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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规定

       土地确权若干规定是指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确权合格后的土地,农户才能安全放心的去流转土地,建宅基地、建房等,并在房屋征收时获得一定的补偿,那土地流转新规定是怎么样的?土地建房有哪些规定?

发布时间:2019-04-15 09:27:59 文章热度:4313
        2019年3月20日,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人民政府发布了《新昌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与奖励实施规定》(新政发〔2019〕16号),规定了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和优惠措施、扶持措施。政策原文内容如下:新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昌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与奖励实施规定的通知新政发〔2019〕16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新昌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与奖励实施规定》已经县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新昌县人民政府2019年3月20日新昌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与奖励实施规定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健全补助和奖励优惠机制,保障...[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4-02 17:27:16 文章热度:7400
        现在农村地区有很多家庭只生有一个女孩或者两个女孩的现象,女儿成年之后就会嫁出去,这样会导致她们的权益受到损害,在婆家也没有分到地,娘家的土地也不属于自己。为此国家在2019年的时候发布了外嫁女新规定,具体有哪些新规定以及是否有权分得土地补偿款等问题,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吧!一、什么是农村外嫁女?相信生活在城市的小伙伴对农村外嫁女懂的不是很多,农村外嫁女指的是农村地区的女孩嫁到其它地方去了,比如小陈是隔壁村的,她要嫁到隔壁镇上去,这就算为外嫁女,只要是农村地区嫁出去的女孩子都属于农村外嫁女。二、2019农村外嫁女有什么新规定?很多人都知道在2019年的时候,国家为了保护农村外嫁女的权益做出了很多新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12-31 23:59:02 文章热度:5655
        土地使用权是属于个人或者的单位的财产,有凭借土地取得合法收益的权利。由于集体土地,即使是土地使用者,也是不得将土地非法转让给费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的。那么非法侵占集体土地使用权违反了什么规定?1、《土地管理法》第2条第三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2、《土地管理法》第43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12-27 22:08:43 文章热度:5409
        土地使用权是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出资的法定形式之一。在许多国有企业中,土地是其拥有的最具价值的资产,并成为其股份制改造和组建公司时最重要的出资标的。那以土地使用权出资条件是如何规定的?一、土地使用权出资条件是如何规定的?1、土地的出资是使用权的出资,而不是所有权的出资。在中国,土地是一种十分特殊的财产,土地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是公有制的基础,只有国家和集体组织才能作为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因此,任何企业或公司对土地的占有都不是所有者的占有,而是使用者的占有,企业或公司对土地享有的权利是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当企业以土地出资的时候,所出资的标的是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土地的所有权。2、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只...[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12-26 17:21:07 文章热度:2420
        不管是单位还是个人,只要使用了国有土地必须定额缴纳相关税务,不然会产生相应的滞留金,也会影响单位和个人信用。那什么是土地使用税?违反了相关规定该怎么处罚?一、什么是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是对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使用的土地面积定额征收的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对于公园、名胜、寺庙及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单位使用的土地,城镇、街道、公共设施用地、铁路、机场、港区、车站、管理交通运输用地及水利工...[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12-25 22:35:18 文章热度:3581
        在我们国家,任何单位企业或者个人来使用土地的时候需要向国家进行缴纳一定的税务,但还是有很多人不清楚这个概念,容易漏缴或者缴错,那么什么是土地使用税?按季申报是如何规定的?一、什么是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12-19 23:34:14 文章热度:1184
        有网友提问:“东师土地使用权确认在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这里的东师指的是东北师范大学(以下简称“东师”),这个问题涉及到学校土地的性质,下面我们就来对此做个解答。一、东师的土地使用权性质学校建设用地一般都属于国有或者集体用地,学校倒闭后一般都收回国有或者集体所有。而华东师范大学的土地性质应该是属于国有划拨土地,政府划拨的公共事业用地。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也表示: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12-06 17:39:38 文章热度:14034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那么目前成都土地使用税的税率是如何规定的?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标准的通知》,目前成都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率如下。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标准中心城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最高一级为30元,最低一级为6元。温江区、新都区、青白江区、龙泉驿区、都江堰市最高一级为18元,最低一级为4元。彭州市、崇州市、邛崃市最高一级为14元,最低一级为2元。双流县、郫县最高一级为12元,最低一级为4元。金堂县、大邑县、...[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12-06 17:32:36 文章热度:4691
        在我国,不管是什么性质的用地都必须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这样才能算作是合法的用地。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的用地,即使在土地上建了房屋厂房,也会算作是违章建筑,将会被依法拆除。那么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是如何规定的?要收费吗?一、我国颁发的土地证书类型(一)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土地证,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所有权。(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12-04 08:48:37 文章热度:1874
        我国使用土地需缴纳土地使用税,具体的缴纳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那么,土地使用税缴税期限是怎么规定的?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3号公布)第九条规定:“新征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一)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二)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二、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的通知》((1988)国税地字第15号)规定:“十二、关于征用的耕地与非耕地的确定征用的耕地与非耕地,以土地管理机关批准征地的文件为依据确定。”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12-03 10:21:42 文章热度:7891
