        土地出租期限有哪些规定?出租超过20年的部分无效吗?一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二是《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三是《立法法》“第八十三条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处理该问题主要有两种办法:第一种办法是:《农村土地承包法》作为土地承包方面的特别法,应...[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12-11 17:06:51 文章热度:1185
        现阶段,我国存在着大量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现实。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其仍然是国家严格限制的行为。在审判实践中,擅自出租集体土地使用权行为也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行为。因此,对于签订集体土地租赁合同取得企业经营用地,需要谨慎对待并尽量避免相应法律风险。【土管法】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6-24 10:14:33 文章热度:833
        昨日,国家统计局成都调查队发布调查数据,透露成都土地流转情况。调查选取了成都市双流、龙泉驿、金堂、崇州四个区(市)县中的8个乡村和80户农户(64户参与土地流转,16户土地未参与流转)作为调查对象。调查结果显示:截至2014年底,调查村共流转土地18687亩,较2012年增加了3976亩。农户土地流转的主要方式为出租,占比超过八成。土地流转为农户增加收益,促进农业转型升级。调查显示,在参与土地流转的农户中,共流转耕地148.5亩,主要流向大宗土地经营户,其中45.3%的流转给了专业大户,21.9%的流转给了其他经营组织(企业),15.6%的流转给了农民专业合作社,10.9%的流转给了家庭农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5-21 14:51:13 文章热度:1678
        问: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集体土地出租,应当由哪一方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56号)文件规定,自2006年5月1日起,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土流网为您提供最热门最权威的土地流转行业资讯和最专业的土地流转服务,有关土地流转或土流网的任何疑问请拨打全国统一服务电话:400-6061-400,或点击【在线咨询】,我们的客服工作人员将热情为您解答,祝您生活愉快!延伸阅读:农村土地可以贷款吗?农村...[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4-30 15:42:25 文章热度:2086
        虽然法律规定我国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但是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转让和租赁的,那么,农村土地出租年限是多久呢?有时间限定吗?下面,土流网小编就来详细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国有土地长期租赁的具体租赁期限由租赁合同约定,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所以除特别主体意外,其他一般主体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不得超过20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4-21 15:33:56 文章热度:1843
        签订土地出租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从实务操作的层面来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一般都是国土局依法拟定妥当的格式合同,受让方无需自行拟定。但签订过程中,作为土地使用权受让方应当注意以下层面的事宜:1、出租地块的位置、四邻应以文字、附图、准确、清楚滴予以表述。2、在出租地块上从事何种建设项目,应明确、具体地约定。3、以何种货币作为结算币种,应有明确约定。4、土地使用条件的内容应注意与合同内容协调一致。5、发生纠纷后,对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可通过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如果双方当事人既未在合同中设定仲裁条款,事后又未就提交仲裁达成协议的,可直接向出租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6、若是农村集体土地,须经依法征...[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4-15 11:47:05 文章热度:1902
        农村土地出租年限是多久?土流网小编介绍,国有土地长期租赁的具体租赁期限由租赁合同约定,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签订租赁合同不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部分无效,如果是二十年合同到期以后,可以重新签订新的租赁合同,也就是一次租赁合同的最长租赁期限不超过二十年。农村土地出租年限是多久?通过上面的解释,我们可以知道租赁土地的期限不超过20年,超过部分无效。如果这个回答没能解答您的疑问,您不妨拨打咨询电话400-6061-400,我们的客服为您详细解答。 ...[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4-14 15:05:27 文章热度:21122
        出租土地交什么税?土地出租税率是多少?土流网小编介绍,土地出租应携带国有土地使用证、租赁合同等有关资料,主动到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按照规定缴纳营业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具体如下:一、营业税:按租赁收入依5%税率计征;二、城建税:按营业税额依7%税率计征;三、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额依3%的征收率计征(有的地方还开征了地方教育附加,各地不同,征收率有1%,也有1.5%。四、印花税:按租赁收入千分之一贴花; 五、房产税:按租赁收入依12%的税率计征; 六、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土地的面积×依单位等级税额计算,“单位等级税额”是根据土地坐落的地点,由地税局事前确定...[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4-10 11:17:15 文章热度:1148
        土地出租应该了解哪些法律法规?用于出租的地块必须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条件,土地使用权出租必须设定在法律允许的地块上,如出让、转让土地使用权等有偿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符合条件的可以出租,划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擅自出租。一、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租条件出租的条件是出租人对土地的开发必须达到法律规定的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标准。二、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出租条件划拨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得出租,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出租: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4-08 15:44:06 文章热度:957
           土地出租、出租房屋需要注意什么?相信很多人对这个问题都没有很充分的了解,草草地就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其实,这样有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不利的后果。那么,请仔细阅读下面的注意事项:1、出租人必须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和利用土地。2、出租人应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同土地使用权同时租赁。3、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4、承租人必须继续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5、出租人应当办理登记。土地出租、出租房屋需要注意什么?以上5点应当牢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4-08 15:39:12 文章热度:4168
        集体土地出租的最长期限是多少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该期限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属于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所以除特别主体意外...[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4-08 11:14:16 文章热度:1428
        农村土地出租的期限是多久?其实,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因为农村中有多种土地类型,土地类型不同,其出租期限也是不同的。那么,究竟农村土地租赁期限是多久?土流网将在下文中为大家做分类详细介绍。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0条规定,耕地的租赁期为30年。草地的租赁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租赁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租赁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1、耕地的租赁期据统计,我国耕地总面积约为14亿亩,人均1亩多一点。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占耕地总面积的97%左右。我国农村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土地主要是耕地。我国法律和有关政策对承包期限都有明确规定。如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4-07 14:55:30 文章热度:1006
        农村土地怎么租赁?农村土地租赁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哪些情况下不能出租?关于这些土地出租问题,土流网小编将在下面为您详细解答。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的行为,除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外,其他任何单位、个人和组织都不得擅自出让集体土地。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得擅自转让、租赁。集体土地上建成房屋的转让,应当符合一定的条件,主要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已经依法登记;受让一方必须为本乡镇范围内具备条件的个人或集体经济组织。此外,居住房屋的转让,除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当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农地承包经营权(又称农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乡镇企业建设用...[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3-11-05 10:51:07 文章热度:553
        来源: 阿思达克  在土地流转试点先行地区--嘉兴桐乡市崇福镇,该镇利民村目前大约80%土地均已流转出去,虽提高了当地的农业经济效应,但从流转情况看来,依然存在种种隐患,包括流转合同细节规范和损失的风险承担等问题。“举个例子说,原本农户的田是种稻谷的,但流转给承包商后,人家开始种其他作物,这样一来,等于改变了土地原有的用途,以后再想种回稻谷,可能还需要恢复期,这样一来就给村里造成了损失。”利民村村委会相关人士说。  实际上,这种事情在利民村早有发生。据了解,该村几年前就出现过此事,流转出去的稻谷地被承包商用来种树,“后来卖不出去,这些树弄掉都花了好大的力气,后面这块地还闲置了一段时间。”村里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3-11-04 11:01:47 文章热度:682
        来源: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    土地流转在全国各地展开,但据大智慧深入调查发现,实际上各个地区的流转模式并不相同。桐乡市崇福镇作为中国皮草特色镇,由于发展原因,年轻人都开始外出打工,使得大部分农村土地闲置出来,农业成为经济补充型副业,这成为当地率先进行土地流转试点的主要原因。该村村委会相关人士表示,如果不进行土地流转,那么一方面,以中老年人为主的传统农耕模式将继续,这一模式使得农业经济效益低下,给村里增收带来阻碍;另一方面由于这一模式发展力薄弱,未来将出现大规模稻田荒废的情况,也不符合我国目前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基本政策。村里农民向记者介绍,以前自己种地,因为体力原因,一年就种一次,现在对外承...[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