        土地是国家所有,而无论是公司还是个人都可以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在土地的使用过程中也都会碰到问题,国家也规定了对土地使用进行征税的要求,那么该如何界定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具体规定有哪些?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二、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第四条规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者权属纠纷未解决时,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11-30 22:15:58 文章热度:4671
        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而居民在获得土地使用权时是有土地使用权年限限制的,那么最新土地使用年限政策是如何规定年限的?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年限政策如何规定年限?土地使用年限就是对于所有人合法合规取得的土地享有的使用年限。年限的开始时间从取得该地使用权时开始算起。一般对于土地使用年限是针对于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关于对于土地的使用年限我国相关条例有规定:居住用地的使用年限为70年(经济适用房的年限为50年);工业用地的使用年限为50年;科教文卫、体育用地的年限是50年;商、旅、娱乐用地使用年限为40年;仓储用地的使用年限为5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的使用年限为50年。对于使用期届满的用地会自动...[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11-30 21:59:20 文章热度:4685
        我们知道,我国土地可以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两大类,国有土地是可以出让的,那么集体土地可以出让吗?我国出让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是怎样的?一、集体土地可以出让吗?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称作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集体土地是中国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形式。部分集体土地是可以出让的,比如四荒地、已经征收为国有土地的“集体土地”、部分集体建设用地等。二、我国出让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是怎样的?1、招标国家出让某块土地,通过发出招标公告告知房地产公司,房地产公司制作标书竞标,国家综合评定房地产公司的资质、信誉、资金实力、项目设计方案、招标价格、付款方式等多个因素,从而决定由哪个单位中标。这方式因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11-30 21:22:21 文章热度:3118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那么最新的有关土地使用权年限规定是什么?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土地使用权年期是指土地交易中契约约定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土地使用权年期的长短,直接影响可利用土地并获相应土地收益的年限。如果土地的年收益确定以后,土地的使用期限越长,土地的总收益越多,土地利用效益也越高,土地的价格也会因此提高。因此,通过土地使用权年期修正,可以消除由于使用期限不同所造成的价格上的差别。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11-30 21:18:34 文章热度:1015
        我国对国有土地使用权采用出让和划拨的“双轨并行”使用制度,划拨土地使用制度在交通、能源、政府用地、军事用地等方面仍大量存在。那么现在施行的划拔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都有哪些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第三条划拨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活动,适用本办法。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11-30 21:10:19 文章热度:1353
        农业相关的土地一直是我国的重点关注对象,也出台了一些法律法规和政策条文,那么我国农业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有哪些?一、《农村土地承包法》举例子:第一条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十二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11-27 20:43:39 文章热度:3773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单位或者个人用来使用国有土地的一种凭证,受到我们国家的法律保护。那么想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流程是如何规定的?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理对象城镇土地使用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镇其他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的变更土地登记,发证对象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企业。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申办程序《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11-27 18:10:30 文章热度:14401
        在土地交易中,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最为常见的情形之一,但实际上,很多土地交易者对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并不是特别了解,那么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我国有哪些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受《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一系列与土地使用权转让有关的法律法规所调整。这些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概念、转让方式及转让条件。具体来看:一、《土地管理法》1、第二条第3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2、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11-26 00:46:29 文章热度:15938
        我们知道,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进行依法转让的,但是很多人对这个过程不甚了解,其实最主要的还是得知道相关的法律依据。那么目前有关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第二十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11-19 17:28:51 文章热度:7669
        有网友咨询:“土地一直闲置未使用,土地使用税可申请减免吗?”其实在实际使用土地的过程中,国家会对一些特定用途的土地规定减免优惠政策,那么闲置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是如何规定的?一、闲置土地使用税减免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加强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939号)文件规定,对企业搬迁后原场地不使用的、企业范围内荒山等尚未利用的土地,经纳税人事先向土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备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认定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可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二、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 查看全文 ]